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首页 > 区域新闻 > 社会 >
青岛市中小学校长“去行政化” 推行职级制
2013-12-26 16:18 来源:经济观察网 作者:庞丽静 编辑:经济观察网
导语:青岛市正在深化教育序列相关改革,尤其是推行校长职级制,校长不再享受科级、副处级、处级这些行政头衔,代之以特级、高级、中级、初级校长的职级管理。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庞丽静 青岛市正在深化教育序列相关改革,尤其是推行校长职级制,校长不再享受科级、副处级、处级这些行政头衔,代之以特级、高级、中级、初级校长的职级管理。

青岛市教育局副局长王铨表示,近期青岛教育的一项重大工作就是深化以校长职级制为重点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在校长职级制改革上取得了重大突破。目前青岛市已经全面完成了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校长(书记)职级评审。

据了解,青岛校长职级制改革是由问题倒逼而产生。原来校长按行政级别管理,不同学校校长有不同行政级别,其选拔任用管理权限分别归属组织、人社和教育不同部门,导致选拔培养校长的侧重点和标准不尽相同。同时,由于受到校长级别和管辖权不同的限制,对教育部门统筹管理造成了极大限制。中小学校长到一定年龄必须“退二线”,甚至有的校长不到50岁,就需要提前“离岗待退”,也造成了人才资源的浪费。

按照青岛市教育改革的设计,按照校长专业化要求,建立特级、高级、中级、初级校长等4级10档的校长职级管理制度。校长实行定期交流轮岗制度,校长每个聘期为3年,在一所学校连续任职满2个聘期的应当交流,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聘期。学校干部与行政干部可以双向流动,符合公务员调任有关规定的学校干部,可调入教育行政部门工作。教育行政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中,有教育工作经历的一般不少于总人数的三分之二。

同时,薪酬制度也随之有了重大调整,增强校长岗位吸引力。一是制定校长延迟离岗和退休政策。规定高级校长离岗年龄不得低于55周岁,其中特别优秀的校长可突破退休年龄,延长了校长的事业周期。二是提高校长的岗位待遇。在原待遇不变的前提下,可按同级教师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获得能绩工资,职级提高能绩工资也相应提高。

目前,青岛市校长职级制改革在市属中小学的改革试点工作已结束,开始在青岛全市进行推广。

青岛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教育改革已进入深水区、攻坚期,重点要对体制机制创新突破。校长职级制改革启动以来,推进顺利,校长退出行政序列,不必再参加当地按行政级别召开的会议和多种活动,从繁杂的社会事务中解放出来,可以潜心研究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

据悉,校长职级制改革,此前全国已有上海、广东中山、山东潍坊、安徽马鞍山等地一些中小学试行。“去行政化”一直在教育改革的探索当中,但实施起来却并不容易。青岛推行此项改革,也是希望找到一个突破口,以此探索“教育家办学”的新路子。

经济观察网相关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