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改革瞄准年收超12万人群?告诉你12万是怎么来的……

杜涛2016-10-24 17:19

经济观察网 记者 杜涛 年薪收入12万元到底意味着什么?

在近日舆论热炒的信息中,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被称为高收入群体,在个税改革短期和中期目标阶段,这类人群是重点调节的人群。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中提出实施财产性收入开源清障行动,实施收入分配秩序规范行动;进一步减轻中等以下收入者税负,同时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堵塞高收入者非正规收入渠道,发挥收入调节功能。

《意见》还强调进一步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健全包括个人所得税在内的税收体系,逐步建立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进一步减轻中等以下收入者税收负担,发挥收入调节功能,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完善鼓励回馈社会、扶贫济困的税收政策。

2010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中提出,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是纳税人的法定义务,是加强高收入者征管的重要措施。

2016年6月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人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中提到纳税人包括企业纳税人和个人纳税人。个人纳税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一般自然人是指除高收入、高净值自然人以外的自然人。

“个税改革首先要保证税制落地,不会大规模提高普通收入者税负,同时和其他税种改革相衔接,个税改革若是税负要减少,则其他税负要增加,维持收入平衡。”一位财税部门人士表示。

个税改革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

个人所得税按照征收方式可分为综合税制、分类税制、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三种类型。目前世界上纯粹采用分类税制的国家已经很少,只有中国和非洲、西亚的一些发展中国家,大多数国家都采用综合或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模式。

分类税制是指对于纳税人的各类所得,区分所得来源分别适用于不同的扣除标准和税率,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缴纳税收的课税模式。综合税制,则是指对于纳税人的各类所得,不论其来源均视为一个所得整体,汇总计算后适用统一的宽免和扣除规定,按照适用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的课税模式。

在《意见》中健全包括个人所得税在内的税收体系,逐步建立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进一步减轻中等以下收入者税收负担,发挥收入调节功能,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

在财税改革中,个人所得税改革属于税制改革的一部分,改革包括合并部分税目、完善税前扣除、适时引入家庭支出申报制度、优化税率结构等。

合并部分税目是将工薪所得、劳务报酬、稿酬等经常性、连续性劳动所得等,合并为“综合所得”,其他财产性所得以及临时性、偶然性所得仍作为“分类所得”。完善税前扣除则是在合理确定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的基础上,适时增加赡养老人支出、子女教育支出、住房按揭贷款利息支出等专项扣除项目。

适时引入家庭支出申报制度,是指在保持以个人为纳税单位的基础上,进一步体现公平性,允许夫妻联合申报家庭赡养老人、子女教育、住房按揭贷款利息等相关支出,并在夫妻之间分摊扣除或由一方扣除,夫妻双方分别纳税。

优化税率结构,适度调整边际税率,合理确定综合所得适用税率。

在2015年11月,财政部联合国家税务总局将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上报。

12万来源

《意见》中还提出了进一步减轻中等以下收入者税收负担,发挥收入调节功能,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

2006年,《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提出了申报的标准为12万,2010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中提出,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是纳税人的法定义务,是加强高收入者征管的重要措施。

而对于12万元的收入是否在2010年是作为高收入者的一部分,官方并没有明确说明。

而据新华社的最新报道,针对有观点称“年收入12万元以上被定为高收入群体,要加税”,多位熟知个税改革的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专家对媒体公开回应说,这一观点是误读,纯属谣言。

“2006年12万元综合所得收入纳入申报范围,说明当年就想开始试着搞综合与分类结合的个税。现在来看12万元的标准应该还会适当调整。还有就是综合申报意味着公平效应, 比如劳务报酬和工资薪金,税前收入相同的话,到了一定的收入水平后,工资薪金的税负比劳务报酬税负高。收入结构不一样,实际税负水平不一样,带来的实际收入不一样,所有收入纳入综合征收,统一税率,才能公平。”一位研究个人所得税的专家对经济观察网表示。

按照智联招聘发布《2015年秋季中国雇主需求与白领人才供给报告》,北京以月薪8894元稳居榜首,已经接近年收12万元申报的标注。

在2010年《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中,加强征管主要针对五个方面,分别是加强财产转让所得征收管理,加强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收管理,加强规模较大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管理,加强劳务报酬所得征收管理和工资、薪金所得比对管理,加强外籍个人取得所得的征收管理。

2016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人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中提到,纳税人包括企业纳税人和个人纳税人。个人纳税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一般自然人是指除高收入、高净值自然人以外的自然人。

在《纳税人分级分类管理办法》中提出自然人按照收入和资产分为高收入、高净值自然人和一般自然人。高收入、高净值自然人是指税务总局确定的、收入或资产净值超过一定额度的自然人;一般自然人是指除高收入、高净值自然人以外的自然人。

同时省以下税务机关可根据管理需要和税务总局有关职能部门工作要求,确定本级高收入、高净值自然人以及特定管理类型自然人,实施分类管理

财税新闻部主任
长期关注宏观经济,财政、货币政策领域。主要关注财税、金融、审计、环保、PPP、大工业等相关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