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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慈善回归到民间本位
2013-11-09 10:10 来源:经济观察网 作者:谢良兵 沈念祖 李浩杰 编辑:经济观察网
导语:政府需要做的是,对社会组织的解放,就是简政放权,这个非常重要,它可以给社会组织的发展有极大的空间。

经济观察报 记者 谢良兵 沈念祖 李浩杰 作为“希望工程”的创始人,徐永光因此名声鹊起,也因此备受争议。

风波之后,徐永光从中国青少年基金会引退,成为了南都公益基金会的理事长。从官方公益组织的领导者到非公募基金会的操盘手,身份的变化并未改变他直爽的性格。

事实上,徐永光从不避讳自己情感的外露。比如评价陈光标,他用了“极其厌恶”四个字;他对慈善体制的批评从来都是直接而精准:“以权谋捐”,“向慈善体制开刀”,“民非制度四宗罪”,“慈善组织课税政策之诘问”等等。

徐永光承认,在这一点上,他说话比较难听。早在共青团中央任组织部部长时,他就已然如此。“改革有三种人,一种是比较激进的;一种是稳健的中间派;一种是保守的。我知道自己应该如何站位,所以我要说些尖锐的话。”徐永光说。

11月4日上午,徐永光在南都公益基金会办公室接受了经济观察报记者的专访。

腐败率近乎为零

经济观察报:“希望工程”从创办至今已有20多年时间了,这几年“希望工程”的名声及现实中存在的问题,让人觉得“希望工程”还需要继续下去吗?

徐永光:期望和希望之间有一些距离。青基会在做希望工程的品牌时,在创新性方面略有欠缺,实际上应该借助这样的品牌优势,积极的转型、创新。原因很多,有政府的需求,有企业的需求,比如企业希望继续搞希望工程,这样可以捐款,这已经是一种导向。

其实我很早就主张希望工程从硬件转为软件,硬件由政府来做。我认为希望工程对中国慈善的导向,第一个是硬件导向,就是慈善捐款建设施,实际上是民间帮政府做,主要还是捐款人利益的导向,捐款人希望能有牌子,有硬件能立在那里;另外,一些企业捐款人希望通过这样的捐赠搞好和政府的关系。这样的导向,我早就提出要改变;再者,搬运工导向。就是把捐款人的钱拿过来搬给穷人。

这些情况都应该反思,捐款的导向应该向软件和服务转变。

经济观察报:你在青基会的投资,以及后来的中非希望工程,都受到了非议,你觉得是中国人慈善观念的问题,还是说国人把对公益组织的负面情绪发泄到了希望工程上?

徐永光:除了对投资不太理解以外,受媒体的影响比较大。媒体界的怨气比较大,感谢后来《南方周末》给了我一个说清楚的机会。其实希望工程的管理是非常严格的,几乎没有腐败。就慈善组织来说,腐败率比较低。

中央教科所(现在的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曾评价中国慈善组织的腐败率近乎为零。事实上也是这样,近百亿元的善款,没有被贪污的,或者说极少。因为在制度上,捐款人对他捐款使用是监督到底的,这个机制从一开始就是这样设计的。

青基会现在做的新工厂项目——培育草根组织,有一千多万元的资金支持,这完全是自由资金,不是捐款,是自己投资增值的钱,增值的状况非常好,我给青基会留下了两三个亿元吧,变成了自己非限定性的资产。

但是中国人对这种投资不理解。这说明我们的慈善公益发展落后,文化和观念太滞后了。中非希望工程就是因为10%的管理费被群起而攻之,最后灭掉了,很遗憾。

经济观察报:10%的管理费合理吗?公益组织能不能投资?毕竟投资有风险,拿善款去投资,如果没有收益,怎么办?

徐永光:法律、体制的落后,导致了我们行业和观念的落后。慈善在中国不是在民间发展出来的,它是由官办开始的。所以大家觉得,本来就是体制内的应该由政府发工资,为什么还要拿我们的钱?有评论说10%的管理费是雁过拔毛。

媒体和专家都不懂,还让民众懂?美国就业人口中有10%的人从事慈善业,既然需要一部分人来从事这个职业,当然需要发工资。要想把慈善款用好,需要用有专业能力的人来运作,钱用得好会带来很多边际效应,就要给相应的报酬。

在中国,过去法律规定慈善机构的资金一分钱不能动。现在也一样,慈善资金在银行账上,这意味着钱肯定是贬值的,这些机构看着慈善款缩水是负责任的吗?他们没有受到批评,反而投资的受到了批评,中华儿慈会就是因为做理财而受到了批评。

回归民间

经济观察报:你刚才提到在美国慈善可以吸纳10%的就业人口,那么在国内这个比例能达到多少呢?

徐永光:我觉得中国的数据非常不精确。我用非营利性组织的增加值,服务业统计来说。在服务业统计的增加值现在占服务业产值比例的0.23%,转换成GDP,恰好是千分之一。据民政部近六年的数据,2007年到2012年,2012年慈善在GDP中占的份额比2007年还低。

这个数据是振聋发聩的,一直说在进步,其实是在缩水。美国的比例实际上占到GDP的12%,来自三块:捐款、政府购买服务、服务收入,比重大概是2﹕3﹕5。中国所有的社会组织增加值加到一起,占GDP的比例为千分之一,其中私人投资的比例近乎为零。

经济观察报: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徐永光:我们的法律规定,过去行善的权利在官方,办慈善机构的权利在官方,只有官才能慈善,民间行善是非法的。本来中国有乐善好施的传统,每个人心里都有善念,但都被法律遏制了。有时候你看到在捐款,但他是被动的。

乐善好施,应该是乐捐,结果变成痛苦的,被慈善了。这对于慈善的善行是一种伤害。政府的动员力越强,搞全民公益,就变成了以权谋捐,导致我们社会慈善组织的落后。说改革创新,其实就是让慈善回归到本来的位置,回归到民间本位。

中国人不缺少爱心,要让它慢慢恢复起来。现在捐款是少,是GDP的千分之一,如果能达到GDP的1%,我们就可以有五千多亿元,美国是2.2%。这样大的规模拿过来,对社会是非常正面的影响。但是这个事情不能急,要给空间,要给制度。

经济观察报:具体应该怎么做?

徐永光:现在存在的最大问题是政府的垄断。要解放的话,一是政府不要垄断慈善资源,要使其流向民间;其次,政府应改变计划经济思维。最根本的问题是让公益慈善回归民间本位,这也是最大的解放。

同时,要强调重建社会信任,这也是非常核心的问题。公益慈善组织一无权力,二无法生财,需要别人白给钱,靠的就是社会对你的信任。

慈善组织的价值是什么?我说是要生产信任。在社会信任崩溃的时候,社会组织要重建社会信任,你要想做好,一定要提高透明度。我曾提过这样的口号:“公益组织的公信力从透明开始,透明从基金会开始”。

经济观察报:那么,政府需要做些什么?

徐永光:政府需要做的是,对社会组织的解放,就是简政放权,这个非常重要,它可以给社会组织的发展有极大的空间。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说,要简政放权,建立惠而不费的公共服务发展新机制,会大大刺激社会企业的发展。

惠及民众,但是又要节约。就是说政府做事不养人,不养机构,可以和民间合作,可能对于社会组织发展是最大的刺激。刺激之后的规模可能比捐款还大,因为政府公共服务的规模很大,比如儿童、残疾人、养老等公共服务。

另外,政府需要对一些制度进行改革或调整。一是民办非企业单位制度,我觉得近八成现在就是假私济公。民非的投资主要来自市场资本,是私人投资,不能简单等于“公益捐赠”。私人投资被公有化,民非只能违规违法地做事。

还有一个就是课税制度。对慈善组织的课税政策,非常得不偿失,拣了芝麻丢了西瓜。比如曹德旺捐了35亿元福耀玻璃的股权,却因此欠了国家6.72亿的税款,这非常不合理。对慈善组织课税的政策不改,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便没有指望。

第三,制度是公益信托要赶紧出台。《信托法》已经出台12年了,其中有一段是公益信托,具有国际水平,但是没有落地,没人管。

用商业的手段做公益,这是一个世界潮流。这三个制度如果能得到解放,肯定会释放出巨大的捐赠。还有就是影响社会投资的解放,税收制度的变化会解放各种公益组织,不再受到税收的困扰。而公益信托则为富人慈善,大额捐款开了一个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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