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中国近岸海域环境质量公报:上海、浙江近海水质“极差”

董瑞强2017-06-29 18:51

经济观察网 记者 董瑞强 6月29日,环境保护部发布《2016中国近岸海域环境质量公报》(下称《公报》),全面、系统地反映了2016年全国近岸海域环境状况和海洋环境保护工作进展情况。其中,从11个沿海省(区、市)来看,广西和海南近岸海域水质为优;辽宁和山东水质良好;河北、天津、江苏、福建和广东水质一般;上海和浙江水质为极差级别。2016年全国直排海污染源污水排放总量65.7亿吨,同比有所增加。

该《公报》显示,2016年全国近岸海域一、二、三、四类及劣四类水质点位比例分别为32.4%、41.0%、10.3%、3.1%、13.2%,水质级别一般,同比保持稳定。水质超标站点主要集中在渤海湾、长江口、珠江口、辽东湾以及江苏、浙江、广东省部分近岸海域,主要超标因子为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

从四大海区近岸海域水质状况来看,黄海和南海近岸海域水质良好,渤海近岸海域水质一般,东海近岸海域水质较差。九个重要海湾中,北部湾水质为优;辽东湾、黄河口和胶州湾水质为一般;渤海湾和珠江口水质为差,长江口、杭州湾和闽江口水质为极差级别。从11个沿海省(区、市)来看,广西和海南近岸海域水质为优;辽宁和山东水质良好;河北、天津、江苏、福建和广东水质一般;上海和浙江水质为极差级别。

此外,对27个海水浴场开展了377次水质监测,水质优良的比例为91.1%,同比提高4.1个百分点;水质一般的比例为7.2%,同比降低4.6个百分点;水质为差的比例为1.6%,同比上升0.5个百分点,影响浴场水质的主要超标因子为粪大肠菌群。

2016年,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评价,全国入海河流水质状况总体为轻度污染,同比有所好转。开展监测的192个入海河流断面中,无Ⅰ类水质断面,Ⅱ类水质断面26个,占13.5%;Ⅲ类水质断面64个,占33.3%;Ⅳ类水质断面49个,占25.5%;Ⅴ类水质断面20个,占10.4%;劣Ⅴ类水质断面33个,占17.2%,主要超标因子为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

环保部环境监测司司长刘志全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四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统一发布国家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监测信息及其他重大环境信息”规定,自2001年起,环保部每年会同农业部、交通运输部,共同编制年度《中国近岸海域环境质量公报》,由环境保护部统一发布,旨在提升公众近岸海域环境保护意识,满足公众环境质量知情权。

另外,刘志全表示,“十二五”以来,按照《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和《近岸海域环境监测规范》(HJ442-2008)评价,全国近岸海域水质类别均为一般。2011年至2016年,海水水质优良(一、二类)点位比例分别为:62.8%、69.4%、66.4%、66.8%、70.4%、73.4%,优良海水比例呈波动上升趋势;劣四类点位比例分别为:16.9%、18.6%、18.6%、18.6%、18.3%、13.2%,劣四类海水比例呈波动下降趋势。全国近岸海域水质总体呈改善趋势。

据了解,近岸海域是指与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大陆海岸、岛屿、群岛相毗连,《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规定的领海外部界限向陆一侧的海域。渤海的近岸海域,为自沿岸低潮线向海一侧12海里以内的海域。2016年近岸海域开展的监测主要包括:近岸海域水质监测,部分重要河口海湾海洋生物、沉积物监测,入海河流水质监测,直排海污染源监测,部分海水浴场及渔业水域水质监测。

刘志全介绍,“十三五”期间共布设419个监测站点,其中297个为“十二五”期间的国控监测站点,保证了近岸海域水质监测数据的历史延续性,新增122个国控监测站点。经优化调整后国控近岸海域监测站点由“十二五”时期的301个增加到419个,全面覆盖了我国四大海区近岸海域。

《公报》显示,2016年,对419个日排污水量大于100立方米的直排海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综合排污口进行了监测。全国直排海污染源污水排放总量65.7亿吨,同比有所增加,但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石油类、氨氮、总磷等排放量同比有所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