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钢债转股加速落地 有色、船舶等过剩产能行业正探路

李紫宸2017-03-21 09:46

经济观察报 记者 李紫宸 中钢、太钢、马钢、安钢、酒钢、同煤集团、阳煤、陕西焦煤……从2016年下半年以来,尤其是进入2017年以来,在以钢铁、煤炭行业为代表的过剩产能行业,一批以降低企业杠杆、化解债务风险为主要目的的债转股方案密集落地。

根据公开资料,中国建设银行(以下称“建行”)是本轮债转股较早的实践者,也是截至目前签订债转股协议较多的银行之一。3月16日,中国建设银行债转股项目组负责人、授信审批部副总经理张明合向经济观察报表示,市场化是本轮债转股的根本特点。

据张明合介绍,银行和企业之间是一个“相互寻找”的过程。从已经债转股的案例来看,既有企业主动找到银行的情况,也有银行主动接触企业的情况。而在这一过程中,相关主管部门给对银行的债转股数量并没有摊派硬性指标。具体到债转股方案本身,从转股额度、债权股权的价格到退出机制等,每一家企业的方案都不一样,原因在于企业的诉求、具体状况不一样,需要双方协商和制定。

公开资料显示,截至目前,已经落地的债转股项目总额已经超过3000亿元,债转股企业则集中在过剩产能行业。2017年,还将会有多少债转股项目出现?

建行债转股项目组负责人、授信审批部副总经理张明合告诉经济观察报,这个数目并不好估量。不过,这样的债转股已经、还将继续在钢铁、煤炭、有色、造船、化工、建材等过剩产能行业展开。

武钢240亿债转股

2016年6月27日,宝钢集团、武钢集团宣布重组。一个多月之后,也就是同年8月18日,一单涉及240亿元的债转股协议由武钢与中国建设银行签订。根据这一协议,未来将通过分阶段设立两只总规模240亿元的转型发展基金。

2016年10月11日,中国建设银行宣布与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共同设立的武汉武钢转型发展基金(合伙制)出资到位,基金规模120亿元。

来自东吴证券的资料显示,武钢的债转股在操作模式上,采用的是“银行子公司设立基金”的模式。实施主体由三方参加:债权银行、企业和第三方执行机构。武钢债转股第三方执行机构为建银国际子公司。实施步骤大致则为:第一步,成立GP(一般合伙人)/LP(有限合伙人);第二步,用基金募集的钱偿还银行贷款;第三步,按照定价,基金将偿还贷款的钱转换成公司股票(类似定增);第四步,基金成为公司股东,成为主动管理者;第五步,基金退出。

武钢集团的LP资金来源于建行理财资金。在预期收益率上,债转股基金的LP预期收益率为5%,银行强调不承诺刚性兑付,期限为5 年,如果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分红较好、价值创造较高,投资者可以退出也可以不退出。

债转股协议中,涉及到一项关键性内容是债权和股权的定价。在债权定价上,由于武钢是正常贷款(非问题贷款),最终按照1:1债股比例定价,也就是建行主导的基金以1:1的企业账面价值承接债务。

2016年9月末,宝钢与武钢公布合并方案:武钢股份的现金选择权为2.58元/股,武钢股份停牌价为3.17 元/股,市净率为1.1倍,转股价最终确定在了3元左右的这个区间范围内。

东吴证券的资料显示,在股权定价上,通过结合上市公司的市价,形成合理的估值区间后,双方进行谈判确定交易价格。武钢债转股的价格正是双方协商谈判达到的价格,这其中政府并未参与。

中国建设银行债转股项目组负责人、授信审批部副总经理张明合告诉经济观察报,武钢第一期到位的资金主要用于承接武钢现有的一些债务,从而改善武钢的经营管理状况,第二期资金目前则正在落实中。

武钢股份2016年三季度财务报告显示,武钢股份的流动负债中,短期借款约为275亿元,非流动负债中,长期借款约为20亿元。另根据银行方面透露,整个武钢集团的“有息负债”规模达到900多亿元。

事实上,在和建行达成债转股协议之前,武钢也找过其他银行。但在张明合看来,基于建行债转股方案的市场化程度以及效率等方面考虑,武钢最终锁定了与建行的合作。

张明合所在的建行债转股项目组成立于2016年年初,建行也是在那时候开始了债转股工作的研究,是同业当中是较早的探索者。武钢之后,仅在钢铁行业,建设银行先后和马钢、安钢、南京钢铁、酒钢等国内主流钢铁企业签订了债转股协议。钢铁行业之外,煤炭、有色金属行业的企业,如淮南矿业、淮北矿业、平煤神马、河南能源集团、广晟集团、陕西有色、金川集团等也先后与建行签订了债转股协议。

截止目前,建设银行拿下的有据可查的债转股项目总额接近3000亿元。张明合透露,眼下的债转股企业还属于试点。未来,已经签订债转股协议的省份,不排除还会有其他的债转股案例。

建行之外,中国工商银行也是进行债转股较多的银行,债转股的企业涉及山东黄金集团、冀东集团、太钢集团、同煤集团、阳煤集团、越秀集团等。

政策支持

以目前债转股案例出现最多的钢铁行业为例,今年债转股会达到多少家企业?中国钢铁行业协会副会长屈秀丽向经济观察报表示,能转多少并没有具体的数字,这个数字不是“计划”出来的,也无法预估。作为行业协会这样的组织,只能尽组织协调的工作,转不转,怎么转,却需要企业与银行的沟通。

此前一周,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牵头,会同银行代表与若干钢铁企业在江西南昌召开了一次专门针对2017年去杠杆工作的会议。会上,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党委书记兼秘书长刘振江表示:“做好去杠杆工作一定要先学好文件。吃透精神,掌握政策,从中找出本企业的切入点。这些文件内容很多,要下功夫学懂,会用,谁肯下功夫,谁就能受益。”

2016年10月10日,也就是在武钢债转股项目首批资金到位前夕,被视为去杠杆纲领性文件的 54号文——《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正式出台,文件明确了降杠杆的总体思路,指出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其中也包括探索市场化银行债转股等方式。54 号文附件部分,还对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提出了指导意见。

2016年12月1日,中国银监会、发改委与工信部又联合发布了专门针对钢铁、煤炭两大过剩产能行业的“脱困文件”——《关于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金融债权债务问题的若干意见》(即51号文),这一文件明确提出支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多类型实施机构对钢铁、煤炭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

与此同时,“去杠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由发改委牵头在2016年10月底成立,以对“去杠杆”进行综合协调,完善配套政策,制定“一企一策”个性方案,统筹推进。

中国建设银行债转股项目组负责人、授信审批部副总经理张明合告诉经济观察报,银行债转股的对象,要严格按照上述文件中的规定来甄选。在符合这一标准的前提下,银企双方再接触与展开谈判。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党委书记兼秘书长刘振江在前述会议中则表示,尽管相关文件对“去杠杆”的总体要求、政策原则、主要途径、实施方式都作了明确规定。但对企业来说,靠“等”似乎“等”不来降杠杆的好事。与此同时,债转股也只是企业处理债务、降低杠杆的一种手段。除了债转股之外,向银行申请核销呆坏账、通过发债、应收账款融资、股权融资等方式进行融资、进行资产证券化和资本运作、出售资产和破产清算等都是可用的办法。

在研究制定债务重组方案上,中钢集团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案例。根据中钢协透露,中钢集团通过对650 亿债务进行债务重组、债转股,共减免利息负担130亿元左右。

公开资料显示,2016年12月9日,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浦东发展银行等六家银行与中钢集团正式签署《中国中钢集团公司及下属公司与金融债权人债务重组框架协议》。整体重组方案包括债务重组方案和业务重组方案两部分。债务重组方案采取“留债+可转债+有条件债转股”的模式,分两阶段实施。在第一阶段的安排中,对本息总额600多亿元的债权进行整体重组,分为留债和可转债两部分,其中可转债部分由中钢集团成立新的控股平台向金融债权人发行,可置换金融机构债权人非留债部分对应的债权,使中钢债务得以缓解。

中钢集团债转股方案中指出,经审计,金融机构的债务规模在600亿元左右,其中留债规模近300亿元,转股规模近300亿元。具体到各家银行而言,留债和转股比例各不同。第二阶段,在相关条件满足的情况下,可转债持有人逐步行使转股权。

从债转股到股权投资

尽管从目前债转股的案例来看,多数债转股企业具有国有企业的身份,但在张明合看来,这是因为在其所属行业中,国有企业的杠杆率相对较高。事实上,此轮债转股也不乏民营企业的身影,银行也并不会将民营企业排斥在外。

张明合介绍,在钢铁行业中即有一例:年前,中国建设银行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债转股协议,后者是复星集团旗下的一家民营企业。

张明合将此轮债转股比喻为“谈恋爱”,这是一个相互寻找的过程。从已经债转股的案例来看,有的是企业主动找到银行,有的则是银行主动接触企业。尽管政府、行业协会可以向银行推荐债转股的企业,但最终的决策只属于银行和企业。在这一过程中,相关主管部门没有给银行的债转股数量摊派硬性指标。

具体到债转股方案本身,从转股额度、债权股权的价格到退出机制等,每一家企业都不一样,原因在于企业的诉求、具体情况不一样,需要银企双方去协商。张明合介绍说,这也正是和上一轮政策性债转股的主要区别:看谁做决策,谁最后来拍板。

宝钢研究院一位人士则向经济观察报分析说,以钢铁行业为例,市场化债转股的案例开始增多,能够反映的心态和形势是:钢铁企业方面盈利开始好转,银行方面则短期难以找到更好的方式解决一些问题,这种情况下,银行找到实力或者能力比较过硬的钢厂进行债转股,实则一拍两合。对于眼下的钢铁企业而言,虽然形势向好,已经实现盈利,但是信心依然不足,在政府出台了债转股以及降杠杆的一系列利好政策之下,自然愿意抓住这个机会。

张明合表示,债转股最终要落到股权投资上。股权投资相对于债权,收益可能会更高,风险也更高,如果甄选的债转股对象不好,债转股需要的资金也很难募集到位。因此,银行对于企业的选择,将会是那些在政策文件要求范围内,未来具有前景、但暂时遇到困难的优质企业。与此同时,从债权人变身为大股东,意味着要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这样的转变对银行而言,承担的责任角色不再一样,结果也就不一样。

张明合透露,目前,钢铁、煤炭行业去产能、去杠杆的压力比较大,遇到的困难比较多,类似这样的行业还包括有色金属行业、造船业、化工行业,建材行业,债转股的需求也很迫切,在这些领域,银行机构也在和企业进行相互的接触。

大科创新闻部记者
长期跟踪工业、信息化领域产业政策和发展动态,重点关注钢铁、能源、通信等相关产业,相关领域上市公司以及大宗商品市场等。擅长深度、人物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