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股灾“秋后算账”:券商评级遭证监会大面积下调

姜鑫 2016-07-30 11:56

经济观察报 记者 姜鑫 “这些券商一降级,很多企业发债都发不了了,之前同事辛苦跟的项目,又得从头再来。”在南方一家国有企业工作的陆宇(化名)感慨道。

券商评级的大考成绩单出炉尚不足十天,影响已然显现。

由于合作券商评级被降到A级以下,陆宇所在的国企不得不暂停已经启动了的发债事宜,重新寻找券商合作。

近期,证监会发布了2016年证券公司分类结果。评级结果刚刚公布,就被市场人士称作十年以来“最惨评级成绩单”。根据公布的结果,95家参评券商中,有58家券商的评级较去年出现了下调,占比高达61%,而评级上升的券商只有7家。

分类评级结果可以说引起券商哀鸿一片,评级的下调也会影响波及公司业务的方方面面,监管趋严的大环境下,低评级的券商新一年的发展也将面临不小的负担和阻碍。一方面保护基金缴纳比例上升,大量真金白银上交压缩利润,另一方面,声誉不佳也会影响到客户的稳定性。

承销客户流失

铁打的评级,对应着流水的客户。据陆宇介绍,其所就职的国企打算发行一笔企业债,暂定了某上市券商为主承销商,但在2016年度的券商评级中,该券商评级由AA级降至BBB级,由于连降两级调至A级以下,监管不断趋严的压力下,公司不得不重新找券商合作,而此时,项目已经开始了一段时间。

在一位非银金融行业分析师看来,监管层对证券公司类会员参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开设保险席位等业务的开展有严格规定,此类业务只允许A类评级券商开展,陆宇所在的公司或许正是因此受到影响。

北京某券商固收部负责人表示,执业过程中这种情况的确存在,本来发债主体更换券商都是常有的事,因承销机构评级被下调而更换就更加正常了。“这涉及到一个资格问题,如果降级太狠的话,部分业务资格会被限制。特别是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在启动证券公司类会员参与非金融企业债务主承销业务时,就设立了严格的评价指标,而证监会对证券公司的评级是重要的参考因素之一。”

按照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参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市场评价的证券公司类会员应具备证监会最近一次证券公司监管分类结果AA及以上级别。

方正证券相关负责人也表示,虽然评价结果从监管规定上说,与承销业务无关,但会在心理层面和部分发行人准入条件方面带来影响,从而给业务开展带来了一定难度。

而在鹏元资信债券评级人士看来,承销商评级下降也会影响承销能力,对于发债主体来说,承销商承销能力差不但造成利率、时间成本高,甚至影响资金的募集进程。“评级下调还会影响到项目的承揽,”一位券商投行部承揽人员称,不少资质好的发债主体,例如大型国企、上市公司在进行融资时会对合作承销商进行招标,评级高的券商自然多占优势,最终获得承揽、承销权的概率也会高一些,这也意味着,在很多投行部门,无论是股权类业务还是债券类业务可能都会受到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股市的大幅波动,券商经纪业务收入在今年步入深秋,债券承销成了不少券商业务的发力点。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91家券商共承揽2779单债券,同比增长143.56%;累计债券发行金额2.37万亿,较去年同期的0.89万亿增加1.48万亿,同比增166.29%。债券承销金额过百亿的券商共47家,较去年上半年的24家增近一倍;其中,中信建投、国泰君安、中信证券、招商证券四家券商的债券承销金额累计均超过千亿;此外,还有不少中小券商也在债券市场的火热行情中弯道超车。

上缴“真金白银”激增

2007年,经历过风险爆发、综合治理、取得成效的证券业进入了监管新阶段,监管层开始意识到券商分级评价的重要性,并根据各家券商不同的资金情况、管理水平和风险管理能力,分层次的进行监管,《证券公司专业评价实施办法》就此问世。据了解,评价标准主要围绕资本充足、公司治理与合规管理、动态风险监控、信息系统安全、客户权益保护和信息披露等6个方面考核。从2010 年开始,证监会每年7月对外公布证券公司分类评级结果,评价周期为每年5月至次年4月。

2015年,靠一波快牛行情而赚得盆满钵满的券商拿到了靓丽的成绩单:参评的95家证券公司中有56家评级上升,仅4家评级下降,使得A类券商从2014年的38家猛增至64家,增幅近七成。而近一年来,A股市场出现了大幅度的波动,在杠杆牛市中业务大举扩张的券商们成了监管层出手的首要目标,对于违规券商的处罚也纷至沓来。在此背景下,券商2016年的评级出现了反转:评级整体向中间层级聚集,过半数券商级别遭下调,其中,A类券商占比由2015年的67.4%下降至最新的37.9%,B类券商占比由2015年的31.6%升至最新的49.47%,C类券商数量由2015年的1家上升至8家。

在95家参评券商中,有58家券商的评级较去年出现了下调,其中,中信证券、华泰证券、海通证券、广发证券、国信证券、兴业证券由AA降至BBB,东兴证券、长江证券由AA降至BB,方正证券则由A降至C。回顾这些券商过去一年的情况不难发现,大多曾因两融业务开展、两融客户身份认定、投研业务、投行业务等业务存在违规行为而受过处罚。

评级下调后,最为直接的影响就是上缴的真金白银激增。

根据相关规定,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根据证券公司分类结果,确定不同级别的证券公司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具体比例,保护基金规模在200亿以上时,AAA、AA、A、BBB、BB、B、CCC、CC、C、D等10级证券公司,分别按照其营业收入的 0.5%、0.75%、1%、1.5%、1.75%、2%、2.5%、2.75%、3%、3.5%的比例缴纳保护基金,券商评级越高,上缴的资金也就越少。这就意味着,评级下滑幅度较大的券商将需增缴巨额保护基金。

国信证券证券分析师陈福曾对此进行计算,个别券商2016年的保护基金缴纳额度将会增加过亿元。陈福表示,按照此前对行业今年业绩下滑55%的预测,假定利润率不变则营业收入也平均下滑55%,降级最为严重的方正证券将多缴纳1亿元的投保基金;而2015年营业收入高达560亿元的中信证券则或将多缴纳1.3亿元的保护基金,此外,评级变动幅度较大的海通证券、华泰证券、长江证券的保护基金增加额也分别有可能达到0.8亿元、0.6亿元以及0.4亿元。

新设营业部受限

评级下调,殃及的不仅仅是像陆宇所在公司一样的发债主体,下调之火同样能灼痛券商自身。

虽然券商评级是证监会从审慎监管角度对证券公司的综合性评价,并不会对其所承销的债券产生影响,但如果券商作为发债主体就不一样了。因为评级机构在评估券商所发的公司债或是短融券时,往往会参考证监会对券商自身的评级,甚至还会对债券评级进行调整,进而影响证券公司债券融资的成本。而对于上市券商来说,公司在A 股市场的增发、配股也可能会受限。

而除了融资,券商在开展业务的过程中的风险偏好将受到影响,证监会对降级券商在行政许可、检查频率等方面的监管更为严格,券商的业务开展也会更为谨慎。

根据《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证券公司分类结果将作为证券公司申请增加业务种类、新设营业网点、发行上市等事项的审慎性条件。一家券商营业部负责人对经济观察报记者表示,B类以上(含B类)的券商可在全国范围内申请设立证券营业部,而C类的券商只能在住所地证监局辖区内申请设立证券营业部。这也意味着今年被评定为C类的五矿证券、方正证券、海际证券、万和证券、网信证券、联讯证券、华信证券、民生证券等8家证券公司接下来的一年内很难在住所地证监局辖区外开设新的营业部。

由于新增加业务种类也要参考评级结果,券商在传统业务被掣肘外,创新业务的推广试点也或将碰壁。但在分析人士看来,目前的环境下这一影响并不明显。广发证券分析师表示,今年以来,行业主要基调为严控风险、清理隐患,整体的业务创新力度弱化,预计此次评级结果对券商创新业务的进展影响有限。

自年初以来,随着靠天吃饭行情的渐行渐远,证券行业渐渐迎来监管风暴。在陆宇看来,作为资本市场的中轴之一,证券公司的合规性尤为重要,严厉的监管态度和评级体系有利于使这个充满诱惑的行业更加规范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