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时候给A股熔断规则实施一场熔断了
2016-01-07 20:26 来源:经济观察网 作者:袁金秋 编辑:经济观察网
导语:我们不反对这种探索,它可能引领市场到更完善的方向。但我们也看到,在尚未进行充分论证,在各方争议未解下,实践中探索未免成本太高,对监管信用和市场信心的影响也非常之大。

经济观察网 评论员 袁金秋 一个各方尚未准备好的制度,新年伊始在一片忙乱中“实战”测试。

1月4日,2016年首个交易日,沪深300指数就先后触及5%和7%阈值,熔断机制首秀,交易时间定格在了13:34分。

券商营业部电话四起,客户经理面对各路投资者问询措手不及;A股的投资者们,从无法交易的懵怔之后,迅速上了一堂熔断知识普及课;公募基金则集中强调申购赎回应对规定,背后还有部分公司及代销机构后台仓促的手工处理和技术改造;量化对冲基金们则需要被动调整投资模型……

虽然监管层5号盘前紧急表示将公布大股东减持新规,以及熔断机制将根据运行情况完善,但这也未能阻挡不久后的1月7日,熔断机制再度发威。这一次,大盘曲线仅仅断续蜿蜒至9点58分。上交所则于10.33分在微博发声,回应熔断后指数跌幅与熔断阈值存在一定偏差并且仍有部分交易,原来是系统计算和处理还需要时间……

实施仅4个工作日就两度提前收市,指数熔断作为一种危机应对机制被屡屡触发,难道在A股市场将演绎为常态?

回看熔断制度的初衷,A股市场在2015年6月至8月发生罕见的剧烈调整,连续的千股跌停曾引致流动性危局。为在市场大幅波动时提供“冷静期”,9月7日征求意见到2016年1月1日即正式启动,仅用了4个月的时间。当前的指数熔断,看起来更像是匆忙推出的应急机制。未料,这个意在让市场冷静的制度,甫一亮相就引起如此躁动。股市下挫并非熔断之责,此前业内早有下跌预期,但是熔断触发,市场各方表现出缺乏了解和各种不适应,这是规则实施之前始料未及的。

经历过2015年一轮快涨暴跌的行情,A股市场的确也是需要从危机应对和反思后进行制度创新。引入在极端变化中缓震的“保险丝”熔断是维护市场之举,亦应考虑“电路”的特性。

平安证券统计数据显示,2015 年6~8 月就有20天触及5%或7%波幅,这还不算投资者尚未领略熔断这种杀伤力带来的心理效应。如此触发频率,相较已实施指数熔断的美国市场熔断一次、韩国市场熔断10次,显然已难称为极端危机之应对。

而A股市场素有助涨杀跌的群体效应,投资散户化和趋同化特质明显。开年首日在并没有明显政策利空之下,沪深300指数下挫趋势在接近熔断阈值前时明显提速冲刺。1月7日半小时内“拉闸停电”,更是阐述了接近熔断阈值流动性缺失的恐慌下,投资者加剧抛售的“磁吸效应”。一个为了避免或减少大幅波动的制度,反而成为了“帮凶”。

另一备受诟病的是,与多为T+0交易及无涨跌幅限制的其他市场设置20%熔断收市阈值相比,A股涨停板制度和T+1交易限制了阈值区间,亦影响着减震作用的发挥和效果。反而对市场价格失真的影响和流动性的伤害,加速股市波动的质疑又在眼前。

从开年市场遭遇看,如果“保险丝”一再熔断,必然将影响正常照明需求,亦可能对市场流动性和投资者信心产生较大程度的影响。

正如证监会所言,指数熔断机制对于我国市场是一项新的制度安排,也是一项新的探索实践。这项全新的制度,在我国还没有经验,市场对新的规则有一个逐步调整适应的过程。

的确,年轻的A股实在和海外诸多股市太不一样。我们不反对这种探索,它可能引领市场到更完善的方向。但我们也看到,在尚未进行充分论证,在各方争议未解下,实践中探索未免成本太高,对监管信用和市场信心的影响也非常之大。我们希望,与其遭遇落地太快的考虑不周和聒噪,不如索性将这一规则“熔断”,给市场各方以时间冷静下来,对熔断制度进行更全面的认识,把这些认识沉淀下来,充分地探讨在当前A股市场的土壤中究竟需不需要熔断机制,需要什么样的熔断机制。暂停,或是如何迅速修正完善,相应的机制安排如何做,应考量清楚,当机立断。

一个新制度的变革,不应该成为一场社会试验。对市场应秉持敬畏之心,尤其是在引入一个在国外甚至很少使用的制度,很容易引起长期运行的肌体产生排异反应,需要针对不同市场机制和规则等等进行更充分的讨论。从政策初衷、适应性考量、模型建设、模拟测试、调研评估、应对安排、政策时点等各方面有所分析论证,让其在应当发挥作用的时间窗口发挥应有机制,在未来更多地发挥正向作用。实施前的谨小慎微,总是好于头痛医头而抛向市场后的忙乱和调整。包括A股正在进行的诸多改革,是否能够在变革和出台前都更加审慎,将上述的步骤和安全阀准备妥当。

市场告诉我们,当断不断,必受其乱。是时候给A股熔断规则实施一场熔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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