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馒头审批夭折的启示
导语:这个社会一看到经济领域出现的问题,就以增设许可的方式以试图解决问题,其结果则是越批越乱。

经济观察网 闵湘子\文 据工人日报报道,甘肃省政府法制办近日叫停了实施14个月的《甘肃省生产加工食品小作坊加工许可管理暂行办法》,此前,根据该办法的规定,“要对商场、超市、零售商店和摊点以外,同时具有固定加工场所和固定工艺流程、传统低风险的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实施加工许可管理”,说白了,加工油条、卖个馒头也要办行政许可,而省政府法制办认为,国家法律在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设定了三项行政许可,前述“加工食品许可”不在上述三项许可事项之列,必须停止执行。

甘肃省质监局这个短命的行政审批制度,让人想起了前两年郑州市被撤销的“馒头办”,两者有异曲同工之妙——即滥用行政权力,对不属于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事务设定不必要甚至荒唐的审批制度,所以必然因为违反常理和法律而被叫停。

从出发点来看,不管是甘肃还是郑州的馒头审批制度,其初衷是善意的,尤其是在当下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的情况下,行政机关试图以行政审批制度弥补监管过程中的漏洞,避免食品安全事件的频发。但是,这种方法不管是从宏观管理思维还是技术细节来看,都是不可行的,也是无效率的。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便民的原则,应当遵循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有利于发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该法还以列举式的办法,提出了六类可设行政许可的事务,但这些不包括具体的产品,该法还提出了四类可不行政许可的事务,如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

据上述规定可知,馒头等具体的食品类别产品,不属于法律明确规定可以设定许可的范围,而恰恰属于可以不设许可的对象。因为,只要通过事后监管,发挥行业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就可以做好馒头等食品的监管。

从技术环节来看,即便设定馒头等食品行业的行政许可,不等于就当然可以避免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因为许可设定之后,在生产、销售、服务等多环节和领域,添加剂依然可以盛行,各种黑心行为依然存在。这种许可,徒增公民和法人的不便,不符合行政许可法确立的便民原则。

食品安全问题的屡屡发生,从根本上看,源于这个社会的信仰沦丧和道德滑坡;从社会管理角度而言,源于执法不严和监管不力;从行政管理效能来看,源于很多地方政府怠于行驶监管职能,总是等到媒体曝光后才匆忙介入。

指望通过设立行政许可的方式去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是一种典型的懒政思维。馒头是一个小物品,但甘肃、郑州等地在这个问题上的不科学做法,却是当前整个行政管理过程中思维简单、作风粗暴的缩影。总体而言,虽然依法行政的理念普及多年,但行政机关如何尊重公民和社会的自主权,如何发挥自身的日常监管,如何一以贯之地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和责任,依然存在严重问题。

一个很典型的情况是发生在宏观调控领域的各类临时性监管措施。笔者遗憾地看到,这个社会一看到经济领域出现的问题,就以增设许可的方式以试图解决问题,其结果则是越批越乱。比如在北京,为了解决拥堵,就采取了尾号限行措施和购车审批制度,但结果却是拥堵并没有得到缓解,相反,很多人买了更多的车,或者购车审批环节中发生了很多严重损害公平公正的现象。现在,这两项制度不仅侵犯了公民的物权,也导致民间怨声载道。

房地产领域也存在类似的情形,为了调控房产市场,政府以购房审批等方式,限制公民购房,唯独忘了如何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如何通过政府让利来环节供地环节的问题,从而对房地产问题形成釜底抽薪之势。

从馒头办到购车审批再到房地产调控,事务虽各有不同,但行政监管实施的管控思维却是一脉相承,我们在批评馒头审批制度的同时,更应该深刻检讨各种宏观调控手段。从某种意义上说,地方政府实施的馒头审批荒唐制度,无非就是受各类不合理宏观调控思维影响的结果。

目前,不仅是甘肃省质监局需要认真转换思维,而且各级行政机关都应该彻底更换头脑,从如何落实现行法律法规、如何真正尊重市场的调节机制、如何发挥经济杠杆的作用、如何调动行业协会的积极性等多方面着手,彻底摈弃凡事通过行政审批进行监管的简单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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