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融资协议到期 中泰化学5亿收回子公司股权

彭友2012-08-28 07:40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彭友 中泰化学(002092)昨晚披露,公司于2012年8月27日召开了公司四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国开创新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该投资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上述投资的全部法律手续。

2011年10月,为了保证公司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国家开发银行在整体授信的基础上通过其下属国开创新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向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5亿元人民币股权融资,用于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一期年产40万吨聚氯乙烯树脂、30万吨离子膜烧碱项目建设。

股权融资协议书约定:股权融资期限内,国开创新公司每年从华泰公司获得的税后投资收益将不低于投资额的12%,即投资期限内每年的税后收益为6,000万元人民币;中泰化学承诺,投资期限内,如国开创新公司所获得分红低于约定年投资收益,中泰化学应以其所获得的分红优先补足或其他可行且合法的方式补足。本次股权融资投资期限为1年,将于2012年10月20日到期,投资期届满,中泰化学将收购国开创新公司所持华泰公司全部股权,收购价格为5亿元人民币。

截止2012年6月30日,华泰公司总资产1,020,723.45万元;净资产639,046.24万元;2012年1-6月实现净利润9,345.39万元。2012年4月华泰公司向国开创新公司分配2011年度利润33,388,311.86元。根据协议约定,剩余26,611,688.14元拟由国开创新公司从华泰公司2012年1-9月利润分配中取得,若还有不足部分由中泰化学以其应获得的华泰公司2012年1-9月分配的利润补足。

中泰化学表示,华泰公司是本公司氯碱产品的主要生产基地,本公司根据股权融资协议书,收购国开创新公司所持华泰公司全部股权,有利于华泰公司的经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