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期交所与中东所首次战略合作

2012-09-14 19:51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巢新蕊 9月13日,大连商品交易所(下称“大商所”)与迪拜黄金和商品交易所在迪拜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这是中国内地期货交易所与中东地区交易所首次进行战略合作。

此次双方合作的目的是通过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促进双方在全球范围内拓展新的业务机会。根据谅解备忘录,双方今后将在产品及市场开发、信息交流等方面进行广泛深入的交流合作。

大商所总经理刘兴强表示,迪拜黄金和商品交易所是中东地区领先的衍生品交易所,对中东地区的金融市场具有深远的影响力。中东地区是石油和石化下游相关产品的生产基地之一,中国则是最大的消费国之一,同时随着大商所塑料期货市场的发展,投资者对中东地区经济和有关行业发展的关注度越来越高。

刘兴强认为,大商所与迪拜黄金和商品交易所在合作方面有着共同的业务切入点。合作谅解备忘录的签署,为该交易所与中东地区的合作揭开了新的篇章。

迪拜黄金和商品交易所首席执行官Gary Anderson表示,相信这一新的合作伙伴关系会给迪拜黄金和商品交易所带来更多的市场机遇和价格风险管理工具,为客户提供更多的投资机会,并将进一步巩固交易所在中东地区商品衍生品领域的领先地位。

迪拜黄金和商品交易所主席Ahmed Bin Sulayem补充道:“近年来,随着中国与阿联酋之间双边金融合作的不断加强,贸易和投资机会增多,此次备忘录的签署可以看做是两国间一系列合作的最新成果。我们很高兴能够进一步推动双边贸易合作。”

据了解,此次是大商所成立19年来与国际同行签署的第18个合作协议。

版权声明:以上内容为《经济观察报》社原创作品,版权归《经济观察报》社所有。未经《经济观察报》社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关行为主体的法律责任。版权合作请致电:【010-60910566-1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