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邡事件
一边是武装力量驱逐抗议者,一边是息事宁人的宣布顺应民意、停止项目,看上去相当精神分裂。为啥强力控制局势了,反而在实质问题上低头?官方也害怕进一步激化矛盾,把民众逼到“民不畏死”的阶段,所以就有了这种一边妥协、一边驱散的奇景。简单来说,官方对于暴力本身已经心中无底了。
——《经济观察网》
地方政府为何不反过来想想,如果招商引资一开始就把环境生态因素视为基本门槛,很多争议项目就不会那么容易提上议程。不能轻视这次官民摩擦,尤其要注意在化解摩擦的执法进程中,尽可能地避免强力执法,否则有可能把简单的摩擦上升为严重冲突,伤及我党与政府的形象。
——《环球时报》
报道“天价烟”记者停职
记者所在报社不知因何故以“未到现场”为由予以处罚。这在法律和道德上都站不住脚。翻遍法国、瑞典、丹麦、挪威、德国、俄罗斯等国的成文新闻法或媒体法,没有哪个国家的法律向记者施加“必须到现场采访”的义务。这里的关键是事实是否准确。
——《新京报》
记者无力,不仅是国民无力,这个国家都会无力。一个强大的国家,应该有强大的国民,而国民的强大,应以知情权得到充分保障为前提。
——《中国青年报》
对于记者有意歪曲的报道,当事人有权拿起法律的武器去维权,也有权要求记者进行跟踪报道。但是,绝对不能假借记者报道有误,进而用各种形式来威胁记者,更不能用公权力来威胁、恐吓记者。
——《法制日报》
女排因瘦肉精输球
国女排运动员因不敢吃猪肉而导致发挥欠佳,不只是一则冷笑话,它恰恰折射出当前的食品安全状况不能让人满意——如果瘦肉精猪肉绝迹了,运动员何苦心惊肉跳?运动员不敢吃肉,是因为猪肉里可能含有违禁药品,可普通老百姓就可以放心吃肉吗?
——《中国青年报》
深圳禁乞
乞讨群体中会伴随一些违法犯罪,可以有针对性地进行打击。但一律“禁乞”则是一种懒政或渎职。看似维护了城市的“整洁”,却因伤害不同的人追求自由生活的权利而留下“污点”。
——《新京报》
禁乞,不只是关乎治理路径的优劣,更是对生存机会的封堵。乞丐的权利,不是该被尘封的火种。以一种卑微的方式过活,不过是生存权的降格。尽管“乞讨权”并非法理意义上的人权,而是实现“全然自由”和自我救济的路径,但若公共政策对其无视,只会加剧乞讨人群的境遇恶化。
——《华西都市报》
乞讨者之于城市,几或共生共存,现代城市实无理由进行政策性的族群歧视。具体细节上的执法矛盾之外,横亘着的是城市管理思路与价值观上的了无长进。从贩夫走卒到流浪乞讨,暴露出的是狭隘城市管理的价值之陋。在此价值观之下,任何有损城市形象的人群均进行分类(甚至其他更激烈的应对),都可能无益于城市本身的发展,更遑论包容与开放。
——《南方都市报》
张艺谋天价宣传片
请铁道部公示为何不经招投标,选中了张导方面所称的“某制作公司”?“某制作公司”既然拿了千万元级的政府订单,自然有公示5分钟的短片是怎么花掉1850万元的责任。预算透明,请从“张导”的铁路宣传片开始。
——《东方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