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之神——蒙田(中)

周泽雄2017-08-09 16:28

(图片来源:全景网)

【笔墨事功】

作为随笔之神,蒙田有一个表达短板:情景再现能力匮乏。我也可以换种说法:他鄙薄讲故事的手艺,把娓娓动人的叙述视作一项笔墨欺诈。蒙田声称写作只是为了探索自我,他为此写了107章,洋洋百万言,但我一点儿想不起,他曾围绕自己讲过一个有头有尾的小故事,或把自己置于一个场景中,通过还算生动的情节和对话,使叙述主体的形象趋于立体丰满。

是蒙田的个人生活过于平淡和隐修,缺乏叙述价值,以致他不得不追随自己的思想和灵魂吗?非也,他的生活其实称得上跌宕起伏,丰富多彩。蒙田所处时代,从大历史的角度或许不算特别突出,但就置身其中的个体而言,足够动荡,而蒙田又天生是位大人物:他是蒙田庄园的老爷,当过法官和市长,可以像朋友一样与国王相处;在国家内战期间还担负过重要的斡旋使命;短期坐过牢,也多次遭逢险境。真要一五一十地写来,他不难使《随笔集》同时成为一本出色的传记。再说,这与他的写作初衷并不矛盾,他的本意就是探索自我,而自传正是实践该目标的理想体裁。但是,他竟然说过这种话:

我不会取悦于别人,使人开心,也不会唤起别人的想象力:世界上最好的故事到了我手里也会变得枯燥无味、黯然失色。……国君们不喜欢严肃的谈话,而我却不喜欢讲有趣的故事。

听上去就像一位足球队的前锋声称对进球缺乏兴趣。这不,他笔下虽然无数次出现值得大加开掘的素材,他却每次都让它悄无声息地滑过了。

比如,他提到内战时期“局势错综复杂”,人们很难“从外表、语言和穿戴”上辨别真正的敌人,而他又多次遇到危险。其中特别“生死难卜”的一幕是:“在那次不幸的遭遇中,我人马俱损,不但如此,他们还残忍地杀害了一名意大利宫廷侍从贵族,我精心培育过他,一个年轻的生命、光明的前程就这样消失了。”——我这么写,读者以为是在扼要复述,其实这就是蒙田关于此事的全部叙述。至于“不幸”和“人马俱损”的详情,悉告阙如。换别的作者,这种地方总得抖擞精神,至少写个千儿八百字吧?老实说,写一万字也绝不嫌多。我们看卢梭,仅仅一次缺乏实质性损害的遭遇

(因自己的荒唐之举而遭到持刀村民的威胁),都能写得洋洋洒洒,一波三折,仿佛拿破仑在奥斯特里茨。

蒙田这种处理绝非偶一为之,而是一以贯之。蒙田热衷于一种别无分号的“收笔法”,在其他作家视为“正可抖个包袱”、杀出一片文字精光的区域,他偏喜突然打住,把读者生生急死。试举数例:

蒙田对婚姻不甚满意,对妻子和女儿都没说过啥好话,他说:“我们敌不过社会生活的规矩和习俗。我的大部分行为皆出于仿效,而非出于选择。故而,结婚,也并非我真正自愿,是家人牵着鼻子干的,而且是迫于一些特殊的客观情势。”——作为一卷以本人为主要内容的随笔集,难道不该对“特殊的客观情势”多费点笔墨吗?何况,你的读者肯定想知道。但是,蒙田停笔了,好像那是不便告人的隐私。我知道的只是,他的妻子曾带给他不菲的嫁妆。

蒙田提到自己“不愿未老先衰,哪怕遇到最微不足道的娱乐机会,我都紧紧抓住”时,顺便扯到自己“听说有几种既谨慎正派又强烈快意的娱乐方式”。我相信,每个读者都想了解,这几种相反相成的娱乐方式,到底是咋样的。读者有此想法,正是读者的本分,而作者显然有满足读者好奇的义务,何况,这份好奇还是作者单方面招惹的。然而,我们的老蒙田不理会这一套,他的鹅毛笔施施然移向别处了。

蒙田提到一位富有骑士气概的朋友,由于信奉“决斗的荣誉在于比赛勇敢,而非技艺”,因此,他虽以精通剑术“遐迩闻名”,与人决斗时却故意选择一种“自己所不擅长的、完全取决于运气和自信的武器”。确是令人敬佩的骑士风度。但是且慢,你说的到底是那种武器呢?报上武器名,读者既可增长见识,扩充谈资,也可顺便确认该种武器是否真的具有“取决于运气和自信”的特点。虽是举手之劳,蒙田偏不成全。

就像男人们逮着空都想卖弄自己对女性心理的了解一样,蒙田也未能免俗,他正告读者:“倘若免掉她们一些繁文缛节,让她们自由思考,那么在爱情这门学问上,我们与她们相比只是些不知事的孩子。你若向她们描述男人求爱的手段和言辞,她们会让你明白,你讲的这一切,她们早已无师自通。”他认同柏拉图的观点,即“女人前世是放浪形骸的少年”,他坚信女人“知道的爱情言辞、事例、手段没有一样不比书里写的还要精彩。她们血液里生来有这门学问”。为了给上述说法提供例证,他润了润嗓子,仿佛还瞧了瞧周围动静,才用一种压低的声音说到:“一天在某个地方我不经意听到了她们之间进行的不提防旁人会听见的谈话。”我当然以为接下来要读到高潮部分了,但是,见鬼,蒙田再次打住了,一脸无辜地转向另一个话题。若非我读的这套译林出版社的《蒙田随笔全集》声称是我国“第一个全译本”,我差点以为撞上了一个胡闹的刀斧手,遇到了一堆文字马赛克。同样,他提到“我年轻时吃过肉体冲动的苦头……年轻时的事如一记鞭笞,从此成了我的教训”时,也没有详述这个苦头,而我,哪怕被人指责“低级趣味”,也很想知道。

的确,我有时会嫌蒙田过于可恶。作为对比,英国随笔家查尔斯·兰姆的生活不知道比蒙田单调乏味多少,但他就像魔法师,你只给他一根胡萝卜,他也能转瞬间就在纸上铺排出一桌文字美味,让每位读者大快朵颐,欲罢不能。《贝斯特夫人谈惠斯脱桥牌》就是一个著名例子。至于蒙田,在明明可以增加文字兴味、丰富作品内容的场合,非要强自节抑,略过不提,说严重些,宜按玩忽文学职守论处。

当然,蒙田对此有过说明和解释,他说:

没有什么比冗长的叙述更背离我的风格了:我的文笔缺乏连贯,撰写和阐述的事毫无价值,即使表达最平常的事,我也不如一个孩子善于遣词造句。

不管他是否谦虚(蒙田倒是反对故作谦虚),若姑信此说,我们可以把蒙田对生动叙事的刻意回避,理解为一种藏拙。不过,他还有另一个解释,一个我不敢说不对,但旨意过于高远的解释,即,他认为人们愿意轻信“有点新意,给人美感”的故事,在读者眼里,“假如他说得巧妙,便是真实的、有效的。”作者对同一件事提供三种说法,读者总会不由分说地将那个相对最有趣的解释,断定为真相,进而对真正的真相不加闻问。蒙田对此绝不认同,他认为,生动故事含有不利于培养读者判断力的毒素。喜欢阅读生动故事,是读者的一项不良精神嗜好,有尊严的作者不应随便满足。他表示,人们听说了一个故事,就会把故事与人物的性格简单捆绑,“他们选择一种公认的模式,然后按照这个模式,归纳和阐述一个人的行为,如果无法自圆其说,就说这个人虚伪矫饰”。蒙田的看法是,“人的行为和看法天生不稳定”,因此,通过生动故事来评价人物品行,只会带来失误:你赢得了读者,却糟蹋了真相。

这让我想起奥斯卡·王尔德的名言:“艺术的一个真理是,其对立面也是真理。”苏珊·桑塔格担心人们小看了这句名言的适用范围,特地补充道:“文学的真理是,其反面也是真理。”我的意思是,如果我们认可蒙田的选择,决不等于别人的做法就值得非议,反之亦然。比如,索尔仁尼琴极度看不起文学中的“影射”手法,断言它无法得到“全部的真实”,只会“得到谎言”。《古拉格群岛》等劳改营文学所取得的非凡文学成就,证明了索翁“文学真理”的正确和成功,但我们因此轻视“影射”,好像它必然属于谬误,又会错得离谱。乔治·奥威尔的两部文学杰作:《动物庄园》和《一九八四》,核心力量均来自“影射”的驱动。而说到文学成就,这两位作家又不分伯仲,貌似南辕北辙的写法,结果却齐头并进,双双奏凯。

当然,蒙田《随笔集》里也不乏美妙故事,只是它们与蒙田的个人形迹无关,而是来自对古代史家的摘引。蒙田津津有味、大段大段地加以复述,也使读者得到了不少额外乐趣。但仅凭这些摘引,蒙田“随笔之神”的地位不可能奠定。他对生动叙事的排斥——看上去就像那位出于内在高傲而拒绝使用趁手兵器的朋友——依通常理解,有违文学之道,近乎找死。但是,蒙田成功了。依我小见,他凭恃的乃是一种深不可测的坦诚,一份洒脱无羁的情商,以及那一个个飘忽来去、犀利精准的非凡见解。正是这些似乎唯有蒙田具备的特质,才使某红衣主教称许《随笔集》是“一切正直人的枕边书”,美国作家爱默生也认为:

《随笔集》是一种有趣的独白:想到哪里就说到哪里;处理每一件事情都随随便便,却有一种男性的意识。洞察力更加深刻的人有的是,然而,我们要说,思想那样丰富的人却是没有:他从来都不沉闷,从来都不虚伪,他具有一种天才,能够让读者喜欢他所喜欢的一切。

实际上,蒙田甚至有能力让敌人喜欢他。在《论相貌》一章里,蒙田颇为难得地叙述了自己的两次危险经历。当然,尽管他特地预告将对这两次经历“大书特书”,我们仍不必对他的叙述热情抱有期望。我不指望读到惊心动魄的情节——他也果然写得相当寡淡——我看重的是,促使蒙田转危为安的因素,与促成蒙田《随笔集》成为文学经典的因素,高度重合。

蒙田告诉我们,他本人的“仪表和风度”有一种特殊优势,使他即使在外国也能“获得奇特而稀罕的优待”。他说:“我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一些与我素不相识的人仅仅因为相信我的仪表和风度,便在他们自己的事务中或在我的事务中表现出对我十二万分的信任。”说到那两次经历,按说都足以致他于死地:一次是一伙全副武装的强盗诱开了蒙田城堡的大门,准备大肆劫掠一番,看上去还会谋害主人,免生后患。另一次蒙田遭到了三四支马队的追逐,二三十名蒙面弓箭手不断向他射击,蒙田最终被俘了,还被绑在“森林的最茂密处”,看上去也将性命不保。但结果都一样:蒙田的相貌及那副坦荡气度令对方改变主意。两伙凶徒的首领事后都向蒙田表示了这层意思:“我应该把我的解脱归功于我的相貌,归功于我言谈的洒脱和坚定语气。”有意思的是,强盗并不知道眼前这个俘虏就是大名鼎鼎的蒙田老爷,蒙田纯粹是靠着自己的“仪表和风度”化险为夷。

蒙田毫不谦虚地写道:

倘若没有我的相貌为我担保,倘若人们从我的眼神和声音里看不出听不出我的意图的单纯性,我便不可能如此长久不与人发生争吵或遭人侵犯,也不可能无所顾忌想什么就随便乱说什么,也不可能大胆判断事物。

由于蒙田不太高明的叙事能力,我无法还原他脱险时的真实场景,但通过他的文字——文字当然也有它的表情——我并不怀疑他的解释。说到坦诚,那原是一项人人都乐意声称拥有的品质;并且,由于它被视为一项稀缺品质,人们在认可他人的坦诚时,态度往往不够爽快,仿佛其中暗含此消彼长之理,对他人过度揄扬会减损自己的坦诚份额。但蒙田显然有一种不设防的坦诚,他那看上去意图单纯的作派,超出了世人对坦诚的“额定功率”的极限认知,因而连敌人也会加以确认。

写作行当虽然属于世间最不易培养谦逊品质的职业,但在某些场合,写作者还是可能谦虚几下的。只是,他们的谦虚往往具有如下特点:既希望收获谦虚的名声,又阻止他人信以为真。蒙田却是这样评论自己的:“我发现,我从读者中获得的敬意,不少来自读者对拉丁语的敬意。”——这是一个扎扎实实的自贬,他提供了一个他人未必想到、说出来又会对自己的声誉构成真实贬低的证据。类似自贬非止一处,足以证明他的另一个说法:“要找到一个对我的评价低于我对自己评价的人,是十分困难的事情。”

听他说“当我虔诚地向自己忏悔时,我发现我最优秀的品质也带有邪恶的色彩”时,读者未必心有所动,说不定以为他只是在把玩警句格言,但是,下面这句话,除蒙田外,就少有人说得出口了:

从前我喜爱牌和骰子之类冒风险的游戏;我早已不玩了,只因我输了时无论装出多好的脸色,我内心里仍然感到不痛快。

那等于承认自己“输不起”、不够大度,这可是人们拼了老脸也得竭力否认之物。这种“不痛快”属于隐瞒不算欺骗、坦白必遭恶评的心理,故免开尊口为宜。诡异的是,蒙田不仅说了出来,察其文左文右的笔墨动静,他还压根不觉得自己正在进行一项惊人的坦白,文气波澜不惊。如爱默生所说,蒙田“用词不加渲染:从不尖叫,从不抗议,从不祷告;没有软弱,没有惊厥,没有最高级形容词;他不想耸人听闻,不想卖弄滑稽”。再看一个更惊人的例子:

你们会说,既然不愿死,只要能不死,还在乎用什么方法?我赞同这个观点。不管用什么方法,只要能躲避死亡的袭击,哪怕钻进一条牛犊的肚皮里,我都不会退缩。

电影《荒野猎人》里出现过类似求生场景,好莱坞影星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扮演的倒霉蛋,为了雪地取暖,曾一丝不挂地钻进一条死马的肚子里,终于拣回一条苦命。不管编导是否剽窃了蒙田的创意(他不会在乎),影片至少说明,蒙田提供的逃生建议是可行的。但这里的关键不是创意,而是蒙田毫无必要地把自己说成了一个“好死不如赖活”的典范,并通过还算生动的比拟,使这份畏怯形象得到强化。虽然,结合之前两个强盗首领的观感,我猜蒙田即使钻进牛腹,照样气度不凡。但我们总知道,文人一族在并未遭遇现实危险时,他们的通行表述与蒙田正好相反。世人记住的豪言壮语里,出自衣食无忧文人的比例,大概超过半数。——所以,我在蒙田笔下看到了一种深不可测的坦诚,一种不计利钝、超迈流俗的坦诚。

我们再试着打探“洒脱无羁的情商”。

随笔家和诗人一样,得自一种天授性情,这也是一流随笔家远远少于一流小说家的原因,虽然随笔作者的群体基数还高于小说家。弗吉尼亚·伍尔芙曾提到随笔家拥有一种“破格权利去兜着圈子随意闲扯”,但对于缺乏那份笔墨性情的人来说,该“破格权利”比镣铐还难以消受。比如,生活中的胡适也有这种能力,温源宁先生极度欣赏胡博士在社交场所“‘有一搭、没一搭,说些鬼话’的本领”,认为胡博士“有个妙法,能叫人在他面前无拘无束”。但谁都看见了,一旦执笔为文,胡博士比谁都不苟言笑。可见,在纸上“有一搭,没一搭”地“闲扯”,同时还能让人心旌摇荡,深受教益,是一种最接近神迹的笔墨修为。蒙田则生来如此,他少年时代就给人留下这种印象:“没有人预测我会成为坏蛋,而是我会成为废物。大家在我身上看到的是游手好闲,不是诡计多端。”

蒙田说:“我通常爱帮助那些由命运之神散布的反对我的不公正推测,我帮助的方式一向是避免进行自我辩护、辩解和说明。”这也是另一位大随笔家兰姆的行为特征,威廉·赫兹里特说过,当兰姆因口吃受到嘲笑时,他会配合嘲笑者,通过进一步的口吃,使对方的嘲笑成立,正与蒙田的做法一般无二:“面对别人的指责,我不但不往后退,反而迎上前去,而且以嘲讽奚落式的坦白承认替那些指责添油加醋。”我敢肯定,兰姆并非学自蒙田,作为天才的随笔家,他们气息相通。我们也可将这种态度视为笔墨情商,一种随笔家须臾离不得的稀罕秉赋。

说到冒犯,蒙田说:“拿我来说,谁若称赞我是个优秀的船只驾驶员,夸我很谦虚,或很洁身自好,我是不会领他的情、向他道谢的。同样,谁若骂我是背信弃义者,是窃贼或醉鬼,我也不会自认为受到冒犯。”

谈论友谊,蒙田提供了精纯老到的建议:“身处一般的友谊中,走路时要握紧缰绳,临深履薄,小心翼翼,随时都要防备破裂。‘爱他时要想到有一天要恨他;恨他时要想到有一天会爱他’。”他又同时提醒你,此法只适用于“普通而平常的友谊”,如是挚友,此法“极其可憎”。蒙田有资格说这句话,他与一位早逝友人的友情,曾被他赞美成“至高无上的友谊”,“三个世纪里能遇上一次就算是幸运的了”。

蒙田说:“对我家佣人可靠性的最通常的担保是我对他们一无所知。我只在亲眼看见坏事之后才推定是谁干的坏事。”他还说:“必须给你随身仆役的不忠实或不谨慎留一点余地。只要剩下的大体上够我们达到目的,便可听任他去大手大脚摆布我们的钱财,那不过是拾穗者的一小份而已。”——我们经常见到这种人,他们对自家的钟点工阿姨或装修工抱有一种超常的道德标准,似乎以此就能证明自己拥有了超常道德。

蒙田说:“没有任何功利能使我为之说假话。别人因相信我会保密而向我吐露的事,我虔诚地藏在心底,不过我设法尽量少藏这样的秘密,因为保守帝王将相的秘密是件麻烦事。”这也是一种世事洞明,很少有人做到,真能做到,又对大家都有好处。

蒙田最令我折服倾倒的,是那一个个飘忽来去、犀利精准的非凡见解。虽然依笔墨身份,他只是一位摇曳多姿的随笔家,他最在乎的笔墨荣耀却是自己的“判断力”,对此他有足够的自信:“不要期望从我谈的事物中,而要从我谈事物的方式中去得到些东西。”——我们下回再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