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部委联合发文鼓励民营企业“走出去”
2012-07-04 11:49 来源:经济观察网 作者:张斌 编辑:经济观察网
导语:发改委、人民银行、证监会、银监会等十三部委近日联合印发《关于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开展境外投资的实施意见》 (以下称《意见》),其中要求对民营企业境外投资提供财税支持和信贷支持。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张斌  发改委、人民银行、证监会、银监会等十三部委近日联合印发《关于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开展境外投资的实施意见》 (以下称《意见》),其中要求对民营企业境外投资提供财税支持和信贷支持。

《意见》显示,政府将向民营企业提供更多税项抵免,并将鼓励国内银行为民营企业境外投资提供信贷支持。

《意见》称,中国政府还将拓展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的融资渠道,支持重点企业在境外发行人民币和外币债券,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境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

《意见》称,政府将支持国内有条件的民营企业通过多种方式到具备条件的国家和地区开展境外能源资源开发,加强民营企业境外高新技术和先进制造业投资,促进国内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动国内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

政府还将简化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的审核程序,改进和完善外汇管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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