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与正当
导语:在一切政治行动中,政治家所负有的责任不仅要使得行动后果的承受者获得最大福利,而且必须遵从公认的终极价值。

经济观察报 严搏非/文 这本《合法性与正当性:魏玛时代的施米特、凯尔森与海勒》终于上架了。书的版权已买下很多年,但翻译却一直不顺利,期间还换过译者、续过版权,尽管当时想着可以为前几年的政治状况提供一些思想资源,但现在看来,也不晚。

魏玛是一个被反复提起的话题,一个民主共和的政体,短短14年就被击溃了,而且还是“合法”地被击溃,合法地变成一个专制独裁政府,接下来便是希特勒肆虐欧洲,600万犹太人被屠杀,二战中欧洲死了超过5000万人,而这一切的开端,竟是在1933年的德国,在民主政治的体制下合法地开始的。这件事在这一切终于完结之后成为政治哲学家们不断反复思考的话题。

这是一本厚重的法哲学著作,它极为缜密地通过对魏玛时期的宪法争论的分析给出了一个核心的解答:即如何处理合法性与正当性的关系,将是理解现代政治的关键,在一切情况下,我们都必须明白,合法未必正当,正如美国的南北战争,尽管从表面上看,南方诸州脱离联邦的要求合宪,但当林肯诉诸于美国宪法建基于“人人生而平等”的更高的正当性时,为捍卫“人人生而平等”的自然权利所进行的战争就是神圣的,正是由于诉诸于这一善好生活的终极价值,南北战争终于导致了美国“自由的新生”。

韦伯在他著名的“以政治为志业”的演讲则以另一种方式表达了他的看法,即他的“责任伦理”与“信念伦理”的关系:在一切政治行动中,政治家所负有的责任不仅要使得行动后果的承受者获得最大福利,而且必须遵从公认的终极价值。因为一切政治行为,最终都将被追问其道德正当性。

这是一部相当纯粹的法哲学著作,尽管其中也有关于魏玛政治历史的详尽描写,然而更有趣的则是,此书将魏玛时期的宪法争论与当代的法哲学争论进行了跨越时空的对照,将魏玛时期的施米特、凯尔森、海勒与德沃金、罗尔斯进行论辩。作者认为,魏玛的政治危机并没有过去,它在今天仍然是未能解决的理论问题,今天的危机依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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