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公司承保亏损83亿 保监会酝酿交强险区域费率制度

欧阳晓红2013-09-11 11:36

经济观察报 记者 欧阳晓红 -54亿!

这是42家保险公司交出的第五份交强险年度业绩报告,显示该险种经营连年深陷亏损泥沼。“交强险作为中国第一个强制保险,开办六年半,累计承保亏损399亿元;原因很简单,‘前端政府定价,后端市场经营’势必导致责任主体的缺位。”9月2日,一家大型财险公司高管告诉经济观察报。他认为,关键是定位和模式,其次是费率调整机制。

据一位接近保监会人士透露,保监会已经做了大量工作,修改交强险条例的工作有望突破,但是需要与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改革同步推进。

不过,囿于现实情况,保监会将稳步推进交强险改革,费率改革或先行。“短期看,研究建立区域费率制度,适时调整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和费率水平,完善调解机制,规范诊疗和伤残鉴定标准,完善救助基金等相关配套制度。”不久前,一位保监会领导在内部会议上透露。

亏损面扩大

中国保监会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8月30日同时披露,2012年交强险承保亏损83亿元,投资收益29亿元,经营亏损54亿元。

相比首份交强险报告的“10家盈利,16家亏损”,2012年实现盈利的公司还是10家,但是随着经营主体的增加,亏损面在扩大,至32家,平均综合成本率达107.9%,其亏损理由之一均剑指赔付成本见涨。不过,家用车保费收入却大幅降低,有悖交强险设计之初定下的“不盈利、不亏损”原则。

某种程度上,这可能也意味着“做得越多,亏得越大”。2012年的32家交强险经营亏损公司中,人保财险、国寿财险、中华联合财险的保费收入与经营亏损分别是:372.84亿与35.71亿元、62.2亿与3.19亿元、54.1亿与2.39亿元;累计经营亏损分别达96.9亿、14.9亿、37.6亿。

反观盈利较好的10家公司中,大地保险、平安产险、阳光产险的保费收入与经营利润分别是:44.2亿与2.03亿、187.9亿与1.77亿元、45.3亿与1.5亿元。三家公司累计经营利润分别是:0.81亿元、8.315亿元、0.16亿元。

事实上,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交强险工作组专家张海波在业绩发布会上的介绍,2006年7月至2012年,交强险六年半的保费收入共计4915.1亿元,累计亏损256亿元,年平均亏损率为5.9%。

问题是,诸多迹象表明交险强的经营亏损或将加剧。“对新车而言,若2013年新车增速没有反弹,将导致2013年新车业务占比继续下降,由于新车不享受费率折扣,将会导致交强险整体费率水平下降。”人保财险在其精算报告中分析称。

而在费率浮动方面,人保财险近年数据显示,其交强险旧车费率优惠幅度趋于稳定,但费率水平持续不足将继续给交强险经营带来较大压力。不过,人保财险认为,随着承保理赔管理的加强和业务结构的持续优化,一定程度上,交强险的赔付水平将得以改善,因此2013年交强险业务质量将趋于平稳,但保费充足性仍面临严峻考验。

太保产险亦预计,2013年保单年度交强险最终赔付率仍将处于较高水平,经营依然面临考验;平安财险还预测2013年交强险赔付成本将在2012年基础上有所攀升,保单亏损将进一步扩大。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2012年下半年交强险对外资保险公司开闸,年度内开展交强险业务的三家外资公司分别是:美国利宝、富邦保险和中航安盟。但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交强险工作组成员介绍,上述三家在2012年内的保费收入合计约2000万。

有意思的是,在交强险未对外资开放之前,外资曾采用种种手段向中国“施压”要求开放,而一旦经营交强险业务之后,他们又发现没什么“油水”。这或许反映了交强险无论是在制度设计、定价机制还是经营模式方面,均存有“硬伤”。

拟建区域费率制度

“交强险的问题比较复杂,从表面上看是定价机制问题,而问题的背后是经营模式问题。”上述大型财险公司高管说。他认为,此前费率的调整值得商榷——因为没有给经营“回归”的时间,从而导致后来的问题。但是这两年经营的改善,从某种意义上讲又是一种自我的“回归性修复”。

在上述接近保监会人士看来,目前要解决的问题是:模式突破,其核心是修改相关制度,主要是理顺关系,赋予相关部门如专家委员会或者行业协会调整费率的权力;至于费率形成机制应如何确定是技术问题,这并不难。

无独有偶,在不久前的一次保监会内部会议上,一位保监会领导提出,交强险连年亏损既有人工成本、零部件价格上升、司法环境等因素,主要原因在于交强险的制度设计。

问题的症结在于“前端政府定价,后端市场经营”的经营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交强险定位不清,政府和保险企业的主体角色模糊、运行机制不顺畅等问题。同时全国“一刀切”的基础费率,也使得交强险费率与风险水平不能合理匹配,引发经营不平衡和费率不公平。

因此,保监会相关人士认为,基于现实情况,短期看,研究建立区域费率制度,适时调整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和费率水平,进一步完善调解机制,规范诊疗和伤残鉴定标准等,完善救助基金等相关配套制度,改善外部经营环境。长期看,根本上解决交强险面临的诸多问题,需要对《交强险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明确交强险的基本定位,确立保险公司的主体地位和市场化经营的基本方向。

事实上,去年7月,媒体曾报道,江苏省曾是首个获准进行交强险费率改革试点的省份,其改革思路是进一步完善交强险费率形成机制,促使交强险费率水平和风险的合理匹配,但因部分费率改革方案或加重消费者保费负担,推行难度较大,方案被暂时搁置。

无论如何,“保监会已做了大量工作,修改条例的工作有望突破,情况还比较乐观;但交强险的改革需要与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改革同步推进。”上述接近保监会人士说。

 

经济观察报首席记者
长期关注宏观经济、金融货币市场、保险资管、财富管理等领域。十多年财经媒体从业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