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神与圣

刘刚2014-07-28 17:40

走出国学的围城

刘刚

圣人革了上帝的命

中国人谈文化,谈来谈去,总离不开“神圣”二字。

我们早已习惯了将“神”、“圣”连在一起——“神圣合一”,而忘了分别它们不同的含义,当我们不断地提起“神圣”的什么、什么时,一味的赞美,便淹没了它们的本义。

欲知其本义,先要清楚它们的来历,将“神”、“圣”两字,放到王国维说的“殷周之际”,看它们各自所代表的文化和历史,如何从对立走向统一,从圣人革命走向神圣一体。王国维说,“中国政治与文化之变革,莫剧于殷周之际”。这话,出自《殷周制度论》。新文化运动中,他像孔子那样“梦见周公”了吗?虽未言“吾从周”,就算向周公行个礼吧!

殷周之际,乃一大革命时代,《易》曰“革之时,大矣哉”,正其时矣。

“革命”,成为那个时代的最强音。然而,都说“革命”,谁革谁呢?是“圣”对于“神”的革命,所谓“圣人革命”,也可以说是圣人以“天”革了上帝的命,终于革出了个“天命”。因此,周人的“天命”观里,首先要有“革命”,其次要有“人民”,《易》曰“天地革而四时成,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尽管“汤武革命”属于不同类型,但都顺天应人。

要从天和人两方面来确立“革命”的合法性,这里的“人”,尤其是与“天”相对应的“人”,肯定不是作为个体的人,而是人民,人民,只有人民,才是与天相对应的人或民。

周人的“圣人革命观”,是针对殷人的“神化帝王观”——“上帝”而言,其核心是“人民价值论”,把“上帝”放到“天人之际”,让人民去选择:要“上帝”还是“求民主”?

殷人的“上帝”,是只保佑殷人的,这有点像犹太教里的耶和华。有所不同的是,耶和华与犹太民族是契约关系,而殷人与他们的“上帝”则有血缘关系,所以,殷人有“帝祖合一”、“帝王合一”的说法。因此,殷人的“上帝”又有点像古希腊神话里的宙斯,因为宙斯的子孙们统治着希腊各城邦,对于最高神天然便有着“帝祖合一”的血缘认同,有着“君权神授”时代王权分有神权的“帝王合一”的权威认同。

如果“上帝”仅与殷人有关,那么周人就不如“求民主”!“求民主”,往哪儿求?往天上求!有时,我们会从内心听到一种声音,那是自我在自语,可我们却抬头望天,用祈天来表达自我意识,以为自我意识的声音来自天宇——听天命。

就在“天听自我民听”的殷周之际,犹如尼采所言:上帝死了!但此上帝非彼上帝,此上帝乃“君权神授”时代的上帝,彼上帝为形而上学世界的上帝,此二者,不能混为一谈。

上帝也是殷人的祖先

“天”,在《尚书》里已出现,但卜辞中,“天”还比较简单。“天”之初,以人为本,有二义。其一,从一从大,像人形;其二,像人之头顶,即人头上所戴之天。或曰“殷人尊神”,称帝或上帝,故殷人所谓“天”,还是个具象的观念。

然卜辞中,虽未见以“天”为上帝,却有“上帝神”的观念。事实上,天为主宰,对殷人与周人具有同样的意义,差别在于,在殷人那里,“天”不含有“德、民、人”等内质,它是一个纯粹的、至上的惟其独享的主宰神,卜辞里有关的“帝”辞,可与文献之“天”互为补正。

“上帝”观念,殷已有之,它是殷人的最高神,由自然神发展而来,其功能主要有三方面:一是,支配自然界,如“令雨”,“足年”等;二是,主宰人间祸福,如帝令“往来无灾”等;三是,保佑王,如“帝受我佑”等。在上帝与现实的王的关系中,王并非被动的受佑者,它能垄断“帝命”,对“帝命”有解释权。

据《尚书·吕刑》载,蚩尤作乱,苗民不堪酷刑,告于上天,上帝因命重和黎,一个管天,一个管地。此前,天人往来没有限制,人皆有祈天及通神自由;此后,就“绝地天通”了。《国语·楚语下》指出,上古时期,民神关系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其一,“民神不杂”——精英化阶段,原始灵媒藉由个体而自发显现,在男曰“觋”,在女曰“巫”;其二,“民神杂糅”——大众化阶段,这一阶段,灵媒泛滥,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家家祭祀,人人作巫,在神面前众生平等;其三,“绝地天通”——权威化阶段,此时,王权垄断了神,由王来颁发天地间的通行证。《说文》释“王”为三横连其中者,三横者,天、地、人,通之者,王也。

通过“绝地天通”的神化变革,神已落入王权彀中,民已无权过问天事。从表面看,这次改革起因于“民匮于祀”所引起的经济危机,而其根本则在于“民神同位”对王权的威胁。

颛顼“绝地天通”,导致了神的异化,为了反抗这异化,共工奋起,头触不周山,天柱折,地维绝,使得天倾西北,地陷东南,以神话的方式,显示了原始信仰和自由思想的力量。“绝地天通”所反映的神权意识,正是殷人政治权威神化的现实写照。

王作为人间的最高政治权威,同时又是最大的巫觋,成为绝对的统治者。

绝对的统治者即使在观念上也不愿安分守己,他不肯在帝命天佑的形式下做个固步自封的王,王有王的逻辑,王有王的追求,他不能满足于与天和帝的那种浅尝辄止的统一性,他要求的是绝对的统一性,要与天、帝合而为一成为最高存在。于是,他找来一把梯子——祖先,先让祖先上天,实现帝祖合一;再让祖先下地,完成帝王合一。神化的逻辑是如此简单,而其历史过程却较为复杂。

商代从上甲进入有史时代,此前,属于传说时期,称祖先为先公;此后,史称先王。《尚书·汤誓》中,没有提到祖先观念,而《盘庚》篇中,却喋喋不休,述说先王。在迁殷问题上,盘庚不断借用祖先神的名义警告其臣民:我先王会警告乃祖乃父,命乃祖乃父抛弃你们,不救乃死。

王不仅可以利用自己的祖先,威胁不顺从的臣民;而且还将自己的意志,假托他人祖先,恐吓其后人。如果臣民顺从,殷王还可以在“大享先王”的同时,使“尔祖其从与享之”。

祖与帝的关系,卜辞中有反映,殷人以牺牲祭祖,但不祭天,何以殷人信仰上帝却祭祀祖先,惟以祖先为牺牲享用者,而上帝却无此特权?盖因“帝祖合一”,而无须多此一举。

殷人崇“天”,以日为标识,他们以十天为一周,故以十日为标志,名之为日甲、日乙、日丙、日丁、……日壬、日癸,即天干,且以天干命名祖先,故晚期卜辞所言帝、祖已无分别,尤以帝与天干统称而为帝号,如帝辛、帝乙、帝甲等,王与帝的分别,则在于生死,生称王,入庙为祖称帝。殷祖先从初期配以天干,到晚期与上帝合一,是现实王权强化以至于绝对化的反映。若谓由天干所表现的“天有十日”的观念,多少留有部落民主制的痕迹,那么“后羿射日”就反映了“天无二日”的大趋势。

人民也要一分为二

现有文献材料中的“民”,大都是以周人的思想来阐释的。殷人“率民以事神”之“民”,其本义及引申,颇耐人寻味。金文之“民”,郭沫若氏以“锥刺目”言之,作“盲”解,乃瞎奴也。

然而,盲目之民与“天视自我民视”之民,其异不啻天壤,以“盲”释“民”,则金文之民与《尚书》之民迥异。《尚书》之民,或为祖先,或为贵族,“恭承民命”,决非瞎奴。

以此反观金文之民,就不当作“锥刺目”解,殷人五刑,指墨、劓、剕、宫、大辟,无刺目之刑。殷人战俘,或有被刺一目者,然而牧野之战,大批战俘上阵,未闻为独眼军。

“人民”一词,最早见于周代彝器齐侯壶。“人”在卜辞中,乃人体简化之象形,“民”乃特指人体之目,似锐物者,乃汉字六法中指事之形,如启蒙幼儿,以手指目曰:“眼睛”。

此外,《说文》释“民”曰“萌也”。“萌”,乃草木萌动,目上似草者,如眉毛、睫毛也。以冥昧释萌,乃闭目之谓也,引申之,则为无知;以发生释萌,乃启蒙,睁眼看世界。且有“萌”、“氓”相通一说,“萌”之为“氓”,以氓“萌而无识也”。

“氓”之本义,为流民或郊野之民,故有“自彼来此之民曰氓”一说。后来,氓由meng而mang,而有“流氓”,便带有谴责的意味。然,流氓如胜、广,如刘、项,都能乘势而起,亦能风云际会,一展其龙翔凤舞之姿。或曰“窃钩者诛,窃国者侯”,虽皆为“窃”,但王、寇分流,则由“国”与“钩”,上了规模跟档次,做流氓也能当皇帝。后世又有“欲为官,杀人放火受招安”一说,指出走向官场并非只有科举一途,人在江湖做流氓,亦能青云直上。

殷人称“民”,义非固定。对天而言,称先王为“下民”;对王而言,称“万民”和“畜民”;对敌而言,则称“小民”——“小民方兴,相为敌雠”。盘庚迁殷,示“民”以善意,一再表示,要“奉畜汝众”,但那话儿说得没有“为人民服务”那么好听,还以威胁口吻:“汝共作我畜民!”

王权的根本在天上,不在“民”中,“民”非瞎奴,但亦无须依傍,作为“事神”的牺牲,“民”不能没有,但亦不能捧得太高,要时不时地就加以警告,只要念个祖先的咒,“民”就老实了,至于民心向背,则对不起,从来就不知道,直至殷亡,纣王还在“我生不有命在天”的咆哮。

“民”之于殷,乃神的牺牲,王的佐料,“王”在卜辞中作斧钺之形,主刑杀,正所谓“能攻人者也”,后世法家“攻民”说,当出于此,王权本质如此,法家不拍“民”的马屁。

孔子本殷裔,却要“我从周”,跟着周人去拍“民贵君轻”、“先民而后神”的马屁,而法家,却在王权的本质上立言,以愚、贱、顽、刁、奸等为“民”定性,惯以语词“攻民”。

然而,重民如孔子,亦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与法家“愚民说”相似,何也?盖因与天、君相对的“天听之民”、“君本之民”乃作为群众而言,而“可愚之民”则针对个体来说。重群众,轻个体,是人民价值论的核心,周孔之教的根本在此,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精髓亦在此。即使在今天,我们仍然一方面说群众是真正的英雄,说人民是历史发展的动力,另一方面又说个人是可笑的、渺小的,将个体性置于人民的对立面,接受着所谓“革命”理性的审判。所以,人民也要一分为二。

革命从神化到圣化

圣化两核心,一为“民”,一为“圣”,说了“民”,再来说“圣”。“圣”在金文中,原指口耳相通,后来衍变,“耳通”转化为“心通”。这一转变,我们在《易》和《尚书》中可以看到。《尚书·大禹谟》云:“圣者,无所不通之谓也。”《易·系辞上》曰:“夫易,圣人所以极深而研几也。”非“心通”者不能“研几”也。

周人“研几”之最著名者为周文王,文王不仅为革命作了理论和策略的准备,而且将“耳通”的圣人,改造为“心通”之圣,“心明曰圣”,文王之谓也。

周人自信,因为“有命自天,命此文王”,有了文王,“周虽旧邦,其命维新”,而且“天惟时求民主”,那“民主”就是文王。“民主”观念的提出,是以“天命靡常”为前提的。

天命无常,打破了帝、王合一,区分了二者职能。“皇矣上帝”惟“求民主”,王则“以德居之”,“德”者,得也,得天命,得天下,而为“民主”。在《诗·皇矣》里,上帝与王二分,那是周人对于殷人“帝王合一”的一次革命,它一方面解放了殷人的上帝,使上帝超越了种族的局限性,而有普世性;另一方面它也解放了王权,使王权从面向上帝求“神化”,转向以“圣化”而“求民主”。

“民主”者,民、王合一之谓也,若以“帝王合一”为“神化”的目标,那么“民王合一”则为“圣化”开了个头。殷周之际易姓革命,也是文化革命,开了从神化到圣化的先河。

儒学五经,便是对这一时期文化思潮和历史运动的概括和总结。《易》是周人革命哲学的圣典,《书》是周王代天命立言的汇编,而《诗》则是“求民主”和“作新民”的文化宣言。

中国历史,是一部“革命”史,三代以前,流行着禅让传说,然而,有据可查的,却是不断“革命”的历史。三代历史,以“汤武革命”为核心,经历了从“神化到圣化”的转型。

周公将民本主义引入天命观,以人民替代上帝,使天命观发生了一个从“神化帝王观”向“圣化民主观”的倒转,这一倒转,似乎是在向“绝天地通”之前的神人状况的回归,但是,这一回归,是抽象的,而非具体的,是形式的,而非实质的,是理念的,而非实体的。在人民的概念里,个体性完全被蒸发了,呈现出某种“无我”的真空状态,唯一的实体是圣人,而圣人的本质是“无我”。

革命的需求在人间,而革命的依据在天上,它是“天命无常”给人类留下的缺陷,革命的可能性都包含在这一缺陷中;革命的主体是圣人,它是“天命有德”对人类的选择,革命的可行性都建立在这一选择中。“天命无常”的提出,为革命建立了本体论依据,而“天命有德”的提出,则为革命确立了主体性原则。“天命无常”使革命成为永恒的事业,而“天命有德”则使革命成为圣人专业。

周人的民本主义,是针对“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的政治文化状况提出来的。“事神”的文化,虽然神秘而恐怖,但在本质上仍有其崇高的一面。先民建立了与自然必然性相对抗的神化体系,使人类超越自然循环成为万物之灵,从而开发出人类的本质,并确立起人类对于自然界的主体性。这种人类主体性的人格化的象征就是神,正是人类本质中所具有的神性,不断提升着人类,推动人类走向超越自然的历程。然而“事神”毕竟是一种原始超越,未能摆脱氏族化的制约达到普遍性的高度。

革命导致异化。先民以神化革命提升人类,同时又将人类置于一个虚拟人格的控制之下,崇拜神明本来是要将人类提升到天上,结果却反而使人匍匐在地下成为虚拟人格的奴仆。

人类为了获得人间权力,必须在天上进行斗争,争夺对神的所有权。当人类的一部分为了自身的利益,以神的名义否定其另一部分时,其彻底性超过其他一切所谓正当的理由。当作为人类力量的集合和人类本质的象征的神,仅有庇佑王权的实用性功能时,它本应有的提升人类境界、提供人文范式的宗教意义便失落了,靠意义来滋养的神一旦失去了意义,等待它的便是异化;当帝王自以为他所拥有的权力完全取决于他与神的必然性关系,而与人民毫无关系,因而作出“我生不有命在天”的自我认同时,他也就死到临头了。

周人有见于此,便以人民的名义,发动了一场“求民主”的圣化革命。

 

自由思想者,独立学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