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农商行上市前骗贷案浮现

杜远 谢梦璇2013-07-20 10:18

经济观察报 记者 杜远 谢梦璇 从2006年开始,利用“顶名贷款”的方式,原重庆市涪陵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下称涪陵农信社,于2008年6月重组改制为重庆农商行涪陵支行)的员工与包工头里应外合,在4年多时间里违法发放贷款70笔,金额达891万元,后因包工头无力偿还贷款,才导致这一案件浮出水面。

经济观察报获悉,今年2月份,原涪陵农信社李渡信用社主任龚志勇、原涪陵农信社义和信用社负责人戴理胜等9名原涪陵农信社员工被涪陵区法院以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五年六个月至六个月(缓刑一年)不等的刑罚,而骗贷的包工头韩金洪于2012年12月因骗取贷款罪获刑三年。在同一月份,另一位包工头张书强也因从当地信用社骗取贷款被宣判获刑八个月。

虽然这两起案件已经宣判,但是其让重庆农商行的风险管理能力受到质疑。在一些银行业业内人士看来,对于负有审核和监管职责的重庆农商行和当地监管机构而言,70笔违规贷款4年多时间没被发现“有些不可思议”。

农民顶贷

2010年年中,李渡镇新阳村村民刘亚军夫妇接到了涪陵区法院李渡法庭的传票,原告重庆农商行涪陵支行要求二人归还总计26万元的贷款,一同收到传票的还有10多个村民。

26万元于这对农民夫妇几乎是一个天文数字,刘亚军想起来,2007年,妻子上班的砖厂的老板张书强曾要他们帮忙办过两笔贷款。

据刘亚军回忆,当时张书强找到他们说,他做一个工程需要几百万的资金,想让刘亚军夫妇“帮忙”找信用社贷款,钱由张还,只需要刘亚军夫妇拿身份证到银行“应付”,这对农民碍不过情面,答应下来。

几天后,张书强派车将刘亚军夫妇二人接到李渡信用社,在信用社二楼,刘亚军还见到了十多名当地村民,和他俩一样,都是来替张书强“办贷款”的。

刘亚军回忆说,信用社的员工拿出三张表格让夫妇二人签名盖手印,当时也没太仔细看表格的内容,只知道是贷款的,信用社员工向他们保证:‘本金和利息不要你们还,不用担心。’

3年后,不期而至的法院传票让刘亚军和十多个帮张书强贷款的村民既担心又气愤。

据刘亚军回忆,2010年底,重庆农商行突然撤诉,此事从此就没了下文。“之后直到现在,农商行也没联系过我们,这个钱算还了还是没还也不知道”,刘亚军对经济观察报说,现在一直担心自己的个人信用纪录是否会因此受影响。

除了在李渡信用社,张书强也在当地其他信用社分支机构取得了贷款。

事实上,在涪陵李渡信用社,农民顶名贷款并非孤例,相比张书强,李渡镇包工头韩金洪的“胃口”更大。

相关司法文书显示,从2006年到2009年,韩金洪先后57次以“顶贷”的方式从当时的涪陵农信社贷款713.5万元。这些贷款均为个人保证担保方式贷出,名目繁多,从购车、养殖项目贷款,到购房、买门面不一而足。

李渡镇村民罗映芳回忆,2006年前后,韩金洪找她帮忙贷款,韩将罗的身份证借走一段时间后才归还。案发后来才看到相关贷款文件的罗映芳说,所有的签名都不是自己签的,自己“写不起字”。

据另一个村民吴胜伦回忆,2007年2月,韩金洪找他到信用社帮忙办贷款,韩在吴到达信用社前已经把手续办好了,吴在签字时发现,用作担保资料的结婚证是假的,吴的妻子姓罗,不姓王。

尽管有着种种明显的漏洞,这些贷款最终还是顺利放出。

里应外合

本报获得的司法文书显示,以涪陵农信社李渡信用社主任龚志勇为首,信用社内部员工与包工头里应外合,至少违法发放了70笔共891万元的“顶名贷款”。

这些“顶名贷款”始于2006年,李渡当地包工头韩金洪因承包涪陵长江师范学院体育场、学生食堂等工程欠下330余万元债务,急需资金还债的韩金洪经人介绍找到了时任李渡信用社主任龚志勇。

据韩金洪在法庭上供述,他对龚志勇说做的工程差点钱,想找人通过信用担保的方式贷款,龚志勇爽快地答应了。而按照龚志勇的说法,他认为韩金洪有经济实力,为人耿直,韩给他讲了顶名贷款的事后,他就答应了。

身为李渡信用社主任的龚志勇,在2007年以前分管下辖的金银、大柏树、义和等9个分社业务;2007年2月义和信用社从李渡信用社分出,龚志勇仍掌管着5个分社的业务,按照涪陵农信社当时办理担保贷款的程序,13万元以内的贷款,像李渡信用社这样的中心社可以自行审批,贷款的最后一道程序则是龚志勇的签字审批。

按照龚志勇的说法,为了让韩金洪顺利拿到贷款,他采取了几种方式提供方便:如会给下属分社打招呼,叫他们在给韩金洪办贷款时提供方便,一旦贷款资料从下属分社报到李渡信用社审批,他就会签字发放贷款;有的贷款龚志勇并未事先给下属分社打招呼,但只要下属分社报上来的是韩金洪使用的贷款,即使有违规情形,他一样会签字放款。

2006年到2009年,龚志勇为韩金洪违法审批贷款52笔共659万元,而原义和信用社负责人戴理胜则为韩金洪违法审批、办理贷款18笔共232万元。

监管之失

不过,直至2010年年中,韩金洪因为无力偿还贷款本息,这数十笔“顶名贷款”才得以曝光。韩金洪与龚志勇等重庆农商行员工分别在2011年7月和2012年3月被刑拘。

根据当地公安部门查证,韩金洪在办理顶名贷款过程中,使用了19个假身份证,11个假结婚证复印件作为担保资料。

一家外资银行重庆分行的信贷经理对经济观察报记者表示,在大多数银行内部,针对支行自行审批的贷款,总行每个季度都会抽查是否合规,70笔违规贷款4年多时间没被发现“有些不可思议”。

一家国有大行重庆分行某支行信贷部主管表示,每一笔贷款都要上征信系统,使用假身份证很容易被征信系统查到。

从2007年到2010年,重庆各地的农村信用联社经历了一个重组、上市的过程,2008年,重庆各地农信社重组改制为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简称重庆农商行);2010年,重庆农商行(03618.HK)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成为全国首家上市的农商行。

重庆农商行的招股说明书称:“在2008年6月重组成股份有限公司前,本行的风险管理由构成本行的多个信用合作社执行,风险管理能力有限,自重组以来,本行已建立一个集中风险管理体系的基本架构。”

前述外资银行信贷经理告诉经济观察报,在有些银行,通过个人顶名的方式将贷款放出是一种内部默认的放贷操作手段,主要目的还是为了给不合规的个人或企业放款,增加贷款量。

对于这两起骗贷案,重庆农商行和当地银监系统却讳莫若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