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言可畏
导语:现代国家的建立是以摧毁农村秩序为代价的,一个突出的事例是士绅阶层的消失

鬼今/文

朱晓阳的书《罪过与惩罚:小村故事》讲的是1937年到1997年间一个云南小村里的乡民出轨和被罚的故事,他举出了四个令人印象深刻的例子。一个故事讲的是村里得了“黑鱼癞”的黄家保,整天戴着草帽,浑身捂得严严实实,无论冬夏总是一幅长衣长裤的打扮,这幅装扮成为与村人格格不入的标志,村里人常常拿它开玩笑。为了回避骚扰,黄家保经常逃避劳动,成了村里有名的懒人和怪人。

第二个例子是,一个叫阿明妈的妇人爱唱山歌调子,喜欢把村事和个人隐私编排到歌里唱出来,她的这种性格在不习惯当众唱歌的小村人看来纯属不正经的“骚婆”相。

第三个例子是一个叫刘处长的人是个武侠小说迷,他家门上挂着一面镜子和一把剪刀,据他说那是照妖镜和斩妖刀。

第四个例子是村里第一号懒骨头沈大懒到处躲避挖地、挑担子或加夜班打谷子的重体力劳动,最后沦为惯偷。不过他偷来的木材成了村里盖房架椽的货源,村干部虽然都嫌沈大懒娇惰成性,却又都喜欢用他偷来的木材。

这四个例子概括出了中国乡村中所谓“出轨人”的一些特征。比如懒惰、不合群、举止怪异等等。他们会遭到村里人的报复性排斥,村里人通过起外号诨号、肢体骚扰,直到行政处罚把他们和普通村民区别开来,剥离出村里的日常生活。他们的遭遇在过去的历史中湮没无闻,是个被“污名化”的过程,我所关心的是,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他们的越轨行为能被容忍,其限度是什么?

通常印象里,这些坏了村社规矩的混人完全会被村民唾弃放逐,根本无法生存。其实事情远非如此简单,社会学家高夫曼在《污名:受损身份管理札记》中有个说法,他认为,所有被污名化的人都有一种和常人沟通的欲望和能力,而不是完全“自绝于人民”。一部分污名者的所有举动都会按常人暗示的方向走,犹如木偶的线被牵在人家手里,按常人给他设定的那种形象生活,成为常人开心娱乐的对象。如果他真要特立独行地逃逸出这个形象,就会遭到猛烈的惩罚。

比如小村中的他(或她)虽行为怪异,却具有某种乡村圈子中所需的“娱乐性”,一旦成为村里“烂煽火儿”们公开调侃戏耍的对象,他(或她)的某种出轨行为就会被容忍。阿明妈唱山歌的骚婆劲虽被蔑视,却因山歌里有性交的细节暗示,惹动了村民的淫思,于是成为田间娱乐的一部分,自然被容纳接受。相反,黄家保得了“黑鱼癞”,自己不下田也就罢了,还经常对各种嘲笑回嘴说“放狗屁”,无法乖乖成为众人的开心果,所以结局变得很惨,最后被关在一间小黑屋子里抑郁而死。沈大懒虽懒得出奇,却因偷木头给村里人带来实际利益反被宽容。所以被起污名的那些人自身能否生存,完全取决于和常人圈子的互动程度,污名者的表演不完全是一种无关他人的“自我”呈现,即使再怪异,再叛逆,再不合常轨,也还得顾及常人圈子里的“面子”。

例外不是没有,一些背负污名之人往往会逆向思维,破罐破摔,把自己干脆封闭起来,完全不顾他人面子,刻意扮演一个抗拒自足的角色,感觉自己就象个健全正常之人,周围的人却未必正常,因此他并不感到懊恼,就如一个教徒眼里的常人不过都是些异教徒而已,这样反而会激发起心中叛逆的激情。在日本作家三岛由纪夫的《金阁寺》中,有残疾的柏木不断示范如何凭借身体的残缺勾引妇人得手,他言语举止霸道自信,向主人公展示如何让女人服服帖帖地为己服务,逼使自己的身份弱势转变成情感上的强势。还有一种情况是自己被污名化后,发现污名自己的人也不干净,于是靠向对方暗示知晓其隐私而获取心理平衡。《金阁寺》主角有一次在美国大兵的胁迫下踩踏一名妓女的腹部,在被寺里人猜疑时一直感到自责,后来发现寺里的主持也居然到处嫖色,他在不断向主持暗示自己掌握充分证据后才恢复了一种尊严感。只是例外毕竟是例外,污名者完全靠自身的特立独行获取尊严的机会少之又少。

中国乡村中存在着大量遭人不待见的人群,包括乞丐、傻子、精神病患者、病人等,这些人群被认为对正常社会构成威胁,往往成为权力监管的对象。他们似乎与常人世界格格不入,承受着各类污辱性指斥。污名化是全世界通行的现象,至于监管的方式,中西却走了不同的路径。西方流行一种说法是,对污名者的惩罚有一个从公开到隐秘的演变过程,原来对重犯要杀头示众,围观的人越多越好,引起的动静越大越好。后来群众运动式的对人身的集中羞辱逐渐减少,监管机构开始对一些行为不合常轨的怪人采取柔性控制的办法,如把疯子故意弄到有山有水的地方象柴鸡一般放养,名之为“人道”管理,也有持极端后现代立场的人干脆批评说这是一种另类“谋杀”。可在中国,却与西方变化趋势一度相反,处罚有越来越公开化的趋势。上个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中国城乡污名化人群大多是被戴上“地富反坏右”帽子遭到公开羞辱,不存在隐秘柔性处罚这类人道主义式的美妙故事。

那么,中国乡村中那些被污名化的人群到底是受制于以往传统的贴标签策略,还是惨遭外来政治干预而被唾弃呢?传统乡村中甄别人群的策略可以概括为“内外有别”。中国乡村聚族而居,即使宗族不发达的地方,大姓仍占据着突出的位置,外来移民很难迅速融入其中,对“外人”构成一种身份歧视就属自然。《小村故事》中有两个“通奸”例子,有“我家人”背景的阿明与没有“我家人”背景的一名知青获罪情况完全不同。一个只是遭村民口头嘲弄,一个则被冠以破坏生产的政治污名遭逮捕判刑。

朱晓阳有一个观点挺有意思,他说一些打着政治旗号的迫害行动不过是个幌子,背后发酵的是过去乡村圈子里的私人恩怨。“国家”的介入只不过为解决这些私人恩怨提供了某种正当性。过去对仇人怀恨在心却没机会报复,正好可以借贴政治标签整治对手。可这个办法一旦滥施开来,就如打开潘多拉的盒子,乡村中的相互仇杀就有了一种冠冕堂皇的理由。甚至一些现代通讯手段的使用都成了延伸传统惩戒方式的工具,遍布全国的公社大喇叭广播就是个例子,大喇叭除了传播国家政令,核心作用就是“揭丑”,让村里“丢脸”“现丑”的事情公开化,把隐私降到最低程度。真有点象过去宗族内部举行的公开惩戒或明清劝善惩恶的乡约宣讲仪式,只不过大喇叭使得处罚的公开化程度和范围更高更广而已。书中曾举出生产队长黄大育在广播里对不交电费的村民公开叫骂,那些怕被点名的村民担心丢了面子,只得赶紧上交,村里类似对面子的控制场面随处可见,远大于“法”的力量。怕丢“面子”也是督导村民保守戒律的隐性制约力量,村里谁通奸被发现,就会令他缝制一个布蓬,逢年过节就在布蓬里杀猪分肉。“布蓬”是谁做的,大家心里清楚,这就变成了一个村里人人看得见的惩戒符号。

但我们要问的是,村里的一切惩戒都是传统的遗留痕迹吗?难道完全与现代政治的改造无关?也许是出于逆反心理,因为过去的历史叙述都太强调西方帝国主义入侵如何改变了中国的一切。最明显的例子是乡村中发生的“教民冲突”。传教士在村里竖起教堂广招教民信奉,在现代观念中很容易解释成中西冲突的表现,或者干脆称之为反抗西人侵略的民族主义爱国行动。这也是一种最容易最简单的贴标签手法,最终熬成了招人厌烦的文章八股。有人就发飙狠批,别动不动就乱贴“爱国”“反帝”的标签,一个乡巴佬哪有那么高的觉悟?纯粹是后人自作主张替他们拔高意淫而已。逆反心理的作用促成了另一种说法的流行,如说乡民对传教士的仇视不过是以前对“外人”集体排斥的一个变种。

最极端说法可以举出柯文的研究,柯文当年写过中国沿海改革思想家王韬的传记,特别强调西方思想对中国的冲击作用,后来他改作义和团研究,观点完全倒过来,居然认为义和团的动机和“反帝”一点不沾边,不过是对山东干旱现象发出的本能反应。义和拳刀枪不入的做派也不过是流行于民间多年的传统巫术的变相表演而已,哪扯得上什么“爱国”?

规避肮脏的政治解说,的确可以使心灵自我洗涤一番,但要奢想着历史能恢复纯净自然的状态,由此提供自娱怀旧的材料,则多少有那么点一厢情愿。有调查说,当年处于乱世征伐中的乡间百姓根本分不清国民党和共产党的面目到底有啥区别,看上去都像是大兵过境,以致于调查者用标准的教科书程式提问时,常尴尬地遇到“不知有汉,无论魏晋”式的回答。有人专为此尴尬情形起了个名称叫陷入“无事件境”的迷茫,因为百姓的脑中好象从未有过一个严整清晰却又干燥无味的历史线索,无法按提问者规定好的是非曲直亦步亦趋地拼贴起自身经历的历史碎片。我以为,对这类现象的发现不能说没有意义,但还是有点过于耸人听闻。因为大多数人毕竟还是生活在政治“事件”的规定情景之内,无法安然逃出。

现代国家的建立是以摧毁农村秩序为代价的,一个突出的事例是士绅阶层的消失。毁灭的流程大体如下:国家现代化速率加快,财政税收需求增大,也因此加快了压榨乡村的步履。分摊财政建设的压力主要会落在那些担负基层管理职能的士绅身上,富户难抗其扰,不愿担当基层领袖重任,一些穷人趁机上台主事,发动“痞子运动”。“革命”提供了一次基层权力重新洗牌的机会,通过清匪反霸和“诉苦”运动,“士绅”和“乡民”的地位被彻底颠倒,在这个过程中,“国家叙事”的介入和训练固然是个重大事件。不过,乡民利用诉苦运动重新编织传统的面子网络,外界政治的介入尽管在行政层面上使乡间内外关系发生重组,却无法彻底改变内存的文化密码。也就是说,人言可畏的胁迫机制可能并没有发生根本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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