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捕手》:错把无名当英雄

付如初2017-05-17 19:49

【文学转角处】

一部注定失败的电影

因为《天才捕手》的电影,我牢牢记住了导演迈克尔·格兰达格的名字。世界上有那么多风云人物的传记可以被影视化,有那么多美国英雄可待塑造,但他偏偏选择了一个终生在纸上较劲的编辑做主角,这让从事编辑工作的我肃然起敬。当然,敬意中还包含着一丝好奇,是什么样的投资团队让一个导演对商业如此漠视呢?

天才的命运,无非有两种:一种是后天土壤肥沃,天才大放异彩;另一种是天才生不逢时,终于成了仲永。如果是后者,可能还有些看点,天才堕为庸人毕竟可慨可叹;而《天才捕手》主人公的命运,恰恰是前者——天才遇到了天时地利人和,和谐之中命运感荡然无存。更何况,一个编辑的职业生涯,无论为文学和出版事业贡献了什么,显然都缺乏故事性和戏剧性——伯乐的故事哪比得上千里马的跌宕起伏呢?一部命运感、故事性、戏剧性都缺乏的电影,注定无法获得高票房的回报。而没有票房,电影就是死路一条。

所以,《天才捕手》上映没几天就停映,不奇怪。这是一部注定在商业上铩羽而归的电影。然而遗憾的是,在艺术上,它也毫无建树。跟原著不同,电影没有把菲茨杰拉德、海明威都囊括进来,而是只选取了麦克斯·珀金斯和沃尔夫的交往。之所以如此选择,倒是情有可原,因为沃尔夫这样的作者,“是对编辑工作挑战的极限,其中包括对他个人脾性的容忍”。

但这种一对一的人物关系,显然难以体现捕手的天分;也难以体现被捕捉的天才的天分。“天才捕手”跟书名“天才的编辑”一样,原本是双关语,既指编辑捕捉到的是天才,也指编辑本身就是天才。麦克斯·珀金斯之所以被称为“天才”而不是“幸运的编辑”,是因为他让不止一个作者从无名到有名,而且是名满天下;沃尔夫等一批作家之所以被称为“天才”,则不只是因为他们年纪轻轻就写出了轰动一时的作品,而且他们书写了他们的时代,创造了文学经典。

电影中的沃尔夫,更像一个神经质的疯子,再加上年长他很多的女友疯狂的举动,更强化了他的偏执。这种偏执,弱化了他的写作天分,也完全掩盖了他的早慧、勤奋和朴实。其实,生长于乡野大地之间的沃尔夫,38岁就早夭的沃尔夫,写出了不朽名篇《天使,望故乡》和《时间与河流》的沃尔夫,是被福克纳激赏的作家,跟他同时代的老福克纳把沃尔夫列为他们那一代最好的作家。

显然,电影受海明威的影响更多,编剧和导演是海明威的粉丝也说不定。书中写,海明威总是管沃尔夫叫“巨婴”,说他“像头野牛,说话大声,行为莽撞”;而原本不是海明威,而是女作家玛西亚·达文波特劝沃尔夫与编辑和解的戏份,导演也慷慨地给了海明威。

电影中的麦克斯·珀金斯,更像一个沉闷的老古董,不苟言笑,乏味之极,连在酒吧中被沃尔夫带动着跺起脚来,都显得那么毫无趣味。书中的珀金斯,固然也无趣、也刻板,比如他一直都戴着帽子,上下班只坐一班火车,吃饭只坐固定的座位、只点固定的餐,甚至给所有作者寄的书都一样,永远是《战争与和平》。但他遇到新作者的时候,会跟保守的老板据理力争,并且妙语迭出;遇到自恋又寡才的女作家,他也会在接受她们暗恋的同时巧妙地把稿子退掉。

更重要的是,他同时周旋在“公牛一样”的海明威、挥霍酗酒的菲茨杰拉德、“身上有一万个魔鬼和一个天使”的沃尔夫等一批个性鲜明的作家中间,成了他们所有人信任的好朋友。这该是何等情商啊!电影中我最欣赏的台词,是沃尔夫说珀金斯的:“在你冷峻寡欲的灵魂深处,一定藏着野蛮奔放的一面。”可惜,只是台词而已。

最令人无法容忍的,是电影中完全漠视了麦克斯的浪漫、细腻和多情——这原本也是可以给电影增色的。真实的麦克斯·珀金斯跟伊丽莎白·莱蒙通信25年,在婚姻之外保持了终生的“纯正的”精神之爱。书信往来中的他是如此才华横溢、魅力十足、深情款款,以至于让伊丽莎白·莱蒙终生未婚。他去世之后,她还保留着他全部的书信,并毫无保留地贡献给了传记作者。

其实,麦克斯也不乏幽默风趣。在连续生了四个女儿之后,他又迎来了第五个,于是给妈妈的电报都变得不耐烦了,只说了一个词“又一个”。但他是一个好父亲,爱极了五个女儿。

两个原本有趣的天才,被电影改造成了这样,真是令人遗憾。这也进一步证明了,对于编辑和作者这种微妙的人物关系,文字总是比画面更有优势。或许也证明了,除了传记,编辑永远不适合做主角。

《天才的编辑》:一本中规中矩的传记

在电影《天才捕手》上映之前,我已经读过它的文学原著《天才的编辑——麦克斯·珀金斯与一个文学时代》。书很厚,有45万字,是一部中规中矩的全传。因为自己也做了十几年编辑,深知其中甘苦,也深感一个编辑与一个文学时代挂上钩的难度,所以我几乎是不假思索地要读它。更何况,这是著名的麦克斯·珀金斯的传记,他可是全世界编辑的“神”啊!二战后的美国,有太多的年轻人因为他踏入了出版行业。如果没有他,菲茨杰拉德、海明威,尤其是沃尔夫,成名之路恐怕会走得更为艰辛,而美国文学的黄金时代恐怕也不会那么光彩熠熠。

一战和二战期间,是文学史上公认的美国文学的黄金时代。仅1930年到1938年,就有三位诺贝尔奖获得者:辛克莱·刘易斯、尤金·奥尼尔和赛珍珠。而之后获得诺贝尔奖的三位作家:威廉·福克纳、欧内斯特·海明威、约翰·斯坦贝克的主要创作活动也都在这个时期。

当然,诺贝尔奖只是衡量文学成就的一个方面,关键是这些作家的作品至今不衰,已经成了永恒的经典,还包括其他一批优秀的作家、诗人和剧作家。比如书中提到的,写了《了不起的盖茨比》《夜色温柔》的菲茨杰拉德,写了《天使,望故乡》和《时间与河流》的汤姆·沃尔夫,还有写了《荒原》的艾略特等等。

很少有书提到,文学闪亮的军功章里,也有编辑的汗水。在一般人的印象中,编辑就是一个以找错别字为生的人。在文学生态中,他们是寄生者,全部的职业生命都离不开作者的创造性劳动。至于他能不能成为作者的共生者,能不能获得“主体性”,全看作者的名气和态度。就像自然界有一种叫虎雀的鸟,以老虎牙缝间的肉屑为生,幸亏老虎也乐得跟它做朋友,不然它就得灭绝。

然而,就跟老虎不会允许虎雀称王一样,没有一个作者能够容忍编辑走上前台抢夺自己的荣光,尽管他们最清楚编辑在他们的作品从稿子变成书的过程中付出的努力,也最清楚编辑在他们成名的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好在,编辑的职业素养之一,就是麦克斯·珀金斯所说的“力争当无名氏”;我们从事这一行,听到最多的职业箴言也是“编辑要善于为人做嫁衣”,要甘于,还要善于躲在作者之后,既贡献自己的智慧,又隐藏自己的身影。因为清醒的职业定位,麦克斯将美国一个著名的参谋奉为自己的偶像。对将军而言,这个参谋不可或缺。他所从事的工作是“让将军头脑冷静;编辑他的重要文件,把它们整理成稿;以迂回的策略和坚持不懈的态度提出批评意见;经常使将军恢复自信”。

在书中,麦克斯有很多金句让编辑会心,比如“人比书更麻烦”;比如有人问他,你为什么不写作,他说“因为我是编辑”……而他的很多失败的体验也更能让我们感同身受。比如,在处理沃尔夫的稿子上,他无疑起到了巨大的作用,就像在杂草丛生中把玫瑰找出来一样,他删掉了沃尔夫泥沙俱下的冗余,保留了他的精华,使他真正成为他。如果没有珀金斯,世界上会不会有沃尔夫这个作家,是未知数。就像没有龙世辉,中国会不会有《林海雪原》也是未知数一样。然而,功成名就之后,尤其是下一部写不出来的时候,作家就会指责:你凭什么认为你是对的?你有什么资格删掉我的稿子?

事实上,这样的情况在任何时代任何国家的编辑身上都会发生。编辑凭什么确定自己的权威呢?答案只有天知道。

再比如他约一个作家的稿子十年,拿到的却是垃圾,而等他放弃,这个作家转投其他出版社,却忽然获了大奖,或忽然写出了超级畅销书。对一个编辑而言,失败的体验总是比成功的更多,哪怕他被冠以“天才”之名。

显然,珀金斯跟所有的编辑一样,无时无刻不在稿子的判断上踌躇,无时无刻不在揣摩作者的心思,无时无刻不在跟挫败感作斗争,也无时无刻不在怀疑自己。跟天才编辑的成就相比,我更能体会他的沮丧和委屈,也更能体会他的自嘲和幽默。他曾对伊丽莎白·莱蒙说:“所谓的出版人就是书卖不动的时候遭受指责,书畅销则被忽视的人。”

真实中,这方面有意思的例子特别多。比如我们出版社就曾有一位作者,随着写作上的名气越来越大,获奖越来越多,对一路帮助他的编辑——且称之为张三吧——的称谓也一路改变,从“张老师”到“三老师”到“老张”,最后直到“小张”,其形其神可想而知。

当然,如果不是我也做编辑,我读不出这本传记里面这么多的职业况味和人生况味。某种程度上,传记作者还是没能抓住重点,他详尽写出了一个人的一生,甚至相关作家的履历他都不厌其烦地写到了,但却并没有突出一个编辑的一生到底有多少与众不同——除了纸上功夫,除了天赐的判断力和清晰的服务意识,编辑的一生都跨在艺术和市场、精神和物质的分界线上,他需要不停地跟个性鲜明、天性敏感的人打交道,因而他的容忍、克制、体恤,他屡败屡战的勇气和永不枯竭的热情,都比别的职业需要的更多。编辑是一个逼着人学着宽容和乐观的职业。

或许,所有的写作都是,做加法容易,做减法最难。甚至我都会忍不住想,如果这本传记的作者恰好也做过编辑,没准儿他更能体会出版生态中真正的核心所在,真正把编辑的“无名”和“有为”呈现出来,那样他就会把篇幅减少三分之一,让这本书更容易成为全世界编辑的教科书和案头书。

编辑是一种什么样的动物?

从艺术和市场都要兼顾的角度,编辑可谓不折不扣的两栖动物。对稿子的文学含量,他要有自己的见地和判断;而对一本书的市场价值,他又要有合理的预估。一个不会权衡,不会算账的编辑算不得好编辑;但一个只会权衡、只会算账的编辑也难称得上好编辑。计较一时得失和放眼未来之间的分寸,有时候是编辑面临的最大的考验。因为作家是不断变化的,市场也是不断变化的。所以,编辑又有点像变色龙。

书中,麦克斯·珀金斯在三个作家面前扮演着三种角色。在菲茨杰拉德面前,他是灭火器,也是提款机。菲茨杰拉德有一个爱写作、更爱奢侈生活的妻子(人民文学出版社最近刚刚出版了她的长篇小说《给我留下华尔兹》),于是他的日子总是过得乱七八糟、入不敷出。而作为他最信任的编辑,菲茨杰拉德跟珀金斯说的最多的是:能不能再预支给我几百美元救救急?大多数时候,珀金斯都想方设法满足了他。当然这是珀金斯服务的家族企业的好处。而菲茨杰拉德也是忠实的作者,他从不赖账。

在海明威面前,珀金斯是一个倾听者、鼓励者,也更像一个服从者。海老爹交来的稿子几乎从不用修改,性格上,他也理智清醒,行事果断,“性格中有欺负别人弱点的一面”。他对珀金斯好的时候热情似火,发起火儿来却毫不留情。他老是感觉出版社营销不利,他的书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也总是要跟菲茨杰拉德在写作上一较高下。他喜欢钓鱼,就拉着珀金斯去,完全不顾这是一个不肯改变自己生活轨迹,连度假都只选一个地点的人。珀金斯在海明威面前小心翼翼,他跟女儿说:“给海明威的稿子提意见得找时机。”他也是海明威最信任的编辑,事实上,正是通过海明威,他认识了沃尔夫。

在沃尔夫面前,珀金斯更像一个父亲。他付出了全部的耐心帮沃尔夫修改稿子,也付出了全部的赤诚化解他成名的焦虑,忍受他的误解、苛责、任性乃至背叛,倾尽心血帮沃尔夫规划他的职业生涯,无怨无悔。对待沃尔夫,他就像对待自己的家人。

他“看人下菜碟儿”,不断变换着自己的角色,跟不同个性、不同诉求,但同样恃才傲物,同样敏感脆弱的作者们相处,维护他们和出版社的关系,维护他们在读者面前的形象,也维护他们的创作潜能,更为重要的,是保证他们的利益。同时,他还得注意在他们之间保持一个恰当的位置,让他们感觉到自己没有厚此薄彼。对编辑而言,作者是朋友,朋友是作者,会更比其他情形更麻烦,甚至书中都把这种关系称为“乱伦”。

珀金斯最了不起的一点是,他经常会“让他所有的作者都感觉他像作者本人一样重视他们的作品”,无论作者有什么事,都不是小事。他就是能让作者感觉到,“他比任何编辑和出版人都懂得作者的心思”。

或许,最有意思的是这样的细节。沃尔夫的最后一部长篇小说,把珀金斯的日常起居、行为怪癖,包括耳疾,都写进了书里——谁都知道,沃尔夫写作从来都贴着生活,贴着他熟悉的人物,以至于很多朋友都躲着他,生怕自己哪一天变成了他笔下的人物。他把珀金斯比作“狐狸”,尽情丑化了他。而当珀金斯看到的时候,沃尔夫已经去世了,他已经被沃尔夫指定为文学遗产的处理人。是保护自己的形象删掉这一切;还是恪守不干涉作品的编辑方针,保留这一切,是珀金斯作为一个编辑面临的最高考验。最后,职业素养战胜了人性弱点,伟大的珀金斯经受住了考验——他留下了自己的“丑态”,也留下了自己的光辉人格。

当然,沃尔夫也并非全是丑化,也有对珀金斯工作情况的真实的记录:

“噢,狡猾的狐狸,你的狡猾是多么单纯,你的单纯又是多么狡猾;你下指令的时候是那么拐弯抹角,拐弯抹角起来又那么直接!你正直而不会欺诈,沉着而不惹人嫉妒,公正而不盲目行动,你为人公平,眼光犀利,内心强大而不抱怨恨,诚实而不会干卑鄙勾当,高尚而不会浅薄地怀疑,单纯而不会耍手腕——但是你从来没有在一次讨价还价的交易中吃过亏!”

真是太准确,太精妙了!沃尔夫不愧为天才作家。

编辑的幸福时刻

让人欣慰的是,珀金斯所有的付出,都得到了回报。菲茨杰拉德称他为“我们共同的父亲”,指定他为文学遗产的处理人。海明威在他去世五年后,才写出了《老人与海》,但却毫不犹豫地把这本书题献给他。沃尔夫也是,他把自己最重要的书《时间与河流》题献给他,后来尽管因为误解关系破裂,但在生命的最后时刻,他还是指定远方的珀金斯做他的文学遗产处理人。

作为编辑,每每看到这些细节,内心都会涌起温暖的潮水。在趋利逐利、相互怀疑远比相互信任更容易发生的出版生态中,编辑和作者能够建立这样一种关系,真是让人感动和钦佩。

或许,披沙拣金地发现无名作者,并使他们名满天下只是麦克斯·珀金斯作为天才编辑的一小方面,而取得了几乎所有作者的信任、并帮助他们在身前身后获得更大的文学影响力,才是他真正的天分所在。就像书中写的,作者与出版人的关系最好的状态,可能就像一种“智识的婚姻”,而麦克斯·珀金斯就是那个最忠实、最可信赖、也最能帮助对方做更好的自己的伴侣。

麦克斯·珀金斯在斯克里伯纳出版社服务了三十六年,恪守配角和寄生者的本分,最终却活成了美国图书出版界,乃至世界图书出版界的传奇和偶像——任何职业的核心都是做人。

著名的兰登书屋的创始人贝内特·瑟夫,也是麦克斯·珀金斯的晚辈,在《我与兰登书屋》中,曾几次提到斯克里伯纳出版社,也提到了资深老编辑麦克斯·珀金斯。他老是引用这个传奇人物的比喻来打消作者对出版社营销不利的不满。这个比喻是关于图书广告和销量的。麦克斯说:为图书打广告就像一辆被卡住的汽车,如果车真的陷在泥里了,十个人都推不动它;如果它有一丝松动,一个人就能推它上路。同样的道理,如果一本书绝对卖不动了,那满世界打广告都是白搭。如果有一线生机,那推一把销量就会带动起来。

值得一提的是,跟《天才的编辑》一样,《我与兰登书屋》也是彭伦翻译的。因为他精准的翻译,我得以在入行之初就“认识了”贝内特,并在以后的十几年间反复重读。借由兰登书屋的成立和发展,贝内特展示的是一个具有经营天分的出版人所具有的智慧和胆识。他用他的“狡猾”和才干,参与建构了二战前后美国文学的黄金时代,正如麦克斯用自己的编辑才能,用自己的胆识和智慧,用自己绝不懈怠的责任感,参与建构了这个黄金时代一样。

某种意义上说,出版是一个时代精神文化发展的前沿地带。而任何国家的出版人都是如此,如果在艺术探索和现实关怀上没有敢为天下先的胆识,在不同风格潮流和不同个性之间没有开放包容的心态,在艺术与现实的关联度上没有点自由主义的、甚至敢于犯错误的胸怀,都很难有突破性的成就。

我忍不住想,如果麦克斯·珀金斯和贝内特·瑟夫组建一个出版社,一个做总编辑,一个做社长,那真是会“天下无敌”。至于他们的人格魅力,或许贝内特的更吸引人一些,因为他的人生信条是“一点点幽默就能让我们的生活有劲头儿”。而他给自己写的墓志铭,则一直深深打动着我:“每当他走进房间,人们总是因为他的到来而更快乐。”实际上,读他的那本书,就足以让人从头笑到尾。

跟麦克斯·珀金斯“对待文学就像对待生死”的态度比起来,我更偏爱贝内特·瑟夫的方式。如果说麦克斯·珀金斯能够更多地给我们做编辑的“术”的启发的话,那贝内特·瑟夫的则近乎于“道”的境界。出版业,或者说从事与文学相关的职业,最终的目的都是让人性更为开阔和疏朗的。而对所有人而言,在职业中寻找快乐,跟在人生中寻找快乐一样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