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银行诈骗案主犯刘济源被判无期徒刑

2013-06-17 11:56

经济观察网 记者 种昂  2013年6月15日,济南市政府对外通报了涉案金额高达百亿、9名厅级官员卷入其中的“12·06”伪造金融票证案审判结果。6月14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该案主犯刘济源被判处无期徒刑。

这一案件之所以轰动全国,是因为涉案金额巨大、高达101.3亿余元,牵扯甚广、仅涉案厅级官员就多达9名。山东省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纪检监察机关先后对涉案的20名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负责人立案调查,其中涉及厅级干部9人、处级干部6人、企业管理人员5人。”

该案引爆于2010年12月6日,济南市公安局接报案,齐鲁银行在受理业务咨询过程中发现一存款单位所持“存款 证实书”系伪造。案件发生后,济南市公安局将嫌疑人刘济源及其他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经初步侦查确定,刘济源通过伪造金融票证多次骗取资金,案件涉及齐鲁银行在内的几家银行和部分企业。

目前,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刘济源自2008年11月至2010年11月,采取私刻存款企业、银行印鉴,伪造质押贷款资料、银行存款凭证、电汇凭证、转账支票及以企业的名义在银行开立账户,冒充银行工作人员,让企业向其控制的账户内存款等手段,骗取银行、企业资金共计101.3亿余元。案发后,依法追缴赃款赃物合计82.9亿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济源的行为构成贷款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票据诈骗罪、诈骗罪。四罪分别判处无期徒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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