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钢新政:从稽查开始

陈旭2013-08-24 09:17

经济观察报 记者 陈旭 在所有人紧盯IPO到底何时开闸的时候,证监会8月19日在其官网突然贴出两篇文章,内容都是有关全世界相同组织的基础职能——监管执法。“目前还没有路线图式的方案。”一位接近证监会的人士告诉经济观察报,“但是大体思路在这两篇文章中都能找到。”

两篇文章为《肖钢主席在证券期货稽查执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稽查执法工作的意见》。其中,肖钢上任以来的第一次内部讲话披露,以及证监会决定新增600名稽查执法人员成为焦点。

但很少有人意识到,证监会稽查系统一次历史性的变革已经不远了。

制度性“圈地”

8月19日,肖钢在证券期货稽查执法工作会议上表示,证监会党委决定新增600名稽查执法人员,实现全系统稽查执法队伍在现有基础上翻一番。这些新增人员将进入六大证券期货交易所、中登公司以及沪深稽查支队等相关执法部门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接受证监会的统一指导和调配。

肖钢在上述讲话中称,目前稽查执法由于没有执法标准,导致部门间对立案、移送等环节容易出现分歧。多位稽查局人士告诉本报,本次改革的目标是建立一套标准化、程序化、专业化的流程。

一位证监会稽查总队的人士透露,将来的稽查局将包括线索发现中心和技术支援中心,利用非现场的数据支持系统减低现场检查的频率,将稽查对市场的影响降到最低。今年3月22日,海联讯公告遭证监会立案调查,盘中股价暴跌,最终收跌7.1%。类似案例不胜枚举。

上述人士告诉经济观察报,从文件看,稽查局的权责范围进一步扩大了,从全国直管直接拥有了原先只有市场部才拥有的权力——监视交易所数据。虽然并未就改革是否会削弱派出机构在相关领域的权力给出答案,但是,他透露,在上海和深圳的稽查总队力量将得到扩充,稽查总队个别支队将直接合并进入交易所,“这样做是为了调查取证方便。”在此次改革之前,证监会已经建立了五位一体的稽查执法体制框架:稽查局、交易所、稽查总队、派出机构、行政处罚委。

但是对于一个拥有近2500家上市公司的资本市场而言,不足600人的稽查队伍已经远远不能满足要求。在证券市场最为成熟的美国,去年底,监管部门的执法队伍人数是3000人。

经济观察报获悉,此次稽查队伍扩容至1200人计划,将由证监会人教部负责具体招聘事宜,稽查局参与。招聘来源将主要是证监会所属机关抽调,市场招聘和应届毕业生。

对于由北京所指挥的队伍规模越来越庞大,一位证监会内部人士有着这样的解读:“有时候,系统重建的意义在于打破原有的权责体系,我们希望稽查部门的权力得到增强,而且要反应更快。”

欧阳健生在去年接棒证监会稽查局局长之后的一次讲话中表示,上市公司及其股东或者子公司的高管内幕交易现象仍十分突出,国家公职人员涉案时有发生,呈现出涉案人员层次高、涉案金额巨大特点,移送标准“双够”案件比例达到40%以上。

建立更加迅速的立案和案件转移通道,成为了重中之重,“人力不够,系统建设没有,这也是这次改革的一个初衷。”上述稽查总队的人士说。

上一次翻倍

2012年12月27日,证监会批准稽查总队设立第六、第七支队,每个支队50人规模,分驻上海、深圳,在稽查总队集中统一办案的体制框架内,负责查处上海、深圳及周边区域的证券期货违法违规案件。

不到一年时间,更大幅度的扩容来了——将新增600名稽查执法人员,实现全系统稽查执法队伍在现有基础上翻一番。

据悉,本次的改革中,稽查总队设立的第六、第七支队或许将直接“吞并”上海和深圳的稽查局。

这并非证监系统稽查队伍首次人数翻番。

12年前的2001年,在地方证监局还被称为“证管办”的时候,证监会就在上海、深圳、成都、广州、天津、沈阳、西安、武汉、济南设立了地方稽查局。当时,这种行为被定义为将多重管理权收回北京,名为“垂直管理”。

在当时,这些地方大区稽查局的人员并不独立。他们与大区证管办为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大区稽查局局长、副局长由中国证监会党委任免,局长由大区证管办主任兼任,副局长由分管稽查工作的大区证管办副主任兼任。根据工作需要,少数大区稽查局设立局长助理。大区稽查局人事、行政、财务等与大区证管办一体,不独立。

6年前的2007年,地处证监会办公大楼内的稽查局,还被分为稽查一局和稽查二局。不久之后,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了一次维持至今的证券执法改革:设立中国证监会处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合并稽查一局和二局为稽查局(首席稽查办公室);设立中国证监会稽查总队;增加派出机构稽查力量。

在这次改变之前,在证监会办公大楼内办公的稽查人员有40人的编制,派出机构队伍的人数只有240余人。而这次改革后新设的稽查总队,人数达到了170人,派出机构稽查力量增加了110人。改革之后,证监会所属的稽查力量翻倍,从原有约280人直接增长至约560人。除了原有的9大区稽查局外,还包含了26个证监局稽查处室。“稽查总队成立之后,案件调查的时间大为缩短。”稽查局一位不愿具名的人士告诉经济观察报,以前许多案件的调查期非常漫长,阻力很大。在建立了稽查总队之后,平均调查期限缩短到了60天。这期间,市场目睹了非常多的大案,如国美黄光裕案、汪建中案等等。“这其中有几个数据,在2007年这次改革之前,罚款和收缴的执行率非常低,在2007年之后的三年里,无论是罚款和收缴执行的增长率,都是未改革之前的三倍。”

但是,对于新任证监会主席肖钢来说,似乎还是不能满意这个结果。在8月19日的讲话中,他谈道:“有的派出机构对交办案件不积极承办,找各种理由推脱,有的甚至多年从未主动立过一个案子,稽查执法工作处于荒废状态,干部也没有从事稽查执法工作的积极性。”

600个新问号

一再壮大的稽查队伍、增加稽查权责,以及规范稽查流程,其背后是中国股市发展过程中伴随的各种各样的内幕交易等问题。

从目前已经曝出的案例看,参与内幕交易的人员涉及证券公司员工、基金公司员工、政府官员等等。近期,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监管员李洪弢遭前女友举报内幕交易,深交所对媒体的回复是:李洪弢确实曾任职于该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但因举报人非实名举报,目前还没有发现充分证据证明李洪弢存在内幕交易行为,因此未上报稽查部门立案稽查。

对于新增的600名稽查局人员来说,市场始终是带有怀疑的目光,认为此举增加了600个内幕信息知情人。2003年12月,公安部证券犯罪侦察局成立,作为证监会的协同单位,历史上也出现过问题。2010年3月,原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兼证券犯罪侦查局北京直属总队总队长相怀珠在北京市二中院受审,这是“黄光裕串案”中首名受审的官员。除了受贿,相怀珠还卷入黄光裕内幕交易案中,在2007年黄光裕等人布局中关村股票时,相怀珠等人也获得了这一内幕消息,并动用百万资金全仓买入。

“他们不会接触交易数据,我们从来都是事后监管。”上述证监会内部人士回应说,本次稽查改革与证监会一直强调的加强信披真实性、打击虚假陈述是一脉相承的,“比如上交所建立的信披直通车,就是为了防范今后出现李洪弢这样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