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开启商业银行经营新规则

史尧尧2014-05-19 18:31

经济观察网 史尧尧/文  上帝关上了一扇窗却打开了一扇门。不管愿不愿意,这或许是商业银行必须要走的门。

历经9个月,人民银行终于联合多个金融监管部门发布遏制商业银行不规范经营的规定,这意味着将商业银行引入到一个新的经营方式的轨道上。

刊登在中国人民银行网站上的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以下称“通知”)的说明中指出,强化了金融机构同业业务内外部管理要求,规范了会计核算和资本计量要求,设置了同业业务期限和风险集中度要求,强调加强流动性管理的重要性。同时,《通知》为金融机构规范开展同业业务开了“正门”,支持金融机构加快推进资产证券化业务常规发展,积极参与银行间市场的同业存单业务试点,提高资产负债管理的主动性、标准化和透明度。

据记者了解,2014年8月,银监会开始着手制定相关政策。随后有媒体曝光了修订后的第二版监管政策(市场俗称“9号文”)后,人民银行开始牵头制定相关政策。

近年来,中国的商业银行特别是股份制商业银行,不断通过与其他银行或者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之间合作对企业提供融资。由此可以逃避信贷额度、存贷比的管控又可以减少资本金和准备金,商业银行既规避监管约束又可获取更高的收入。

《通知》严谨了此当前普遍存在于商业银行中的低资本消耗、高收益的买入返售类业务。

在商业银行发起一项融资项目中,由于其他金融机构的参与,原本属于贷款科目的融资项目被分配到同业业务科目下的买入返售类。相比于贷款,后者只占用25%的风险权重。

“此类业务掺杂了各类参与者的信用风险。这对宏观经济的影响是难以估量的。”一位商业银行金融市场部主管告诉记者。

但与此同时,人民银行也为商业银行开启了一扇门。

另据记者了解,在《通知》之前的一份修订版本中,同业投资被放置在同业业务管理框架下单独进行规定。而在《通知》首先提出的业务范围中,明确提出同业投资属于同业业务科目。

“人民银行实际上承认了商业银行过去逃避监管的融资方式,也清楚单纯依靠限定同业投资类规模也无法抑制商业银行的冲动。因此要求其依照贷款一样监管规定。”上述金融市场部主管说。

在《通知》中,人民银行提出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商业银行对所规定的同业业务进行计提相应资本与拨备,但对通知自发布之前的业务既往不咎。

虽然商业银行仍可开展投资类同业业务,但风险权重将由同业非标的20-25%上升至100%,造成更高的资本金消。

这也意味着,如果商业银行无法从资本市场获取资本金,最终将导致其无法发放贷款。

在《通知》的说明中,人民银行特别提出为金融机构规范开展同业业务开了“正门”,支持金融机构加快推进资产证券化业务常规发展,积极参与银行间市场的同业存单业务试点,提高资产负债管理的主动性、标准化和透明度。

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士余在之前的一次会议中明确提出,如果没有资产证券化,我们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会越做越大,对资本的需求只能水多加面,面多加水,这是老生常谈的一个题目。

华泰证券在其研究报中指出,人民银行此役是对金融创新的“拨乱反正”。在一扇门关闭后另一扇门开启,商业银行只有在合规运营下的积极创新才是可持续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