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厘定系统重要性指标 银行资产1.6万亿以上需信批

刘鹏2014-01-08 17:21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刘鹏 1月8日,银监会网站信发布新闻稿称,中国银监会近日发布了《商业银行全球系统重要性评估指标披露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要求符合一定条件的商业银行从2014年起披露全球系统重要性评估指标。

《指引》规定,上一年度被巴塞尔委员会认定为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的商业银行,或上一年年末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为1.6万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商业银行(以下称信息披露银行),应当披露全球系统重要性评估指标相关信息。

《指引》规定,信息披露银行应当披露的全球系统重要性评估指标包括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金融机构间资产、金融机构间负债、发行证券和其他融资工具、通过支付系统或代理行结算的支付额、托管资产、有价证券承销额、场外衍生产品名义本金、交易类和可供出售证券、第三层次资产、跨境债权和跨境负债共12个指标。信息披露银行应当原则上于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后的四个月内,在银行网站或年度报告披露相关信息,披露时间不得晚于每年7月31日。

新闻稿称,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规模持续增长,关联度和复杂性不断增加,有必要对系统重要性较高的银行提出更高的监管要求。要求资产规模达到一定水平以上的商业银行披露其表内外资产规模、关联度和复杂性等相关信息,有利于促进银行改进内部管理信息系统和管理水平,增加透明度,加强市场约束。同时,也有利于持续分析和监测相关指标及其变化情况,加强系统性风险的分析、监测与防范。

金融机构新闻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