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规则基于权利还是义务?

2013-10-09 13:38

     

《新纲常》

何怀宏 著

四川人民出版社

 

     张维迎/文

  何怀宏的《新纲常:探讨中国社会的道德根基》提出了一套系统的道德行为准则。当下中国道德的危机是人所共知的事实,书中有关儒家思想的观点我基本同意,但我并不认为儒家是主张不平等的,儒家的等级制度实际上是一种激励机制,鼓励大家做君子不做小人,解决社会合作中的囚徒困境。对这本书,我有一些商榷性的意见。

  第一,这本书大体上是“旧瓶装新药”,对于那些药我不反对,但装在旧瓶里能否起到我们所希望的效果?我有些担心。因为传统的道德规则建立在以义务为中心的基础上,现代社会的道德规则建立在以权利为中心的基础上。怀宏在这本书里也意识到这个问题,但他认为,强调所有人都要履行平等的义务,实际上也就是认可所有人的平等权利。这问题比较大。说一个人有义务用自己的财富帮助另一个人,不等于说后者有权利获得前者的财富。权利是自主的,是自然赋予的,别人不能剥夺,但义务是不同的概念。在一个人们不能享有正当权利的社会,人很难有义务感。现实来看,当今中国社会没有道德,很大程度上是我们的体制剥夺了人的权利,否定了人的权利,包括私有产权制度的破坏。计划经济的一整套做法把产权、物权给破坏了,我们今天仍然在承受着它的后果。市场竞争讲的是信誉,而要让人们有积极性讲信誉,博弈必须是长期的、重复的。但现在人们都玩一次性博弈,赌博性的博弈,为何?产权安全没有保证,我觉得这是中国社会道德危机的一个最重要的原因。

  我们否定人的好多基本权利,也就是人们追求幸福的权利。如自由迁徙、自由生育等。没有权利时,怎有义务,怎讲道德?道德是建立在公平、正义之上的,没有公平就没有道德可言。

  对公民权利的否定还会导致合法性和合理性的矛盾。一个正常社会,合理的就应该是合法的,合法的也应该是合理的。如若不然,就会导致没有道德和诚信。中国应该建立的是以权利中心的社会,而不是以义务中心的社会。

  第二,今天谈道德问题时,若回避市场,本身就是一个问题。新的道德规则一定要建立在市场基础之上,市场秩序本身就是一种道德秩序,并且是最好的道德秩序。现在世界上哪些国家道德秩序最好?不是反市场的国家,恰恰是市场经济国家。美国做过一次调查,一个问题是你认为大政府好还是小政府好?结果发现,主张大政府的人捐款远远小于主张小政府的人。主张大政府的人在收银台多找了钱时退钱的可能性更少,提供的自愿者服务时间也更少,也更不愿意对无家可回的人提供帮助。主张市场的人认为帮助别人是每个人的责任,主张大政府的人认为帮助别人是政府的责任。今天我们再去重塑中国人的道德规则,绝不能排除市场本身,更不能把市场与道德对立起来。

  回过头来,《新纲常》的副标题是“探讨中国社会的道德根基”,我觉得这本书提出的是一些道德规则,而不是道德根基。道德根基跟道德规则不一样。道德跟正义之间,我个人认为这两者也不完全一样。正义是社会的制度准则,道德是个人的行为准则。道德以正义为基础,正义以权利为基础。没有正义的社会不可能有道德,而没有权利的社会不可能有正义。

  (作者系北京大学经济学教授,本文由其在2013年7月20日的发言整理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