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的起源

刘刚2016-08-22 18:21

【近代财与兵】

刘刚

夏娃的去处

通常,我们只是顺着阶级分化以及战争这样的路数来思考。

用“以此类推,由此及彼”的经验化思维,形成了思想的路径。

其实,历史的经验,并非自然规律,未必适用于史前,其中最根本的差别,就是国家。从某种意义上,我们可以说,国家就是伊甸园里的那个禁果,人类偷吃了禁果,从此改变了命运——从不知善之为善的纯然的善转向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必要的恶,这样说来,国家就是个恶果。

历史之于中国人,非但纪年纪事,历述成败得失,历史观还是一种思维方式。史前人未有历史观,倒是自然观与生俱来,试看庄子笔下那些真人、神人、至人、天人,便是自然观的代表和象征。庄子谈论的史前,概括起来,有两点,一是“至德之世”,一是“至治之世”。“至德之世”,尚无国家出现,有如伊甸园时期,人与天地万物为一体,故无“治”可言,有“德”可称;“至治之世”,国家起源,人与万物虽有分别,却顺因自然,无为而治,让自然规律自发起作用,人无为而无不为。

若从考古发掘上来说,庄子的“二世”说也不为无据,河姆渡文化在大暖期里存在了两千多年,那或许就是个“人与禽兽居,族与万物并”的“至德之世”吧?或许还可以看作从“至德之世”向“至治之世”过渡的阶段吧?后来的良渚文化也存在了一千多年,“至德之世”谈不上,“至治之世”也许还涉猎一点,恐怕主要是从治世向着乱世过渡的时期吧,这一时期,国家出现了,由治而乱。

国本利器,用世,原为救世,莫角山上,那个良渚人的国,其缘起,也许就不是起于阶级分化和对外战争,它或许就是抗洪救灾中出现在东方的诺亚方舟。用了国家起源的眼光来看东方诺亚方舟,它就不光是文明的源头,还是国家的原型。国家形成的路径虽有多种,但大致有二,一是对内阶级分化以至于革命,一是对外文明冲突以至于战争,可以说这是有史以来国家形成的两条主要道路。

可史前呢?也就是说,在国家起源的源头上,是不是有可能更加多样化呢?

自易卜生以来,一直有个问题在横亘着人类,那就是“娜拉出走以后”会怎样?面对史前,我们是否也该问一问“夏娃出走以后”结果会如何?这样一问,就问到国家起源的源头了。

用中国儒家传统来回答“夏娃出走以后”,结果便是这样的: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礼义。这样,就把国家的来源和性质都说清楚了。

国家从哪里来?从男女那儿来,亚当是男性的代表,夏娃是女性的代表。这样的代表,中国传统里也有,一是伏羲,一是女娲,但他们也是人子,说到底,还得从亚当、夏娃说起。

是男女,就会成为夫妇吗?不见得。人有男女,动物有雄雌,这都是自然属性,而夫妇是社会属性,不会由男女自发形成,所以,《圣经》里说,夏娃是神用亚当肋骨造就,用来给亚当配夫妇的。因此,夫妇的前提是男女本为一体,男人爱女人就是爱自己的生命,女人爱男人则是回归本体,而知男女之爱是上帝的安排,夫妇便是男女之爱的一个文明样式,与之俱来的家庭,同属人类作品。

自然由上帝创造,自由是人类的选择。若谓男女之爱乃上帝创造,那么夫妇之道则为人类选择,而家庭出现,便是选择的结果。家庭是个命运共同体,核心是财产,因而,可以说是私有财产的一种存在方式,父子关系出现,看似出于血缘,实则基于财产权,若无对财产权的确认,仅靠血缘识别,就会“子知其母而不知其父”,就此而言,家庭成为了财产权的合法性来源和血缘识别的依据。

父为家长,乃财产权代表,子为财产继承人,应有血缘纯粹性和正统性,故母系贞洁,成了维系家庭的根本,以确保财产继承权的正当性与合法性,而国家也就生长于这样的正当性和合法性中。君臣关系,作为父子关系的外延和放大,由家而国,乃至于天下,也是以财产权为核心的。君王是天子,天下万物皆是天的物产,当由天子继承,故君王,成为一切财产权的集中反映,是所有财产权的最高代表。然为天子,亦须行天道,应天命,以天下为己任,用天下之财,兴天下之业,养天下之人。

臣之于君,如子于父,而有臣子与君父对应,虽无血缘依据,却是文化认同。可文化认同,说到底,还是个财产权的问题,因为,文化认同赋予臣以子的身份,有了子身份,臣就能分享君父财产权。臣如此,民亦如是,也以文化认同而为子民,有了子民身份,就能分享君父土地所有权,从“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中分得自留地。父子关系原型,不仅适用于政治一体化和社会化的君臣和君民,还被用于政治合法性来源的王和天,天下以君王为父,而君父之上还有天父,故君王以天子身份君临天下。

这样的儒教传统,同《圣经》里的说法倒有些相似,若谓中国历朝历代天子都是天父之子在人间的转化,再说他们“天王合一,君道同体”,不就多少有那么点耶稣转世的意思了?以此来看明、清传教士的“孔耶同源说”,当也不为无据。但从道统上来说,毕竟还是两回事,儒教没有创世纪。

创世说的前提,是要有人格神存在,儒教没有人格神,只有一个自发性的天,作为一切的本体和本源,宇宙万物乃至于人世间的一切,都由自发性的天自然生成,由此决定了人之于天,是一种“参天地,化万物”的关系,而不像创世说中,人必须成为创造者,要在上帝创造的世界之外,再造一个完全属于人的新世界,这是创世说对人本质的规定,而儒教造化论,则要人参与到天地造化中去。

创造与造化不同,创造是人的理性为自然立法,造化是人的理性顺因自然;创造是实现人性中的神性预设,是用个体生命再现人格神的创世意志,造就自我独立人格,并以之改造世界,因此,创造,归根结底,就是独立人格在行动;而造化则是回归自然,在天人合一中成就个自我的天下。

造化是以自然为法,创造是为自然立法,运思方向不同,就有了不同的天下观与世界观。世界观根源于创世说,天下观则缘起于自发性的天,通过自发性的作用,使人回到自然的进程里面——“上下与天地同流,万物与我为一”,而世界观的世界,则是以神的创世纪为原型由人再创造的。

若用造化的思想来看国家起源,那么国家也是自发形成的,国家的出现,并非对自然状态的否定,而是自然状态的延伸,是从天地万物到男女夫妇从父子君臣到国家天下,在这样一个自然序列里,还是自然规律在自发地起作用,这种作用,强调了人性中最具有自然性的血缘属性,而国家的正当性,就来源于血缘属性的夫妇和父子之道的自然伦理向着君臣之道转化的政治伦理,这也就是中国传统政治所谓的“三钢”。若以创造言之,则国家因立约而成,或以神人契约,或由社会契约,赋予国家正当性。

回归正当性

谈国家起源,一定要从国家的正当性来源上谈。

不能仅仅从国家起源的道路和形成的方式上来谈。

或曰,阶级斗争和民族战争,为国家起源的动力因以及国家形成的形式因,但它们都不能从根本上赋予国家起源的正当性。从价值观上来说,一个阶级消灭另一个阶级,一个民族灭亡另一个民族,不管怎么说都不具有正当性;从历史观上来看,它们虽然是文明进程的一部分,哪怕是最重要的一部分,在某个历史发展的阶段上,甚至具有必然性和必要性,但我们也不能认为它们因而就有正当性。

正当性不是历史发展阶段的产物,也不是文明进程呈现的具体样式,它是历史的源头,是文明的根柢,用太史公的话来说,它属于“究天人之际”的范畴,不在“通古今之变”里。它在人性中,表现为人的自然性和社会性;它在天地间,表现为天命、天道和天理;它虽然也要带着地域化的民族性的历史阶段的特征,但它贯穿于全部历史普及于整个人间,表现出“吾道一以贯之”的永恒的普世性。

就根本而言,国家的正当性,要以天或神作为起点,作为来源,从正当性的源头进入国家发展的历史,我们便看到了正当性的两种历史形态,一是古代国家的君权神授,如《圣经》里摩西与上帝立约,中国传统“天子受命于天”,皆以民意受权于神和天,所不同者,一以神人契约讲信用立信仰,一以天道人心讲政治行教化;还有另一种形态,便是现代国家的天赋人权,如果说,君权神授的正当性是针对代表民族和人民的君王而言的,那么,天赋人权的正当性则是对着作为国家公民的个人权利而言的。

君权神授的正当性,是要有圣王出现,如犹太之摩西和中国之周公,但圣人不常有,而君王为常态,欲以圣王合一的制度造就圣王,结果只能适得其反,走向正当性的反面了,走到历史的尽头,君权神授就终结了。事实证明,制度不能造圣,但能确立个人权利的权界,并为个人权利的运行提供合法性,而其来源,就在于天赋人权,现代国家,就在这样的正当性里生根,以民主和法治的方式生长。

天赋人权的正当性,终于被赋予了自摩西以来就追求的国家形式——民主和法治。当人们以为国家是文明的最高存在和最终目的,并且国家的正当性也终于在民主和法治的制度里落实为每一位公民的个体权利,而且不光是在一个国家和一种文明里实现,还通过个案和类型的范式作用在全世界取得普世性的进展,而那些不正当的国家和政权正被历史的趋势一个个推倒重来时,就有人说:历史终结了!因为,从正当性出发的国家又回到了它自身,就像人类所有故事的结局那样,正当性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这样的历史观,从摩西那一路来,摩西与上帝立约的根蒂,终于结出了自由民主的果。民主起源甚早,故有“原始民主制”一说,或曰,当国家起源时,即为国家正当性来源。还在两千年前,希腊人就用民主方式表达了城邦国家的正当性,结果,却在与帝国斗争中,反而被帝国同化。近代欧洲民主,则受制于民族国家,受挫于两次世界大战。惟有当今美国,民主不再脆弱,最起码在国家理念上,民主胜利了,成为普遍的历史精神和普世的政治法则,国家起源时的正当性最终得以实现,历史因而终结。

福山的《历史的终结及最后之人》,说的大概就是这意思。我们看今日之美国,第一印象便是,若谓中国是多民族统一的国家,那么美国就是多人种统一的国家,当中国越来越成为一个民族共和国时,美国看上去则更像个人类共和国了。从某种意义上,我们可以说,康德在《历史理性批判》中所表达的“世界公民和人类共和国”的愿景,或许就在美国出现了苗头,这使我们联想起中国的传统,不也有着“天下为公,人类大同”的诉求?近代徐继畬在《瀛寰志略》中赞美华盛顿不也用了对三代先王的口吻?

在国家起源的源头上,人类有着共同的正当性,正如人类起源时同出一源,夏娃是人类共同的祖母一样。每一位个体,一出生,便自有其正当性,不是分享其中一部分,而是享有全部的正当性,这就是天赋人权。夏娃的去处,正是国家起源的源头,因此,夏娃出走的正当性,也就成了国家起源的正当性的来源。夏娃因何出走?何以明知是禁果却偏要尝一口?原因无他,只此“自由”二字,如果不吃一口禁果,“自由”便不能觉醒,人类在伊甸园里自然循环成轮回,就光与万物一体,而非万物之灵了。人要成为万物之灵,非得“自由”不行,灵就灵在那“自由”二字上了,国家的正当性,其根柢就在于“自由”。

可以这么说,国家的起源缘起于人类始祖对“自由”的追求,方出伊甸园时,心中便有了个理想国的蓝图,那就是“自由”的去处,是国家正当性的源头,故通往“自由”之路,理应就是国家正当性的来路。但历史,怎能尽如人愿?若人能心想事成,那禁果也就不成其为禁果了。国家便是这样的一个禁果,但凡尝过禁果的人,“自由”意志便都觉醒了,可现实中的国家,却很难成为人类愿景中的理想国。在国家形成过程中,那些初心要追求“自由”的人们,反而被自己终于建立的国家奴役了,本来自以为是一条通往“自由”之路,不知怎的,走着走着,就走到通往奴役之路上去了,走向阶级斗争和文明冲突。

在正当性丢失的地方来谈国家的起源,就只好把国家当作暴力机器来谈了。追求“自由”,本来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正当性,何以在追求过程中会向着暴力转化呢?这便是“自由”的分化造成的。当“自由”的理念必须从抽象的存在坐实为具体的个人权利时,物化的权利便替代精神的“自由”成为人的现实追求,况且人们在对权利追逐的过程中总是得鱼忘筌,久而久之,便只知有权利,忘了原本还有“自由”,也可以说是对权利的无止境的需求屏蔽了人的“自由”。“自由”由分化而异化,分化为如黑格尔所说的“主—奴结构”,异化为专制权力的渊薮,而国家形态就是以“主—奴结构”为原型打造出来的,因此,国家的本质里就包含了这样的“主—奴结构”,而国家的正当性来源,也就被“主—奴结构”替代了。

在“主—奴结构”里还有正当性存在吗?一方是拥有个人权利的“主”,另一方是放弃了或者说是被剥夺了个人权利的“奴”,主奴之间的“主”通常都以正当性自居,而奴之所以为“奴”就是因为不正当,这样说来,是为主奴身份的差异提供正当性依据,而非指向“主—奴结构”本身的正当性。

其实,最该问一问的,便是“主—奴结构”本身的正当性。试问,伊甸园里的亚当、夏娃是“主—奴结构”吗?虽说夏娃是用亚当的肋骨生成的,但那是要表明,男女虽为二人,本质实乃一体,提示了人类一体性要通过爱来实现。孔子仁学里的那个“仁”字,也是二人,显然亦非“主—奴结构”,二人之间,亦以爱相连,子曰“仁者爱人”,便与《圣经》故事神似,也一语道出了国家正当性的来源。

那么怎样才能实现对以“主—奴结构”为原型的国家的救赎呢?当然得有新的生生不息的国家正当性来源。国家正当性的来源究竟在哪里?回答是:就在每一个新诞生的生命里。那婴儿脱离母体降临人世的第一声啼哭,就是国家正当性的来源,那就是每个人一生至少都有过一次的“人权宣言”,那是天赋人权的最为自然的人之初的表现,理应成为国家正当性的当下源泉。那第一声啼哭,首先对于父母,便是刻骨铭心的天启,心生喜悦之余,无不充满了正当性的愿景,因而反躬自问:要给孩子一个怎样的生长环境?谁愿意自己的孩子在“主—奴结构”的制度安排里长大成人?即便成人,亦即适应“主—奴结构”习惯性地成长起来的文明人,当他们又面对人之初那一声声新的啼哭时,总该会有那么一两次觉醒。一旦觉醒,正当性就会重新来临,这就是何以老子要“赤子之心”,亦即是圣母为何要生个儿子来救世。

“赤子之心”里包含了所有的正当性,我们在“救救孩子”时,便已然觉醒于赤子的天启,所以,应该说是赤子如天使,通过一次次正当性再生,来唤醒我们被“主—奴结构”屏蔽了的天性。

终于,正当性得以开显,在历史进程中,有了自由的国家样式和民主的制度化形式。

从古希腊以至于今,用了两千多年的时间,正当性才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自由民主思想作为国家正当性的来源已经成为如日中天的普世理念,更何况自近代始,中国便带着传统的“先王之道”参与到全球化的民主进程中来了,一而再的向世界表达其“天下为公,人类大同”的理想,然而,民族国家是民主的局限,出于不同的国家利益的需要,它难免要将国与国的关系纳入“主—奴结构”中,因此,民主的最后胜利,不是哪一个民族国家的胜利,而是人类共和国的出现,是人类大同的胜利。福山先生站在美国的立场上宣告“历史的终结”,言之未免过早,在我们看来,历史没有终结,只是回归正当性。

(作者近著《回到古典世界——从希腊到中国》,中信出版社)

 

自由思想者,独立学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