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颁布打车软件新政 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

杨阳2014-07-17 12:03

经济观察网 记者 杨阳 7月17日凌晨,交通运输部正式颁行了《关于促进手机软件召车等出租汽车电召服务有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指出“着力营造统一、开放、公平、有序的发展环境” ,并在接入监管方式中规定"平台运转不得影响手机召车软件正当功能和良性竞争”。

这意味着国家首次在中央政策层面确立了打车软件的合法地位,积极有效的肯定了移动互联网在中国交通行业应用中的市场创新价值,以及在产业模式升级中扮演的驱动价值;文件明确允许“手机对手机”移动互联网创新模式在出行领域的大范围应用,并尊重企业以“大数据精准推算,手机对手机”为核心的技术创新,充分保留了企业的自主调度权。

《通知》的颁布可谓正当其时。

此事的背景是,苏州交管局曾经主推一个电招平台,要求打车软件接入,无论信息流和资金流都附着于该电召平台系统。当时滴滴打车等公司极力反对,认为这一模式几乎扼杀了叫车软件的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

近两年围绕移动打车市场的讨论层出不穷,既涉及到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与博弈,更有对移动打车应用这一新生事物对传统交通行业带来的变化所引起的误解和恐慌。这无疑也给政府的行业监管带来了新的挑战和冲击。

各地政府相继出台了众多地方性法规来规范和监管移动打车市场,并形成三种监管模式:一是北京模式,将打车软件纳入统一电召平台,订单全部备案,但政府只监管不调度,事后监管;二是上海模式,在早晚高峰时段禁止使用打车软件;三是苏州模式,明令禁止出租车司机使用打车软件。

此次交通运输部颁布的《通知》出台在肯定打车软件市场地位的同时,在监管问题上厘清了政府和市场的边界,给混乱的地方政府监管政策指明了方向。

对于此次新公布的指导意见,国家发改委城市中心综合交通规划院院长张国华表示:新政策很好的厘清了打车软件监管问题上政府和市场的边界,把市场能解决的比如移动互联网“手机对手机”创新模式,企业调度权等都留给了市场。把政府应该监管的,通过信息共享事后监管的方式留给了政府,是十分可喜和积极的。为移动互联网与交通行业的融合,促进交通行业的信息化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是政府执政水平的一次大的进步。

对于未来移动互联网技术创新和传统行业融合的政策趋势,社科院专家姜奇平认为:任何一项创新业务在初始阶段都会有不确定性,不完善之处在所难免。当前移动互联网正处于创新密集期和关键发展期,随着新技术、新商业模式的融合,各种类似的移动互联网对于传统产业的跨界创新会越来越多。这需要业界各方预留一定时期的观察期,以发展为主体,以包容的开放心态,处理好创新和监管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让移动互联网与传统产业更好的相互融合促进,这不仅有利于让新兴业态在健康的生态环境中发展,同时能更好的促进传统行业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改善服务贡献于经济和社会发展。

滴滴打车CEO程维称,移动打车应用正在改变人们的出行方式,在老百姓的“衣食住行”中,服装行业虽然经过了淘宝10年的教育,网购的比例也只有5%;“食”的互联网普及率更是只有可怜的1%,“住”的比例还要更低。而至少在出租车行业中,人们每天打车已经有30%-50%是通过打车软件来实现了。而且,滴滴打车的用户中有60%是在WiFi环境下叫车,这也意味着有相当一部分用户已经放弃了路边招手打车的老习惯,而是在室内惬意地等待出租车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