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广电窝案初审:30家公司涉案 三分之一已上市

白金蕾2017-02-21 09:50

经济观察网 白金蕾/文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的初审判决书显示,原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以下简称江苏广电)卫视频道节目采购部副主任江红因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处罚金170万元,追缴财产约1473.17万元。

江苏广电“打老虎”,影视公司“很受伤”。

该判决书指出,向江红行贿的影视类企业多达30家,受贿金额约846.97万元。涉案名单中包含10余家知名企业和上市公司:原国有电视剧制作单位北京电视艺术中心,A股上市公司新文化(300336)、长城影视(002071)、华谊兄弟(300027),A股上市公司中南文化(002445)的子公司大唐辉煌,华策影视(300133)的孙公司上海剧酷,东方明珠(600637)的关联公司北京佳桐,鹿港文化(601599)的关联公司浙江天意,新三板上市公司光彩传媒(834842),以及IPO终止审查的千乘影视。

值得注意的是,判决书显示这些行贿行为均发生在2005年至2014年间,随着时间的推移,上述公司在人员责权和股权结构上都发生了一定的改变。据每日经济新闻稍早的报道,涉案公司相关人员均称,目前公司一切运作正常,且有关行贿行为发生时间较早,公司目前的发展并没有受到影响。同时,目前也没有得到公司因为该行贿行为而受到司法或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的消息。

根据初审判决,从2005年到2014年,江红历任江苏广电卫视频道节目采购部副主任等职务,利用职务之便,在电视剧采购等方面29次为30家影视公司谋取利益,非法收入折合人民币共计846.97万元。

除江红外,江苏广电还有前任台长周莉、节目采购部前主任张彦、综艺频道前总监石卫平等在内的多人正在接受调查,此案也成为继“辽宁电视台窝案”、“安徽广电窝案”之后,广电系统内发生的又一起集体贪腐事件。

新文化

直接涉案的上市公司有三家,分别是上海新文化、长城影视和华谊兄弟。

判决书显示,2013年6月,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文中简称:新文化)张某丁在上海锦江饭店内给予江红现金人民币26万元。

新文化官网显示,其为上交所A股上市公司,具体的“敲钟”时间为2012年7月10日,目前市值约96.49亿。也就是说行贿行为发生在上海新文化上市以后,并不是多数媒体报道的“发生在上市之前”。

新文化最近的消息是对周星驰旗下公司PDAL的投资。据新文化公告,其全资子公司新文化香港、实际控制人杨震华100%控股的Young & Young分别以10.4亿元及2.86亿元获得PDAL公司40%及11%的股权,两者为关联方,周星驰则持有剩余49%股份。其也参与了《西游伏妖篇》的发行和《美人鱼》的制片工作。

长城影视

判决书显示,2011年8月,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文中简称:长城影视)董事长赵某甲在北京新世纪饭店给予江红现金人民币10万元。

记者查阅相关工商资料获悉,长城影视的前身为东阳蓝海影视制作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5月,实际控制人为赵非凡及其父赵锐勇。2010 年5月、 2010年11月、 2011年5月,经历三次更名,其最终改组为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开始寻求上市。按照证监会数据,长城影业为2012年5月11日至5月17日新增的15家IPO储备企业之一,拟在上交所登录A股,并已进入初审阶段。但2012年10月起,A股经历了长达14个月的IPO暂停期,长城影视转而选择借壳上市。

2013年初长城影视终止IPO,并于同年5月牵手江苏宏宝运作借壳上市。2014年初,经历了上交所20余项问询后,长城影视借壳江苏宏宝获批,后者的主营业务从五金、光伏组件制造变成为影视制作,并于2014年6月完成资产置入,更名为长城影视。由上述时间线可知,涉贿行为发生在长城影视申请IPO之后,终止IPO之前。

长城影视曾经出品过《红楼梦》、《大明王朝》、《武则天秘史》等电视剧,其实际控制人赵锐勇为国家一级作家、知名编剧。他同时被资本界称为“借壳高手”。

综合多家上市公司公告:2014年11月,四川圣达发布了资产收购方案,将购买主体公司杭州长城100%股权、湖南宏梦卡通等5家公司各100%股权,花费约为10亿元。资产收购后,长城影视集团成为四川圣达的第一大股东,公司随后更名为长城动漫。2015年10月到2016年1月,赵锐勇通过接受股权转让、二级市场交易等方式,最终拥有天目药业30%的总股本,成为天目药业的实际控制人。虽然长城集团旗下拥有三家上市公司,但只有长城影业一家盈利,2016年其前三季度盈利1.1亿元,同比增长40.3%。

除借壳外,赵锐勇还擅长“买买买”。2016年12月13日晚,长城影视发布公告称,拟以18.95亿元收购首映时代及德纳影业100%股权,其中股份支付金额近13.53亿元,现金支付近5.43亿元。该方案随后遭到质询,在重组方案进行修订完善后,长城影视于2017年1月3日复牌,连续两日涨停。

华谊兄弟

判决书显示,2007年7月,华谊兄弟传媒有限公司(现名称: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文中简称:华谊兄弟)的发行人伊某在北京市给予江红现金人民币44万元。其招股说明书显示,华谊兄弟于2009年10年14日登陆创业板,并于2011年转板登陆A股上市。由此可见,上述行贿行为确实发生在华谊兄弟上市之前。

判决书同时显示,2009年8月,浙江天意影视有限公司(文中简称:浙江天意)总经理吴某乙在北京新世纪饭店给予江红现金人民币的10万元。浙江天意曾出品过《士兵突击》、《我的团长我的团》等电视剧,其一度也是华谊兄弟的全资子公司。

工商资料显示,浙江天意的曾用名为浙江华谊兄弟天意影视有限公司(文中简称:华谊兄弟天意)  为康洪雷、吴毅和北京华谊兄弟影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06年出资1500万建立的,三方分别持股15%、15%和70%;2007年10月23日,其成为华谊兄弟传媒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并一度改名华谊兄弟天意;2008年11月18日,其变更为华谊兄弟娱乐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13年11月25日,其变更为自然人吴毅、刘时春和丁亚芳所有,名称也改回浙江天意影视有限公司。

虽然股权关系几经变更,但电视剧编剧、制作人吴毅始终都在浙江天意的核心决策层,在其早期专访中,他坦言是为了完成“从有建议权的制作总监到有决策权的制作人的跨越”才从体制内离开、成立浙江天意的,早期合作伙伴还有导演康洪雷。吴毅称,与华谊兄弟签采取签约合作,完成了两个三年期的合约。由此浙江天意属于华谊兄弟娱乐投资有限公司的序列下,华谊兄弟的投资更多为股权投资,而非战略投资。

随后该公司经过一系列自然人间的股权变更,于2015年7月8日成为新余上善若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文中简称:新余资管)的全资子公司。其后,江苏省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文中简称:鹿港科技)公告称以现金,通过受让股权和增资的方式取得浙江天意51%的股权,并拟在2016年收购浙江天意剩余的49%股权,但由于浙江天意2016年的业绩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最终终止收购。

浙江天意的“新东家”——鹿港文化是跨界“新兵”,年报显示公司原本主营精纺、半精纺纱线以及高档精纺呢绒面料的生产销售,由于主营业务业绩下滑,2014年鹿港文化通过对世纪长龙的收购涉足影视业。凭借后者的一部《大圣归来》,鹿港文化股价一路飙升。而浙江天意手中则握有《鬼吹灯》第三部分《摸金符》的改编权,可以与鹿港文化2016年主投的《盗墓笔记》大电影形成呼应。

除鹿港文化(601599)的关联公司浙江天意外,还有三家A股上市公司的关联公司涉案,分别为A股上市公司中南文化(002445)的子公司大唐辉煌,华策影视(300133)的孙公司上海剧酷,东方明珠(600637)的关联公司北京佳桐。另有,新三板上市公司光彩传媒(834842),以及IPO终止审查的千乘影视也在涉案企业之列。

上海剧酷

判决书显示,2012年至2014年间,上海剧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文中简称:上海剧酷)副总经理杨某丙给予江红现金人民币共计55万元。其同时也是《微微一笑很倾城》、《何以笙箫默》等热播剧的出品方。

综合上市公司公告,华策影视于2013年收购了克顿传媒,交易金额为16.52亿,其中65%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另外35%以现金支付。交易完成后,克顿传媒的大股东吴涛持有华策影视6.77%的股份,成为该公司第三大股东。克顿传媒的子公司剧酷文化和辛迪加影视,则成为华策影视的孙公司。该并购案也成为当时中国影视业交易金额最大的并购案。

年报显示,加入华策影视后,克顿传媒在2014年、2015年的净利润分别为2.07亿元、2.67亿元,分别占华策影视净利润的53.1%和56.2%。因江红判决书中的时间不详,暂无法从时间上判定,行贿行为是否发生在上海剧酷加入华策影视后。

而在此前开审的“安徽广电窝案”中,华策影视、克顿传媒、剧酷文化及辛迪加影视亦涉嫌行贿。当时华策影视公告称,克顿传媒、剧酷文化及辛迪加影视涉嫌的行贿行为均发生在其收购前。

大唐辉煌

判决书显示,2006年7月,北京大唐辉煌影业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甲在北京福建大厦给予江红现金人民币5万元。其后,北京大唐更名为大唐辉煌传媒有限公司(文中简称:大唐辉煌),并于2012年5月尝试在创业板进行IPO,后于2014年由中南重工斥资10亿元全额收购,并于2016年5月更名为中南文化。

中南文化2016年半年报显示,其已经确立了先进生产制造与文化产业并行的格局,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7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9.59%;归属上市公司净利润0.6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3.44%。

北京佳桐

判决书显示,2008年,北京佳桐世纪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文中简称:北京佳桐)原发行人李某丙给予江红现金人民币9万元。

记者查询工商资料发现,行贿发生时,北京佳桐的股东为自然人。2015年11月后,成为上海润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文中简称:润金文化)的全资子公司,润金文化的股东中包括东方明珠(600637.SH)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尚世影业有限公司(文中简称:尚世影业),具体持股比例不详。因此,北京佳桐为东方明珠的关联公司。

公告显示,尚世影业、润金文化同时是台基股份的重大资产重组标的。2016年9月初,台基股份公告拟以非公开发行股份及现金的支付方式购买樟树市喜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尚世影业和润金文化的100%股权;同时向海德而立、宏泰海容及鼎泰恒达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6.2亿元,配套募集资金不超过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

该重大资产重组方案随即遭深交所质询,质询针对标的的财务数据、主营业务、合作关系、盈利预期,及配套资金的募集方式和锁价等等。台基股份随即对方案进行了补充和完善,现重大资产重组仍在进行中,按照其1月20日的公告,交易涉及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尚未完成。1月23日,台基股份公告称,更换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具体为新时代证券更换为恒泰长财证券。

台基股份按照台基股份介绍,其于2010年在创业板上市,主营业务为大功率半导体器件及其功率组件的研发、制造、销售及服务。从2015年开始,其收入和利润均呈下降趋势,为了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其开始探索泛文化行业。

光彩传媒和千乘影视

判决书显示,2011年5月,北京光彩世纪文化艺术有限公司(现名称为:北京光彩世纪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文中简称:光彩传媒)法定代表人徐某给予江红现金人民币50万元。招股书显示,光彩传媒成立于2000年6月,于2015年12月挂牌新三板,公司实际控制人正是制片人徐佳宁和演员李小冉夫妻,合计持股66%,演员文章、娄烨、耐安于2015年5月分别以20万参股,三人占股比例均为4%。公司曾经出品过《裸婚时代》《来不及说我爱你》等作品。

判决书显示,2013年4月,在南京玄武饭店停车场东阳千乘影视有限公司(现名称为:千乘影视股份有限公司,文中简称:千乘影视)法定代表人周某甲给予江红现金人民币50万元。千乘影视成立于2009年,从2013年起冲击创业板IPO,现已经终止审查。其实际控制人周之光,曾任浙江省杭州市新闻台新闻部主任、新闻台总策划等职务。公司曾经出品过《大汉天子》、《活佛济公》及《怪侠欧阳德》等电视剧。

大陆第一家电视剧制作中心

在这30家单位中还有一家地位较特殊的是北京电视艺术中心。成立于1982年的北京电视艺术中心是大陆第一家电视剧制作中心,曾经出品过《四世同堂》、《渴望》、《北京人在纽约》和《金婚》等经典作品。

据初审判决,在2005年至2009年间,北京电视艺术中心发行负责人曹某甲曾先后给予江红人民币25万元,让其在电视剧采购业务中为该中心谋取利益。

官网显示,涉案期间,该中心的性质为北京市属国有电视剧制作单位,也就是说该中心是一家国有企业。其官网显示,到2010年8月,北京电视艺术中心才通过转企改制,成立北京电视艺术中心有限公司。

此外,据判决,涉案的还有北京时代春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陕西丫丫影视文化制作有限公司、山东天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东阳视灿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广州常道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深圳市万科影视有限公司、北京时代先锋影艺投资有限公司、北京都市童话影视策划有限公司、东阳拉风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东阳佳杰方圆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北京盛世凯华文化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汇统影业有限公司、北京韶华映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榆林东方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等30家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