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租赁:自贸区子公司年内开业 期待自主融资

李意安2013-10-16 11:58

经济观察网 记者 李意安 10月15日早间,交银租赁董事长陈敏表示,自贸区筹建的专业子公司有望于年内开业,同时希望通过自贸区在国际市场自主发债融资。

交银租赁董事长陈敏认为,获批在自贸区筹建专业子公司,可以提升整个行业体制机制的创新,陈敏同时透露自贸区专业子公司将会争取在年内开业,主营航空航运业务,计划在2016年,航空航运经营租赁占比整个公司业务30%左右。

陈敏透露,2012-2013公司净利润复合增长率超70%,目前交银租赁资产规模862亿元,其中航空方面资产规模超过100亿元,航运方面租赁船舶登 记超过100条,在国内同业中排名靠前,“未来3年之内,交银租赁目标是飞机机队超过100架,下采购订单超过100架。”

“自贸区内的专业子公司从某种程度上有一定离岸机构的性质,有助于学习国际同业先进的管理经验。从国际先进经验来看,很多通过管理资产、处置资产来提高盈利能力,真正做出了行业特征,通过对物的管理和把握来获得比传统的融资租赁更高的资本回报。”陈敏介绍道。

自贸区内专业子公司将可能被允许自主发债,今年3月份,交银租赁曾在香港发行5亿美元债券,不过仍然依托集团,发行主体并没有出现交银租赁。会上陈敏坦言交银租赁的融资需求,并期待通过自贸区实现。

“未来自贸区,专业子公司将直接作为发行主体,效率会更高,业务运作也更直接。”陈敏展望道,“但是能做到何种程度无法预期,即便能做也不排斥利用国际上其它平台,不见得完全覆盖替代。”

此外,由于自贸区内注册的融资租赁公司可纳入融资租赁出口退税试点范围之内,交银租赁航空租赁部总经理李玲认为,这意味着今后在国内制造的飞机、轮船出口过程中,承运人和租赁公司可同等享受这项政策。

“涉及进口飞机,实验区内注册的国内租赁公司或设立的项目子公司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从境外购买空载重量在25吨以上并租赁给国内航空公司使用的飞机可享受相关进口环节增值税优惠政策。使得租赁公司和航空公司可享受同等的政策。”李玲告诉记者。

陈敏指出,专业子公司的设立需要交银租赁改变原先的经营理念和内控,以适应行业的新变化,管理层更需思考事关行业生存的战略。“专业化运营,相应的组织架构、流程、风险识别控制应该有别于商业银行。”

“随着未来专业子公司的运行,通过突破现行的组织架构,有利于突破业务,相信未来和国际租赁机构站在同一起点,到境外配置我们的业务,只是个时间问题。”陈敏说道。

在交银租赁董事长陈敏看来,按自贸区“贸易投资便利化、跨境融资自由化”设计思路,一些已经不适用于金融租赁公司的政策限制将会逐渐破除。

陈敏表示,外汇管制也限制了租赁公司国际化业务的发展:“机船租赁业务中很多承租人都是国际公司,融资、结算都需要外汇,这方面是我们的短板,现行的框架我们不能在国际市场上自由融资,造成外汇债务成本和国际脱轨,不具备竞争优势。期待今后自贸区子公司的运作,能够在国际市场上发行相应的债券,像国际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甚至投资。”

“同时,收取国内外公司交纳的外币租金需要经过外管局审批。”李玲说道,“此外,租赁公司借长期外债需要发改委批准,期待将来能够给予自贸区企业相关的支持和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