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发文肯定“汽车共享” 鼓励租赁企业上市

贺泓源2017-08-08 16:45

经济观察网 记者 贺泓源 8月8日,交通部联合住建部共同发布了《关于促进小微型客车租赁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指出,监管层将加强汽车租赁信用体系建设,规范租赁车辆管理、落实身份查验制度;鼓励汽车分时租赁,科学确定分时租赁发展定位,提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

此次《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将完善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加强小微型客车租赁与不同交通运输方式的换乘衔接,推进机场、火车站、汽车站、港口等交通枢纽小微型客车租赁营业网点以及客流密集区域停车站点建设。同时,交通部还将鼓励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利用卫星定位装置、地理信息系统等远程监控技术和车联网、“电子围栏”等智能技术,强化对租赁车辆安全的管控力度,降低经营风险。

由于我国汽车租赁行业市场集中程度不够,导致难以实行网络化运营、形成规模经济效应。根据交通部最新数据显示,我国92.7%的汽车租赁企业拥有车辆数不足50辆,神州、一嗨等排名前5位的大企业市场占有率仅为20%左右。为此,交通部在《指导意见》中表示,要推动规模化、网络化、品牌化发展。鼓励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通过兼并重组、合资合作、上市融资等方式,提升规模化水平,加强上下游行业及相关行业联动。

除此之外,将支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通过特许经营、连锁经营、战略联盟等形式,扩大网络覆盖范围,优化经营网点布局,为消费者提供“一点租多点还”“一城租多城还”租赁服务,不断提升服务体验。引导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加强品牌建设,创新经营服务内容,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值得一提的是,在汽车分时租赁(汽车共享)上,交通部也首次明确鼓励使用新能源车辆开展分时租赁,同时,鼓励分时租赁经营者采用信用模式代替押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