机场建设费更名是为更长远征收
2012-04-18 13:27 来源:经济观察网 作者:席斯 编辑:经济观察网
导语:追溯机场建设费这20年,你会发现其收费期限已经延长了数次,每每盼到收费截止日期,就会收到单薄的一纸文件,几句话表明,将延长5年10年。

经济观察网 席斯/文 民航发展基金的出世不得不让人联想起这几年不断延期的政府性基金。

追溯机场建设费这20年,你会发现其收费期限已经延长了数次,每每盼到收费截止日期,就会收到单薄的一纸文件,几句话表明,将延长5年10年。

机场建设费1992年首先在温州永强机场开始征收,随后全国各地机场迅速仿效。1995年国发办【1995】  57号文首次明确了机场征收机场建设费的标准期限等内容。10年后,到2005年12月31日,机场建设费到期,随后2006年国务院进一步发文规定机场建设费征收期限延长至2010年12月31日。后再一次延长至2015年12月31日。

机场建设费和民航基础建设发展基金合并更名并不是为了一个好听的名字,而更像是为了其更长远征收、使用做准备。

随着这一轮全国各地机场建设高峰退却,似乎顶着建设的头衔“已名不符实”,更名民航发展基金则更符合未来全国民航发展步伐,符合进一步延长期限的条件。

2011年机场建设费和民航事业发展基金收入合计已超过200亿元。

可以查阅到目前很多政府性基金都在以这种5年10年的接力方式存续。最初开始征收这些政府性基金是为了某一专项用途由国务院批准征收的,并规定了一定的征收期限。

虽冠以基金,但实际上这些基金的征收对象、征收方式与税几乎无二,大部分基金目前都由税务部门代征。而随着近年对政府性基金的管理规范,目前已经编制了政府性基金预算,对其征收和使用进行预算约束。

但在法律地位上基金却与税有着显著的区别,最明显的便是基金可以通过政府文件通知的形式设立、征收、调整费率、延长和废止,而不需征求意见、更不需通过全国人大的审议和批准。

多数政府性基金是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开始征收的,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很多已经完成了其使命,而税收收入的不断高增长也为各种社会经济支出提供了保障。近年取消了部分政府性基金,但很多收费仍保留着,并且政府对其依赖并未减轻。

水利建设基金也曾数次延期,2010年底被再一次延期10年,至2020年底。目的是为了大力发展中国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水利建设基金是对所有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户按1%的比率征收。

此外,文化事业建设费则属于“法律未作规定情况下继续保留”的那一类。文化事业建设费主要对广告企业娱乐业的营业额按照3%的比率征收。

这种没有截止日期的基金还有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与水利建设基金相同,针对所有缴纳三稅的企业,按照三稅的5%征收。

还有一项基金从去年开始在很多地方开始征收,价格稳定调节基金,其原身为80年代征收的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为应对通货膨胀而征收的一项基金,用于价格补贴,粮油副食品储备等。去年,根据财政部的通知,地方政府又开始征收这一基金,但在政府性基金目录中并为找到这一基金。

虽未上榜,但价格调节基金收起来一点都不手软。征收对象为住宿、餐饮、娱乐业以及广告、采矿、电力电信、石油销售、房地产等各行业,不同行业采取不同费率,比如宾馆旅馆等按营业额的3%征收,而餐饮业则按营业额的10%征收。即一家营业税率5%的饭馆其缴纳的价格调节基金要比其营业税高出一倍。

有如此多的基金收费,而且频繁延期却并未引起争论和关注,而机场建设费更换名称变引起如此大的反响,主因是机场建设费针对乘飞机的个人征收,而更多的基金是对企业征收。但请不要忘记,企业将支付的基金和税一同作为成本加入到产品或服务的价格中,最终还是由广大的消费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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