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族的禁忌——漫议政治正确之三

周泽雄2017-04-11 19:28

【笔墨事功】

2017年3月22日下午,一名恐怖分子驾车在伦敦议会大厦附近横冲直撞,致5人死亡,数十人受伤。一如既往,英国媒体报道此事时措词谨慎,只将袭击者称为“亚裔”。在英国语境里,“亚裔”通常不包括东亚人,但仍然指涉太宽,被该指称含糊涉及到的国家,难免不高兴。其实,谁都知道,近年来在英国及其他欧洲国家发动恐怖袭击者,身份上都有一个固定来源,即特定族裔的穆斯林,但出于“政治正确”禁忌,即使人人心照不宣,表述上仍要避免暗指。不仅如此,英国首相特里莎·梅还郑重强调:“伊斯兰是一个伟大的信仰,与伦敦恐袭无关。”——目前的伦敦市长萨迪克汗就是巴勒斯坦裔,经由民主直选高票当选。这也说明,英国民众对“政治正确”的认可相当真诚,他们并非在假正经。这值得尊重。

与种族歧视相关的“政治正确”禁忌,来自惨痛的人类教训,对此类教训不以为然者,要么过于年轻,要么来自一个幸运地缺乏类似教训的民族和国家,比如,对纳粹种族清洗观念的警惕,远离二战战火的南美人不太可能持有与犹太人一致的认识;对民族多元化的认可,日本人也较难达到欧美人的高度,毕竟,日本仍然是一个民族结构相对单一、民族文化高度合一的国家,输出而非输入移民,才是他们的长期国策。

民族主义虽然是一件极度没有道理的事——人们毫无根据地憎恨素昧平生的人,仅仅因为对方隶属特定民族,如乔治·奥威尔所说,它“假定人类可以像昆虫那样加以分类,数百万人或者数千万人可以集体贴上‘好的’或‘坏的’标签”。——沮丧的是,作为一种凶暴情感,它又特别容易被激发,受此情感挟持的人,往往还自以为正义。并且,展示此种正义,主要靠的是宣泄仇恨而非深思熟虑,因此,它天然合乎乌合之众的口味,一旦人们开始聚集,这份盲动还会迅速畸变成豪情,仿佛正接受一轮旭日的照耀。民族主义者的另一特征是,它永远假定自己所属民族天然正义,具有不证自明的道德和生存优先权。它迷恋立场坚定、行为果断的方式,因为该方式正好可以遮住自己的稀缺物:思考能力。

沃尔特·李普曼出版于1922年的《公众舆论》,劈头讲了一个故事:

大洋中有一个岛屿,1914年时,那里住着几个英国人、法国人和德国人。岛上不通电缆,英国邮轮每60天来一次。到了9月,邮轮还没来,这些岛民谈论的话题仍是最后那期报纸报道的即将对卡约夫人枪杀加斯东·卡尔梅特一案进行审判的消息。因此,9月中旬的一天,他们抱着非同寻常的急切心情全都涌向码头,想听那位船长说说做出了什么样的裁决。但他们得知,6个星期以来,英国人和法国人为了协约的尊严正在同德国人作战。在这不可思议的6个星期中这些岛民仍像朋友一样相处,而事实上他们已经成了敌人。

你会莫名其妙地视某些人为敌人,又莫名其妙地被另一些人视为敌人,这就是基于民族主义的仇恨。它无视个体感受,否决个体尊严,当一个人怀揣种族仇恨,对方在他眼里就失去了人性,哪怕他们昨天还是朋友。民族主义情绪会造成一种影像幻觉,仿佛对方是一群牲畜。民族主义者是以降低自我认知能力、否决个体自由意志作为行动起点的,民族主义者永远不敢单打独斗,他们天性喜欢扎堆;他们的恐怖力量来自扎堆过程中的相互激荡。

只要有机会,或自以为占理,人类天性喜欢欺压弱势民族。

在美国社会转型为民族大熔炉之前,大量移民必须先经历一个炼狱阶段。读托马斯·索威尔《美国种族简史》,你会发现,甚至那些经验上更适合充当压迫者的民族,如德意志人,也在移民美国之初,受到过奴隶般的待遇。美国独立战争期间,英国军队雇佣了三万名德国人,他们因大多来自德国黑森-卡瑟尔地区而被美国人称为“黑森军”。其实,“黑森军”成员的身份是一种契约奴,他们是由当年“德意志各邦的统治者卖给或租给英国人的”,参军并非他们的意愿。他们来美时的路途险恶,也和非洲黑奴差不多:“在1749年,仅仅投奔费城一地的德意志移民,就有2000人在航程中葬身鱼腹。”就像沙皇彼得大帝曾在18世纪初“使用囚犯和农奴修建道路、要塞、工厂、船舶并且参加圣彼得堡的城市建设”一样,拥有黑奴的乔治·华盛顿也在自己的弗农山庄购买过德国契约奴,“甚至在1792年,美国新政府还曾搞过一个计划,准备进口德意志劳工来帮助首都华盛顿的建设。”——原来“白奴”也有他的“吁天录”。

爱尔兰移民在新大陆受到的迫害,甚至较黑人都大为不如,他们更像是白皮肤的黑人。托马斯·索威尔写道:“在1850年的波士顿,甚至黑人人口中从事体力活和充当家仆的比例,也大大低于爱尔兰人,而且在19世纪中期,波士顿的自由黑人在经济状况上一般要比爱尔兰人好过些。……在南北战争前的南方,爱尔兰人常常顶替黑人去干那些被认为是十分危险的工作,因为黑人被视为一笔可观的投资。”爱尔兰人在美国的艰辛,“可以用19世纪有人说过的一句话来概括:‘你很难见到一个头发灰白的爱尔兰人。’他们的平均寿命是40岁。”

英裔美国人即使打算恭维某个爱尔兰领袖,也只会这么说:“就野蛮人而言,算个大人物。”英国历史学家埃里克·霍布斯鲍姆曾介绍过爱尔兰人在英伦三岛的地位:“对境内的小民族而言,只要它们不去挑战英格兰这个大族的地位,那么他们表现得愈不像英格兰人,就会愈受重视——具有抽象意义的爱尔兰人(Irishness)和苏格兰人(Scottishness)这两个词,便是这种恭维之下的产物。”就是说,他们只有放弃假装英国人,承认自己低于英格兰人,才有望得到认可。这是将种族歧视固态化的文化策略。不禁想起塞缪尔·约翰逊博士,他虽然具有非凡的人道情怀,但他的一大乐趣,就是嘲笑那位日后替自己写传记的苏格兰小老弟包斯威尔,当包斯威尔不小心感叹一声“有时候,我为自己常想隐居在沙漠中的想法失笑”时,约翰逊立马抢白道:“先生,苏格兰已经足够称为沙漠地带了。”约翰逊独自编写的《英文字典》里有一句著名释义,侮辱了所有苏格兰人:“燕麦:在英格兰用来喂马;在苏格兰用来养人。”

不同民族都会牢记自身受到的异族压迫,同时淡忘自己的压迫者身份,这只会加剧民族仇恨。实际上,不同民族间的压迫,是一种固有的历史黑旋律,犹太人与巴勒斯坦人的相互仇视,更曾绵延三千年,至今未绝。切斯瓦夫·米沃什强调波兰等东欧民族在美国受到的歧视,好像那是他们独有的厄运,其实不见得,犹太人在美国同样受到过大量安全的压迫。所谓“安全”是指,由于当时没有以色列国,犹太人遭受欺侮还不会带来外交纠纷。至于欧洲,系统的反犹运动早在12世纪就开始了,与其他民族在体貌特征上无甚区别的犹太人,突然在宗教艺术中“成了鹰钩鼻子、蹼足”,被勾画出了“属于恶魔面相的特征”,诺曼·所罗门写道:“甚至到了20世纪,欧洲还有一些地区的民间坚信犹太人长角。”——这绝不仅是艺术趣闻,它助长并支撑了希特勒的灭绝犹太人计划。

强悍民族会彼此仇恨,英国与法国之间有过百年战争,法国与德意志也曾长期战争不断。更让人痛心疾首的事实是,弱势并且遭受相似压迫的民族,彼此间的仇恨有时更大,那两个似乎更应该携手抗暴的民族,偏偏热衷于相互绞杀。“犯人的敌人是谁?是另一个犯人。如果犯人彼此之间不闹矛盾,拧成一股绳,长官们就拿他们没有办法了。”这是索尔仁尼琴在古拉格的切身观察。这不奇怪,瓦西里·格罗斯曼在他的史诗作品《生活与命运》里,也展示了集中营难友间充满嫉妒、揭发和落井下石的群体行为。同样,弱势民族的敌人是谁?是另一个弱势民族。二战期间饱受纳粹德国欺凌的波兰人,一俟德国战败投降,民众居然自发参与了哄抢犹太人财物、屠杀犹太人的罪行,好像打算继承纳粹遗志。米沃什告诉我们,“在1945年夏到1946年之间,1000多名犹太人在波兰遇害。即使在城市,他们也并不总是安全的。”2014年奥斯卡最佳外语片奖获得者、波兰电影《修女伊达》,涉及了这个题材。在美国,爱尔兰人和黑人虽是遭受最多欺凌的民族,但难兄难弟非但没有形成患难与共意识,彼此的仇恨甚至超过他们的压迫者。托马斯·索威尔写道:“美国历史上,也许任何两个种族之间的关系,都没有爱尔兰人和黑人之间的关系来得糟糕。两族之间因积怨太深而在长达一个多世纪之内,曾周期性爆发过无计其数的打斗和骚动,遍及全美各大城市,他们不仅在工作场所折腾,也在双方共居的贫民窟里闹个没完没了。”华裔在美国的遭遇同样极度悲惨,但是,“19世纪发生的中国移民被殴伤、政治上受到打击的许多事件,都是由爱尔兰人带头挑起的。”

丘吉尔在《二战回忆录》里写道,在德国人依次吞并邻近小国的过程中,那些后来难逃噩运的国家,起初也扮演了鬛狗的角色,竞相加入争食的行列。波兰在遭到纳粹和苏联的双重夹攻前,曾经“像饿狼似的疯狂地参与了掠夺和摧毁捷克斯洛伐克的暴行”,接着,“匈牙利也向捷克提出了他们的要求……”

好莱坞奇才昆汀·塔伦蒂诺以美国南北战争后为背景的影片《八恶人》,设计了一个趣味情节:塞缪尔·杰克逊扮演的黑人“赏金猎人”马奎斯·沃伦少校,为了赢得白人尊重,四处声称自己与林肯总统有一种“笔友关系”,他的上衣口袋里藏着一封林肯亲笔信,可以随时向怀疑者出示。那些具有“恶人”属性的白人还真被唬住了;当然也有怀疑的,但怀疑的动力主要是妒嫉,即认为那个“黑鬼”不配成为林肯总统的笔友。——在前政治正确时代,“黑鬼”是白人社会对黑人的惯常称呼,美国学者詹姆斯·洛温告诉我们,“在日常谈话中,林肯也曾像那个时代的很多白人一样,把黑人称为‘黑鬼’。”

故事是虚构的,信件是真是假也就无关紧要,但它提醒我留意一个话题:美国总统与黑人的关系。由于美国总统来自选民投票,且第一任总统就以自己的建国丰功和道德力量确立了光辉典范,因此,虽然每一位当任总统总是免不了被媒体口诛笔伐,进入历史的美国总统又大多受到美国人的钦敬——专制国家正好相反,每一个在位皇帝都无比英明,历史上的明君寥寥无几。《大西洋月刊》在2006年12月号登载了精英学者挑选的100位美国历史伟人,其中担任过总统的多达17人,位列前四的全是总统,分别是亚伯拉罕·林肯、乔治·华盛顿、托马斯·杰斐逊和富兰克林·罗斯福。作为国家的道德楷模和最高行政权力的掌握者,我们发现,美国总统对黑人群体的态度,虽比普通人高得多,但也低于他们应该达到的思想和道德高度。

比如乔治·华盛顿,作为一位拥有两百多名奴隶的大种植园主,他似乎仅在个人良心层面同情奴隶的遭遇并力争善待他们,但对改变奴隶的命运,缺乏兴趣。颇为讽刺的是,独立战争期间,总数超过10万名奴隶出于自由的渴望纷纷投奔英军(英军许诺他们自由),其中就包括从华盛顿、杰斐逊和詹姆斯·麦迪逊庄园里出逃的奴隶,三人皆是美国总统。战争结束时,约有2万名奴隶躲在英国人控制的三个孤立区域,华盛顿要求英军将这些逃奴送回他们的主人,“驻守纽约的英军将领盖·卡尔顿爵士回答说,既然英国人承诺给逃奴们以自由,把他们送回前主人那里将‘是一种极不光彩的、违背公共信誉的做法’。最后,有15000名黑人男子、妇女和儿童与英军一起撤离了美国。”——在奴隶制问题上,侵略者竟然代表了更高的文明。当然,华盛顿1799年去世前,在遗嘱中要求妻子玛莎,在她百年后释放所有277名奴隶。由于玛莎不愿意身边生活着一群时刻盼着她死去的黑奴,她在第二年就释放了他们。在对待黑奴问题上,华盛顿的态度顶多是温和的,英明则谈不上。

作为《独立宣言》的起草人,托马斯·杰斐逊对待奴隶制的态度更令人困惑。以他的超凡见识和无与伦比的影响力,他是一位更应该在废除(至少是减弱)奴隶制问题上有所建树的人物。但人们从他言行中看到的,只是大量的矛盾。有学者指出:“当托马斯·杰斐逊奋笔疾书写下人类拥有不可被剥夺的自由权的文字的时候,他本人正拥有100多名黑奴。在他的生活方式中,他所珍爱的一切,从慷慨大方的施舍和享受到追求与欣赏艺术和科学的闲情逸致,无一不是建立在奴隶的劳动之上的。”哈佛法学院教授亚伦·德肖维茨在《你的权利从哪里来》一书里说得更犀利:

《独立宣言》的起草人杰斐逊则剥夺了人们最基本的权利——法律应予每个人均等的保障,这是基于“人生而平等”的“真理”——就在草拟《独立宣言》的几天后,他又协助起草(并增补)弗吉尼亚州的《奴隶法典》。修正后的《奴隶法典》否认黑奴拥有自由权利与追求幸福的权利,并对试图逃亡的黑奴处以 “剥夺法权”或死刑的惩罚。

在《弗吉尼亚纪事》一书中,杰斐逊通过对种族的比较研究,用怀疑的口气指出“黑人……在肉体与心智的禀赋上劣于白人”。一位名叫班纳克尔的黑人自学了数学,将自己出版的一本天文历书寄给杰斐逊,并在附信中“发出废除奴隶制的呼吁”。杰斐逊回信说,“无人比我更愿意看到你所展现的证据,即自然赋予了我们的黑人兄弟与其他肤色人种同等的天才。”一转眼,他又在给朋友乔尔·巴洛的信中认为,“班纳克尔在计算时肯定得到了某个白人的帮助。”这未必是假惺惺,用礼节性语言鼓励一位黑人,杰斐逊已经做得足够好。但就他对该问题的思考而言,他的确不认为目前是“废除奴隶制”的恰当时机。实际上,杰斐逊拒绝展望黑人与白人在美国和睦相处的种族前景,他对消除奴隶制的设想是——英国学者保罗·约翰逊在《给我自由——一部美国的历史》中写道:

杰斐逊认为,美国黑人最终会享有独立宣言中所列举的自然权利,但这只能是在非洲或加勒比海地区,而不是在美国。他预见到印第安人会与白人融合成为一个统一的民族,但他对白人与黑人混居的想法深感恐惧。在他看来,黑人与印第安人不同,他们对经济独立和政治自治无能为力。只是释放黑奴而不将他们移往国外,将对国家的自由形成威胁。

说到林肯这位奴隶制的终结者、黑奴的解放者,他对黑奴的真实态度仍有被遮蔽之处。他当然是一位充满平等意识且富含同情心的旷世伟人,但学界早有公论:解放黑奴并非他的既定计划,美国内战的初始动机是防止国家分裂,换言之,如果国家可以避免分裂,林肯本来不会急于解放黑奴。伟人总有丰富和矛盾的一面,事实是,林肯既对“白人优越论”主张有所信奉,内心又长期为奴隶制问题所焦灼。但将美国内战转化为对奴隶制的废除,主要不是出于林肯的道德主张,而是军事形势使然。我不妨再抄录一段书,出自美国学者理查德·霍夫施塔特的《美国政治传统及其缔造者》——

到1862年7月,林肯终于决定要实施奴隶解放,其唯一的原因是他的其他政策都失败了。

他在答复霍勒斯·格里利关于解放奴隶的呼吁时写道:“我一定要挽救联邦,……如果不解放任何奴隶就可以做到,我就努力做到;如果解放奴隶才能做到,我亦将努力做到。”结果证明必须解放所有奴隶。

林肯诉诸《解放宣言》时的心情显然并不愉快。一年之后,他对美术家F.B.卡彭特说:“情况越来越坏,我终于发现我们执行的作战计划已到了穷途末路;我们差不多已打出了最后一张牌,如不改变战术就得输掉。于是我决心采取解放 (奴隶)政策。……”

林肯的伟大性,可以通过对比另一些总统得到说明。如伍德罗·威尔逊总统,他曾任普林斯顿大学校长,该校是当时“唯一一所拒绝接纳黑人的北方主要大学”。他是一位种族主义者,公开宣扬白人优越论,“甚至在内阁会议上给大家大谈所谓‘黑鬼’的故事。……威尔逊毫不顾忌地利用政府首脑的权力在联邦政府里搞种族隔离。”赫伯特·胡佛总统被认为是“住在只有纯白种人的白宫里的男人”,证据之一是,他在白宫居住的四年里,“从未和两名黑人门卫说过话。”

对弱势异族的鄙视和压迫,不自大人物始,大人物的言行态度,却可以左右种族关系的方向。

质诸历史,种族关系具有惊人的脆弱性,破坏力又无比强大,足以摧毁一个文明。所以,虽然我们有时觉得与种族禁忌相关的“政治正确”过于笨拙(如特丽莎·梅首相的表态,欧洲足球赛场上悬挂的反对种族主义的标语等等),但在人类找到克服种族歧视的办法之前,该态度仍属于“必要之笨”。事实是,人性不易改变,我们不得不和自己与生俱来的各类优越感周旋,警惕它的发作。

约翰·密尔警告我们:“特别要指出,若是哪个国度里有着一个占优势的阶级,那么一国的道德必是大部分发自那个阶级的阶级利益和阶级优越感。”同理,某人自命属于一个优选种族,他一定会为自己选择理由,并将其视为天经地义。“政治正确”的价值在于,无条件地鄙视这份优越感,并用C.P.斯诺的如下认识替代:

没有证据说明某一国家或民族接受科学教育的能力比别人更优越;倒有许多证据说明大家都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