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克维尔式民主”的几副面孔

2017-06-26 16:34

俞耕耘/文

托克维尔和他的精神导师孟德斯鸠一样,使人思考理解,“而非教人阅读”。他有自己的书写技艺,“作者应当躲在帘子后面,满足于用确定的事实引导读者,而不能将自己的想法强加给他们或直接说出来。”这在我们看,就是完美的启发式创作。《托克维尔:自由的贵族源泉》一书并非传记,它是一部重新理解托克维尔的思想指南,一次对《论美国的民主》的细读阐释。法国思想史学者吕西安·若姆为我们揭示出托克维尔式民主的“几副面孔”,多维透视了作为社会学家、道德家和文学家的不同侧影。

“要理解托克维尔其人其作,不仅要深究‘他为什么写了《论美国的民主》’这个问题的答案,更要思考‘为了谁’这个问题”。可见,这部作品把背景研究和文本解读相结合,作者绝非想做托克维尔文本的转译改述,抑或思想的“再评论”。他想探究是什么“形塑”了托克维尔的观念、立场和写作的技艺。换言之,他要求我们“远观”托克维尔的著述时代,还原到贵族社会和知识环境的具体场域,而不要把他当成我们的同代人。它非但不是一种“食古不化”,相反它帮助我们理解问题的源初,给“我们如今走到哪一步”提供了参较坐标。

然而,这又何其艰难,因为托克维尔就像“狐狸”。“一般来说,他不引用任何人的话”。同时,他又是抹除偏好、隐藏观点的高手,时刻想跳出党派纷争的框架,使思想具有普遍价值。这就是托克维尔非常在意的位置感――“不偏不倚”:既不捍卫传统的君主制(建立在特权基础上的贵族社会),也不支持其对立者(他对人民主权总是持批评保留态度)。尽管如此,若姆仍旧像一个“考古”者,挖掘出托克维尔观念汇聚生成的诸多“暗河”。如以波纳德、迈斯特、拉姆内为代表的反革命潮流、夏多布里昂的贵族自由主义、斯塔尔夫人的共和观点、基佐的空论派思潮,以及与17世纪的道德家(帕斯卡),冉森教派的源流关系。我们很容易发现,托克维尔的原创性到底意味着什么。它并非什么新主题的发明,而是富于改造、兼容并扬弃的“集大成”姿态。

因此,你不难理解,为何托克维尔要写这部《论美国的民主》。显然,他将美国视为一个阐述民主制度的极佳范本和“教例”。这样一个新教、共和制的联邦国家,可以自然汇聚当时不同党派价值的核心论争。当美国成为他的一个论述战场时,托克维尔显得从容不迫,富于创造性地调和重构了许多右派和自由主义的立场观点。也就是说,《论美国的民主》中内置了大量同时代思潮派别的理论“潜文本”,它既勾勒了青年托克维尔的精神肖像,也同时成为此书的建构部分。

若姆的论述缜密严谨,甚至你能感到结构上的力度和美感。在我看来,这就是一种连环的钩锁,每一部分都开启下一部分的论述前提,四部分就像“兵分四路”,“互为供给”(论证相互支撑照应)。他先后阐释了托克维尔作为政论家的“民主概念”、作为社会学家的“集体概念”、作为道德家的“正派概念”以及作为作家“如何沉浸在文学的语言、写作方式和对话方式之中”。若姆横跨四个领域,四条轴线的“大费周章”,显然有着全局的更深考量,那就是揭示托克维尔的核心关切:权威面临的考验威胁,新的权威形式怎样生成。他在宗教、公民社会、家庭和文学中的考察,都是为了发现这一“新的权威形式”――社会性权威。

托克维尔所谓的“民主社会状态”,就是权威在各种社会环境、阶层及家庭中的演绎。它远远超越独立于政治范畴,成为生活方式、社会关系、思维方式的总和。“我们的精神和道德世界也变得无法脱离权威而存在。如果缺少这种权威的话,它就得出现在其他我不希望的地方,或者在一种新的等级制度中,又或是被一股强大的政治力量所掌握。如果我们废除一切信仰的话,就必须出动士兵和动用监狱。”很显然,托克维尔用“权威”的观念将宗教和政治联结起来,而最有力的“权威”即是民主。在书中,若姆所要揭示的正是由于贵族社会出身,托克维尔式民主显现出的调和性与辩证性。如各类民主形式能否在接受强大的信仰的同时,提供个人更多自由,旧制度能否寄生于新制度中,实现一种融合?

这些问题都离不开全书所探讨的民主的三大组成意涵――地方权力、宗教和物质享受的希望。在探讨前,作者强调了托克维尔理解的独特和超越。托克维尔并没有将平等视为民主定义的第一要素,这看上去颇为费解。实际上,这源于他将平等看作一种实际经验,它“并不是既成事实,而是一种历史动力,一种行动的内在动机和一种集体准则。”这意味着,平等并非与民主对等,它也很可能是专制的行为法则。其次,托克维尔超出了政治和社会范畴的民主制度,描摹了一种宏观广义的民主社会状态,它包含了道德风俗、公众舆论。它不仅是一种生活方式,也是思维方式,看待世界的方式。最后,民主的反面也不是专制,甚至,专制本身就是民主的一个变体和化身。这些深刻的创见直接奠定了他对民主定义的三个层面。

托克维尔从独特的“美国经验”入手,发掘了民主的第一要义:行政权力地方化。如果总结一下这种经验就是,总统不体现人民主权、政府部门相互制衡、人民主权存在于人民,它存于基层民间(市镇)。换言之,这种民主首先是基层的民主,代表了人民主权的活力根源乃是自下而上的。法国传统将这种美国经验无疑视为一种梦魇,因为在他们看来,联邦制代表的权力地方化严重威胁了中央集权。然而,托克维尔富于创见地将行政与政治切割开来,在“政治中央集权”和“与自由精神背道而驰的行政中央集权之间划出分界线”。真正的人民主权就是微观分散的存在。

地方自主权依托于一种“市镇精神”,它能将追求个人利益、社会威望和他人重视的渴望紧密联结,一方面引导克服了个人的自私,另一方面保障了民主中心灵情感联结的维度。我们发现,“托克维尔描绘的市镇是一种自治体系,需要显贵出于对自己的利益的考虑,付出爱心,行善布施,最终达到事业家庭双丰收的目的”。这就是美国人用自由的制度克服个人主义的方案,它将利益、情感、公众舆论巧妙地“一体化”。

托克维尔的敏锐在于,指出了公众的“权威”到底从何而来,他的回答是公众舆论被当做一种“信仰”得到了建构。他向我们描摹了一种个体和公众的“辩证法”。当每个人都施加权威时,就意味着每个人都在面对一个全能的公众整体。在他看来,公众舆论甚至成了新的上帝,你不得不把公众整体视为一种高级的智慧,没有条件必须服从的信仰。从而,作为现代宗教的民主就诞生了,其本质就是一种“公众教”。更富于意味的是,他发现了这种“不自知的民主宗教”竟然内置了一种关于“平等”的悖论,它隐在而深刻。

平等让现代个人感到思想自由的同时,也让个体愈加相似。当每个人都平等而相似之时,就没有任何人愿意屈从轻信其他人。换言之,信仰的存放处就必然只能是公众整体。个人必须对公众的判断力毫无保留的信赖。然而,“公众这个整体源于个人为之骄傲的独立,因为每个人作为一个独立个体,必须依附于集体:个人服从于整体(由个人组成的整体)。平等的高高在上为自己造成了一个对立面:不平等的感受。”

直至今日,我们对托克维尔仍旧暧昧不明,因为他总是充满摇摆游移。“他的个人立场很难定义:他有时不吝赞美(人的尊严、个人责任、同情心和群居性),有时却又会不留情面地描绘民主那些令人不安的缺点(自私、各自为政、领导人平庸无能、个人物质利益、多数人的暴政、令人感到压迫窒息的天赐国家)。”然而,这绝非说明,托克维尔是一个思想上的“骑墙派”。相反,这恰好反映出他的复杂幽微,思想的原创所在:他将民主变得“问题化”,让民主成为被怀疑的问题。

换言之,托克维尔重新估量了民主的价值和它背后的“隐忧”:民主时刻潜藏着它的反面(新型隐形的专制威胁),这无疑是托克维尔式的辩证法。一方面是适应民主潮流,另一面是捍卫贵族世界的价值,托克维尔的“民主”始终有不同层面的意涵。在若姆的深度阐释面前,我们对民主的认识显得一知半解,简单模糊。这部书的意义也并没有局限在探讨托克维尔的民主“是什么”,而是深层追问了它的“来源和生成”。在我看来,这就是一种难得的观念史书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