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信中国在“消费促进月”期间贷款发放3亿元

2012-05-17 11:30

经济观察网 记者 袁金秋 同比增长114%,约16万名消费者参与,发放贷款3亿元,这是捷信中国在商务部开展的“2012年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中的业绩。

作为消费金融服务供应商,捷信中国在此次活动中与全国众多零售商的紧密合作,为后者直接拉动近4亿元的销售额。

捷信中国准备了在全国范围多样的活动计划与宣传方案,推出“零首付”的优惠活动,不需现金即可购买;此外,通过与苏宁电器、国美电器及其他中小零售企业合作,捷信中国还特别为此次消费促进月活动新开设了约2000个POS点,客户自4月开始便可在遍及全国的13000个捷信POS点通过捷信的分期付款服务买到心仪商品。销售网络的扩展使更多的消费者享受到分期付款服务以改善生活质量,从而促进消费来支持当地经济发展。

“此次商务部‘消费促进月’的开展,表现出消费金融在拉动国内个人消费方面存在的巨大潜力。作为能够为大众提供小额消费贷款的新型消费模式,捷信中国提供的消费金融服务在扩大消费需求方面效果显著。”捷信中国首席销售官Radek Bednar表示,“不同于银行提供的贷款或信用卡服务,消费金融服务主要为满足没有信用卡但有小额贷款需求的消费者而设。捷信中国提供的消费金融服务更适合于中低稳定收入人群。对个人来说,消费金融更主要是服务于没有信用记录的消费者,给了他们更多的选择,将合理的购买欲望转化成实际的购买力以改善他们的生活质量。每笔消费信贷金额虽小,但能有效撬动客户的多种潜在消费需求,使客户可以用明天的钱更好地筹划并享受今天的生活。”

活动期间,广东省的贷款数量居捷信中国市场贷款总量第一,贡献比例达到全国总量的26%,其中深圳贷款占比高达总量的14%;四川省与山东省以分别占比为20%与12%紧随其后;直辖市重庆的贷款量占比为9%;湖北省与湖南省占比分别为8%与5%;位于天津、开业仅一年半的捷信消费金融公司亦贡献了5%的贷款总量。

针对参与此次活动的目标消费者特征,捷信中国通过统计分析进行了细化总结。在该活动中,捷信中国的主力消费人群的年龄为20~29岁、工作年限1~5年(其中1~3年占比35%,3~5年占比27%)、月收入1000~5000元(其中1000~3000元占比75%)的中低稳定收入人群。这说明处于此阶段的消费者们具有较强购物欲望,更愿通过承担一定的贷款压力来改善与提高生活质量。而捷信的消费金融服务及时地满足了他们的消费需求,同时还将帮助那些在银行没有信用记录的年轻人逐渐积累个人信用记录,为国家完善征信体系提供支持。

Radek Bednar先生强调:“中国国内的消费金融业务还处于起步阶段,因此此次活动的成果虽不及信用卡服务所创造的业绩,但就此业务所处于的初级阶段而言,也获得了较大的收获。在中国把刺激消费、拉动内需作为经济工作重点的背景下,捷信中国的消费金融服务将对作为国家经济三大支柱之一的消费发挥持续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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