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检字表 经济观察报
出处:

2016年9月9日,证监会发布《中国证监会关于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的意见》,提出相关内容。

释义:

具体来说,是指对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均在贫困地区且开展生产经营满三年、缴纳所得税满三年的企业,或者注册地在贫困地区、最近一年在贫困地区缴纳所得税不低于 2000万元且承诺上市后三年内不变更注册地的企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适用“即报即审、审过即发”政策,同时贫困地区拟赴新三板挂牌的企业适用“即报即审、审过即挂”政策,并减免挂牌初费。战略意见发布后,市场反应强烈,尽管经过周末两天的发酵,股市仍在在政策公布两天后的周一出现波动:上证指数大跌56.88个点,跌幅1.85%。对于这种做法,市场毁誉参半,复旦大学谢百三更是曾经发文炮轰这一政策,IPO扶贫也成为资本市场的热词。

10月21日,提交材料仅一年的西藏企业高争民爆顺利过会,成为扶贫政策的尝鲜者,随后各地便开始了一股企业大迁徙的热潮,特别是新三板挂牌企业热情很高,目前已有百余家新三板挂牌企业发布公告称拟转道A股上市,开启所谓的“集邮”策略。目前,这种现象仍然大比例存在。(姜鑫)

分享到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