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弱的大清帝国

张晓鸣2017-07-03 14:05

【量化历史研究系列】

古代中国地大物博、国富民强,直到近代,外国列强的入侵使得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从此落后挨打,割地赔款,直至新中国成立,中国才开始重现屹立于世界之林。这样的历史叙事相信大家比较熟悉,然而近代中国是否真的一直落后?为什么中国会落后?这些问题远比中学历史书上所描绘的图景更复杂。近年来围绕着近代中西方发展差异,即“大分流”的争论重新点燃了学者们追问近代中国之所以落后的激情与学术创造力。

上一轮对近代中国落后的新反思很大程度上源于一本专著的出版,那就是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历史与东亚语言文学教授彭慕兰于2000年出版的著作《大分流:欧洲、中国及现代世界经济的发展》。

这本书的问题是为什么工业革命发生在英国,而不是中国的江南地区?作者一反西方主流史学观点,认为近代中国的落后只是历史的偶然,站在历史转折点上看,中西方的经济发展并没有实质性差异,而大分流的产生只是因为英国恰好拥有丰富的煤矿资源,使得其在经济高速发展期没有受到能源不足的掣肘;而英国所拥有的美洲殖民地也进一步为其缓解了本土的资源与生态压力,也就是说资源禀赋的差异导致了中西方最终的历史分叉。

该书出版后,受到国内外学界的热烈讨论,甚至是激烈争论,2002 年《亚洲研究杂志》发布专刊讨论了彭慕兰所提出的大分流议题,其中黄宗智与彭慕兰的争论最为外界所熟知(对该争论的介绍可以参考张家炎的文章“如何理解18世纪江南农村:理论与实践——黄宗智内卷论与彭慕兰分岔论之争述”)。那场争论很大程度是观点之争,而观点之争如果得不到实证资料的检验,很容易就变成了自说自话与意气之争。

彭慕兰所提出的大分流这个话题之所以重要,不仅仅是观点新颖而富有冲击力,更重要的是这一话题引发了后续相当多的实证研究,极大地推动了中国经济史研究的深度与广度,尤其是在量化研究方面,学者首次可以用系统的数据来比较19世纪中西方在生活水平、生产力等领域的差异,这极大地丰富了人们对过去世界的理解。

彭慕兰的研究在方法论上的一个贡献就是提出了不能将中国与西欧某一个国家进行比较,因为比较单位差异性太大,我们找不到一个在疆域与人口与中国可比的欧洲国家,因此在大分流的研究中,彭慕兰比较了英国和中国的江南,其理由是英国是19世纪欧洲最发达的国家,而江南地区是当时中国最发达的地区,这样两者才可比。

尽管这一思路被人所诟病,比如赵鼎新就曾指出清代江南作为当时中国最富庶的地区,同时也是重要的粮食供给产地,因此受到清政府严密地控制,丝毫没有政治上的独立性,而英国是一个主权国家,在其殖民地网络中占据主导地位,因此将英国与江南进行比较很容易忽视两者差异背后的制度根源,但是彭慕兰的批评也不无道理,中国广大的政治规模对其制度选择与经济绩效本身也会带来重要的后果,因此后续的学者也部分借鉴了彭慕兰做法。

李伯重教授和Jan Luiten van Zanden教授 2012年发表在 The Journal of Economic History上的文章“Before the Great Divergence? Comparing the Yangzi Delta and the Netherlands at the beginning of the nineteenth century ”就分别计算了中国华亭-娄县地区和荷兰在1823-1829年间的GDP水平和结构,以及人均收入与人均GDP。华亭-娄县是松江府的首县,简称华娄地区,其地域范围大体相当于今天上海市下辖的松江区,在当时是属于江南最富裕的几个地区之一,而荷兰则是当时西欧最富裕的地区,因此通过比较荷兰与华楼地区,我们能够知道当时的中西方最富裕地区之间的差异,以此来透视中国方是否存在经济分流。

通过购买力平价核算方法进行计算,作者发现19世纪的长江三角洲地区和荷兰在物价水平上差异不大,但是两者的行业劳动生产率差距较明显,如果以华楼地区为100,同时期的荷兰(1823-1829)种植业的相对指数是117、渔业是118、第一产业是117,这说明在农业生产方面,中西方差异不大;但是纺织和服装加工,荷兰的相对指数是647、商业银行是351、水运是663;第二产业整体的相对指数是361、第三产业整体的相对指数是214,因此很明显,工业革命前夕的中国,在第二、三产业方面的发展已经大大滞后于同期的荷兰。

GDP虽然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综合指标,但是与人们实际生活更相关的是实际收入,基于此,Allen等人构建了1738–1925年中国的工资和价格数据,进而与欧洲、日本和印度尼西亚的生活水平差异进行比较。该研究也发现,中国的实际生活水平与奥斯曼土耳其、印度尼西亚等地区差异不大,但是低于英国以及欧洲低地国家,这表明与彭慕兰所认为的工业革命前夕中国与西欧差异不大的结论不同,19世纪早期的中西方在实际生活水平层面已经存在实质性差异。

来自其他度量指标的研究也支持这一结论,Baten、马德斌等人通过身 高 数 据 以 及 年 龄 堆 积(Age-heaping)两项指标为这一问题提供了新的实证证据。

由于人的身高水平基本受两大因素影响,一是基因、二是营养摄入水平,如果我们认为不同社会的身高基因分布不存在系统性的差异,那么影响一个社会平均身高的主要因素就是营养水平,因此,身高数据就是一个可比的、反映不同社会生活水平的指标;身高数据另一个优势是其资料可得性与系统性,我们可以通过移民、军人、户口登记等信息获得不同年龄层的身高信息,甚至可以通过考古资料,比如墓葬中的人类骨骼信息来推算身高数据,因此身高数据是一个比较理想的进行跨地区、跨时间比较的指标。

年龄堆积指数是指这个社会中报告自己年龄时,那些年龄尾数是0或5的人所占的比例,因为那些自己汇报年龄时尾数为0或5,很可能是一个大概的数字,也就是说这个人很可能不是特别清楚自己的年龄到底是多少。那么这部分人所占比例越大,说明这个社会人口素质与人力资本积累较低,年龄堆积指数是一个衡量一个社会人口素质和人力资本积累的指标,即年龄堆积指数越高,社会人力资本水平越低。

利用身高数据指标,作者发现中国人口身高在19世纪初至1890年前,一直处于下降的趋势。这种下降也许是由于战乱所造成的冲击,比如太平天国等内乱,中国人口身高下降直到1890年后才扭转。跨地区的比较发现,中国人身高与欧洲人身高在19世纪中叶差距扩大;而在亚洲内部在明治维新后日本人身高快速上升,导致中国人身高增长幅度落后于日本人,并在二十世纪中期被日本所赶超。

来自年龄堆积的数据发现18世纪末,中国人口年龄堆积约为110,至1840年出生人口的年龄堆积达到一个高点。这说明19世纪上半期的社会动乱(白莲教起义、太平天国、捻军、回民起义等)不仅降低了生活水平,而且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中国人力资本。直到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中国人力资本才恢复到18世纪水平。跨地区的比较研究却发现中国在19世纪初维持了一个较低水平的年龄堆积,而大多数欧洲国家直到19世纪末才达到这么低的水平;18世纪法国和德国年龄堆积更高,达到160-220。从人力资本角度,中国的发展状况并没那么糟糕,这也许与科举制对教育的推动作用有关。

从市场整合度角度来看,中国的市场发育也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落后,Shiue, Carol和Wolfgang Keller于2007发表在American Economic Review上的论文“Markets in China and Europe on the Eve of the Industrial Revolution”,利用来粮价数据对19世纪中国与欧洲的市场发育状况进行了分析。由于粮食是标准商品,因此各地区粮价的差异很大程度是受运输费用、市场交易水平等因素影响,不是受粮食本身质量的影响,而计算两地粮价的相关性更是可以反映两地市场整合程度以及市场发育程度,我们可以利用不同地区,甚至不同国家的粮价相关性指标来比较不同地区的市场发育程度。

作者发现在18世纪晚期,中国的市场整合程度与整个欧洲市场整合程度旗鼓相当。但是作为欧洲经济最发达地区的英国,其市场整合程度不仅高于中国长江三角洲地区,而且也好于欧洲大陆其他地区。

陈志武、彭凯翔、朱礼军三位学者于2017年发表于Explorations in Economic History上 的 论 文 ,“Social-economic change and its Impact  on  violence:  Homicide history of Qing China”,从基层命案的角度也为我们提供了一个不同的比较视角。由于一个人遭受暴力冲击的概率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因此通过基层命案率这个指标,我们能从一个侧面来看19世纪中国的社会发展。

文章发现,1661年至1821年,清朝的命案率稳定上升,1821年之后逐渐下降,人口密度、粮食价格、国家能力、地方自治和粮食市场整合程度等,都是影响命案率的重要因素。总体来看,1661年至18世纪,人口快速增长和谷物价格上涨或许助长了社会暴力,而稳定增长的国家力量则降低了命案率,但同时也可能抑制了粮食市场的整合,以及地方自治力量的发展。因此便削弱了人们应对食物危机或其他风险事件的能力,使更多人,尤其是那些边缘群体诉诸暴力以求得生存,这就解释了18世纪命案率为何呈现稳定上升的态势。而19世纪(1820年代后),随着国家力量的减弱,市场和士绅得以充分发挥作用,从而降低了整体的暴力水平,命案率也随之降低。

文章还发现至少从17世纪中叶到19世纪末,中国相比西欧有着更低的命案率,后者直到19世纪才达到前者的水平。因此,综合来看,中国在一些经济发展指标比如劳动生产率、工资水平、身高等方面来看落后于西欧,但是在诸如人力资本积累、基层命案率等社会指标来看仍具有较高水平。

工业革命的前夕,中国尽管在人力资本、命案率等方面处于较高水平,但是在一些基本的经济指标上都落后于西欧,尤其是英国以及欧洲低地地区。那么如何解释中国在近代的落后呢?传统上,解释中国落后的理论有资源禀赋论与制度论,前者如彭慕兰所强调的煤炭资源对大分流的决定性影响,后者如林毅夫等人提出的科举制使得中国无法产生近代科学等等。

近年来在解释西方世界的兴起时,学者们逐渐发现欧洲本土多国竞争的国际体系是影响欧洲称霸世界的重要原因。

与中国、俄国等统一的帝国不一样,西欧自罗马帝国崩溃后形成了多国竞争的政治格局,这一格局使得西欧内部国家间面临着充分的竞争。激烈的竞争,尤其是军事竞争,从以下几个方面推动了欧洲的兴起:首先,激烈的竞争迫使国家必须有效的动员资源,以应对国际竞争。这使得欧洲的王室一方面更加重视经济发展(如重商主义),另一方面也使得欧洲的国家不断加强中央集权以动员资源,这包括税收的中央集权化以及常备军的建立等,因此持续地国际竞争迫使欧洲各国投资于其国家能力上,使其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脱颖而出,这种强大的资源动员能力(国家能力)是中国这种“爱好和平”的国家所不能比的。

相互竞争的国际体系削弱了欧洲王室的谈判能力,使得商人阶层获得了政治权力。由于国内的社会势力,如商人阶层可以自由地向其他国家迁移,这意味着国王要获得资源,就不得不与国内其他政治势力妥协,尤其是商人阶层由于掌握着金融资本,欧洲的王室不得不以赋予其政治权力的方式获得资源,同时以议会的形式,在制度上保障了商人阶层的利益,以约束王权,因此与中国等大一统帝国,商人遭到国家控制与打压不同,欧洲的商人阶层不仅受到制度保护,更是进一步掌握了政治权力,使得国家为商业利益服务,不断开拓海外市场与对外殖民。

与中国历史上王朝更迭时的毁灭性战争不同,欧洲各国之间的军事竞争是频繁而持续地,这意味着失败的国家可以通过学习先进国家的经验而不断改进其组织技术与军事技术,这不仅促进了欧洲整个生产与军事技术的进步,也促进了技术的扩散与交流。也就是说频繁的战争为各国改革提供了动力,持续地战争(而非一次性的毁灭性战争)为各国的改革提供了可能。西方学者近年来更是从马尔萨斯陷阱、城市化的发展、军事征服能力等角度讨论多国竞争体系与激烈的军事竞争对欧洲发展的刺激作用。

基于欧洲的历史经验与学术研究成果,研究19世纪中国的学者也开始关注清代中国的国家能力问题。马德斌教授的 2013年发表在Eurasian Geography and Economics 上的文章“State capacity and great divergence, the case of Qing China (1644–1911)”,从财政税收的角度比较了中西方的国家能力,作者发现1650-1699年间,清代中央政府的税收收入时940吨银,同时期的法国是851吨银,英国是239吨银,从总量来说,这时中国的国家征税能力是世界上最高的;而1750-1799年间,中国的税收收入是1229吨银,英国是1370吨银,此时,英国开始赶超中国;到1850-1899年间,中国的税收收入是2651吨银,而英国迅速膨胀到10941吨银,强大的征税能力无疑赋予了英国在对外竞争与征服过程中巨大优势。

如果我们从人均税收的角度来看,清政府与西欧诸国的国家能力差异将更明显,1650-1699年间,中国的人均税负是7两银子,同时期的奥斯曼帝国是11.8两,而英国是45两,法国是46两;到1850-1899年间,中国的人均税负仍是7两银子,而此时英国的人均税负是344两,从征税能力角度来看,大清帝国可谓是虚胖而已。

传统的观点认为中国是“东方专制主义”,国家严密地控制着社会的方方面面,然而最新的量化研究却发现大清帝国远比我们想象的虚弱。那么我们如何解释中国如此低的征税能力呢?首先要澄清的是,上述税收都是正式税收,其他的如捐纳收入、耗羡等灰色收入都没有计入。但是,我们仍要解释大清帝国的这种低正式税收。

孙 传 伟 2014年 发 表 在Explorations in Economic History上的文章“Size and dynastic decline: The principal-agent problem in late imperial China, 1700–1850”认为中国广大的政治规模为清政府控制基层官僚提出了严峻地挑战,严重的委托代理问题,使得中央政府不得不采取低正式税率低方式以避免民众的反叛。由于清王室最重要的目标是维持政治稳定以及政权安全,因此清政府面临两方面的挑战,一方面是民众的造反威胁,另一方面是官僚的反叛威胁。由于在当时的信息条件下,中央政府无法很好监督地方官员,因此如果政府定一个较高的正式税率,中央政府会预期到地方官员会在这个税率上私收一部分以自肥,那么民众所负担的最终税率将变得不可承受,最后只能官逼民反。

因此,由于无法控制官僚的自利行为,同时也担心民众会造反,所以只好设置一个较低的正式税率,这样哪怕基层官员有贪污行为,民众所负担的税收还不至于不可承受而不得不造反。我们也可以解释为什么清政府在前期税收收入较高,到后期越来越低,这是因为随着清朝国土面积越来越大,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对控制能力会越来越弱,这恶化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委托代理问题,使得中央政府只能进一步降低税率来避免民众反叛。

本文基于现有的量化研究成果回顾了学界关于近代中国是否落后以及为什么会落后的新解答。最新的研究指出,除了传统上认为制度因素是中国近代落后的重要原因之外,国家能力也是解释中西方分流的潜在原因之一。

(作者为浙江大学经济系博士研究生、香港大学亚洲环球研究所研究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