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就券商、基金参与国债期货征求意见

巢新蕊2013-07-16 09:26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巢新蕊 7月12日,中国证监会就《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指引》(下称《指引》)、《证券公司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指引》(下称《交易指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这是国债期货挂牌前的必经程序之一。经国务院同意,此前的7月5日中国证监会已宣布批准中金所开展国债期货交易,同时表示预计需2个月左右完成各项准备工作。在国债期货挂牌之前,中国证监会及中金所要出台各种征求意见,内容涉及合约设计、交易规则、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及相关流程等方面。

鹏华基金人士告诉记者,目前基金持有的国债规模超过1000亿元,有着较大的避险需求。参与国债期货有助于基金提高投资效率,完善风险管理水平,国债期货的推出也有助于推动基金公司进行产品创新。不过,他希望相关规则能随着市场的平稳运行“再放开些”。

此次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的《指引》共14条,对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策略、参与程序、比例限制、信息披露、风险管理、内控制度等提出了具体要求,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在投资策略上以套期保值为主,严格限制投机,二是针对不同类型的基金产品实行分类监管原则,三是按照套期保值、控制风险、循序渐进的思路,严格限制投资比例等。

与基金公司相比,目前各券商的准备工作更为充分。原《股指期货交易指引》规定,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业务不得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根据新修订实施的《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范围未做限制,因此,在此次征求意见的证券公司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的《交易指引》中,未再对专项资产管理业务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做出限制性规定。

该《交易指引》明确,对已被国债期货合约占用的交易保证金按100%比例扣减净资本;对已进行风险对冲的国债期货按投资规模的5%计算风险资本准备;对未进行风险对冲的国债期货按投资规模的20%计算风险资本准备。同时将国债期货投资规模纳入“证券公司自营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的合计额不得超过净资本的100%”进行规模控制。投资规模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的5%计算。

目前,中金所及中证、海通、浙商等期货公司依然按照国债期货将于9月上市的时间表在进行筹备工作。中金所召集有关期货公司及证券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开动员研讨会时亦未说推出时间将提前至8月16日。

业界普遍认为,鉴于银行、保险等机构参与国债期货方案尚处于研究阶段,券商、基金或有望率先以机构投资者的身份参与国债期货市场。

“感觉步伐还是很快的,总体看还是配合利率市场化的大棋局。”良运期货贵金属及国债分析师王伟民告诉经济观察网,预计国债期货9月上市后,国内年底前有望推出存款保险制度,以加速利率市场化进程。

7月15日,国债期货仿真价格继续下跌,东证期货认为,在当前的经济结构调整格局中,国债收益率有望下降,国债期货价格有望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