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借P2P等六种新非法集资现象将被严打

2014-04-21 11:16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史尧尧 时隔一年,监管部门再次召开处置非法集资部级联席会议。

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刘张君指出,部级联席会议将强化打早打小、强化大案要案处置;要增强社会公众理性投资、风险自担的概念。“根据有关法律规则规定,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他强调。

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由银监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组成。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韩浩指出,现在出现了六种新的非法集资方式:假借组建民营银行名义,向公众募集资金;担保公司发行自己担保的理财产品;假借境外投资名义;以高额养老产品回报名义;以有价值的收藏品名义;假借网络借贷平台(P2P)吸收公众资金。

对于目前随处可见的p2p借贷。刘张君表示,这类公司组建资金池进行期限错配获取高额收益具有很大风险。“这类公司不得对其公司发布的项目进行担保。这类公司更不能买卖客户的存款。”他说。

根据联席办公司统计,目前非法集资发案区域广泛,跨省份案件突出。对于如何处置这类资产。刘张君表示,部际联席会议会根据情况制定一个牵头省来具体清缴、处置跨省案件。其他涉案省必须服从牵头省制定的处置方案。“严禁涉案省自行处置涉案资产;牵头省按照各个投资人的项目投资比例进行偿还,投资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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