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后主美学的标志

李冬君2017-09-07 13:50

【文化中国图志】

赤子的方寸

乱世,对于个体命运来说,有一种不确定的悲剧感。但是,不确定性带来的自由度,却适合艺术蓬勃生长。

王国维在《人间词话》里说道:词至后主,眼界始大。这位“后主”,便是五代十国时期的南唐后主李煜,他的“词眼”有多大呢?顺着王国维的指点看去,我们看到了命运。

不光家与国之命运,还有个体命运,都被“流水”带走,“一江春水向东流”,“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落花流水春去也”,无论他怎么“愁”,怎么“恨”,都只能一任自然。

词至于此,已非从歌伶博取铜币转到士人抒怀那么简单,也没有停留在种种意义泛滥的家国志趣上,而是个体生命对自我意识的那一份独特体认,所以,他的词,堪称“孤绝”。

王国维说,生于深宫之中,长于妇人之手,是他为人君的短处,也是他为词人的长处。李煜幸遇王国维,赤子碰到了赤子,遂成千古知己。对赤子,你无法以是非来审度,只能在审美的维度与他的“天真”达成共识。对于韩熙载,他不放心,派个特务去就行,可他却偏要派画院待诏顾闳中去,政治上难免要扑空,然而,却留下一卷千古名作《韩熙载夜宴图》,搞了一场政治行为艺术。

王国维《人间词话》把诗人分为主观和客观两类,认为“主观之诗人不必多阅世,阅世愈浅则性情愈真”,他说,李后主就是这样的“主观之诗人”,惟以真性情填词,以真血性写诗。明知诗可致祸,却因了自我意识的绝响,而坦然走向死亡。诗人死于诗,是诗人的宿命,乃不幸之幸事。

不是每一个人都有如此幸运,有人是经历大悲大痛的顿悟,有人是天生赤子的秉赋,如后主李煜,他原本是君主,至少要为他辖下的王朝江山端拱着意义,摆拍一下意识形态的姿态,写一手政治正确的道德文章,但他偏不,偏以赤子之心放纵他的审美之眼,我行我素于美的异途。

被婢侍宫娥感动时,他随手小令一咏,“云一涡,玉一梭,澹澹衫儿薄薄罗,轻颦双黛螺……”便给出一个丰富的意象以及动人的姿态,如清泉般蜿蜒于云水花溪林下,叮咚在他审美的心田;而当他为无常的命运惊讶时,那股清泉,在一瞬间,便可化为无法遏制的一江春水,从他忧郁的诗眼里奔腾而出,但却又受阻于诗人自我意识的闸门,在悲剧之眼的敏感缝隙里,化为涓涓细流。

“砌下落梅如雪乱,拂了一身还满。离恨恰如春草,更行更远还生。”诗人没有给出君王赞天化地的大丈夫情怀去铺陈宏大叙事,不能任凭一江春水恣肆汪洋,也无法升华为上下与天地同流的乐感。因为诗人只有一腔桀骜的赤子之性,在一无所有的纯净中,流淌出自我意识的悲悯情怀,在化解时间与存在的较劲中,给予一组“存在”之美的永恒意象,暗示了生命易逝而精神恒在。落梅、雪片、春草,都是安静与寂寞的,而乱、满、离恨以至于“更行更远还生”,则是桀骜、任性和自我的,它们既是落梅、雪片、春草的本性,也会为落梅、雪片、春草短暂而安静的外在属性所羁縻,但它顽皮任性、天真不改的本我智慧,在为无数个无常和不确定的瞬间一叹中重生。

这就是悲悯之眼,也是李煜看自然的诗眼,人的生命与自然的花期一样,都是时间里的存在,人不仅把自己放到时间里去伤感,也把万物放到时间里去度量。但凡时间里的存在都是短暂的和不确定的,于是,就有了生死、兴衰和消亡等变化,以及对永恒的焦虑和为化解这份焦虑而去追索时间里的存在意义所产生的悲剧感。在无法把握的存在中细细品味、慢慢磨制切割时间的悲剧之剑,与永恒较劲,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人在幻灭中,唯一能够抓住的利剑,就是不灭的人的精神可与永恒相抗衡。

人的精神,以英雄主义和悲剧意识为双刃,与其说人是万物的尺度,还不如说人的精神是万物的尺度。李煜拿着他的精神尺度,在一朵如雪的“落梅”前,轻掂轻量,他的赤子之性,便在那饱满而沉郁的悲剧意识里,得到了一份干净和安宁;在一棵“春草更生”的存亡接力中,他逗留片刻,便斩获了一个千年恒在的美学肯定,一个英雄般的自悟传奇。“拂了一身还满”,“更行更远还生”,瞬间交替的生死过程,启迪了诗人一把抓住给予“不确定性”以恒在的精神秘钥,就是精神的不死。永恒是精神性的。

人性的贵气

李煜与苏东坡不同,是基于家国情怀之上的命运不同。

他们两人,一为士人,一为君主,或因诗受难,或为诗而死。

李煜是只管任性的诗人,他的担待,只忠实于自我,只管倾诉生命的内在痛感,任凭自由意志去采撷性灵的诗花,以血性的诗句,提撕自我意识,在微笑的垂泪中沉思。

李煜痴迷,苏东坡放达,放达与痴迷,是个性的两极。国破之前,李煜痴迷于宫娥、风月。家亡之后,又痴迷于“愁”,痴迷于“恨”,痴迷于故国山川,甚而尤甚者,尤痴于诗,诗乃国风,亡国之音,如同招魂,倘若“讲政治”,这就叫做“人还在,心不死”。

于是乎,诗人死于诗,不管怎么说,总还算是“死得其所”。

如果说痴迷不宜于政治,那么达观又如何呢?同样不宜于政治。就像苏东坡那厮,虽然喜欢讲政治,讲得头头是道,但政治不是讲出来的,而是做出来的,多半的情形是,能做的政治不能说,到处都能讲的政治其实做不了,文人的本分本来应该是文艺,可中国文人却不安分,偏偏有一副家国情怀,要“忧其君”和“忧其民”,文章写得好看,话也说得好听,可政治要下黑手,又怕昧了良心。所以,对于政治是既爱又怕,爱的是用良心讲政治,可以做道德文章,怕的是政治要下黑手,因为国家的本质里有个利维坦,或多或少都有些吃人的手段,他们不想吃人,又怕被人吃,就在其间躲闪。

若能从中跳出来自由一把,这就叫“放达”,苏东坡曾经被官场放逐了,可谁能想到,他从此放下了良心的躲闪,在文化的江山里“上下与天地同流”,开始了自我的放达。

而李后主却没有这样的幸运,他痴迷于自己的家国,而忽略了自己身后还有一个更为辽阔的文化的江山,还在把春江花月当做他的故国,这让新王朝情何以堪?苏东坡是士人“艺术伦理”的代表,而他则是后主文化的代表。中国历史上,开国多雄主,后主多为文艺范儿,因此,中国文化史上有一种后主现象,有不少亡国之君,都能诗善赋,多才多艺,其中最有名的莫过于李后主。由于他们的君王身份,而又“观之不似人君”,所以,他们不善于在诗里端拱,不会写帝王气象的“政治正确”的诗,而是更多地表现为“艺术任性”。亡国以前的后主们,“生于深宫之中,长于妇人之手”,写出来的诗,多半是宫体诗,多半是爱美人不爱英雄,重床笫不重江山,言情欲不言志略,总之,是预告了的亡国之音。而真正的亡国之音,乃千古绝唱,如李后主于绝望中,家国情怀,忽然涌上心头,贯通天人古今:

四十年来家国,三千里地山河。凤阁龙楼连霄汉,玉树琼枝作烟萝,几曾识干戈?

一旦归为臣虏,沈腰潘鬓消磨。最是仓皇辞庙日,教坊犹奏别离歌,垂泪对宫娥。

这便是李后主所填的“亡国之音”了,词牌名叫《破阵子》,据说,此曲为唐太宗李世民所制,为唐开国时之大型军乐舞。那时,太宗为秦王,故曲名《秦王破阵乐》。词牌《破阵子》双调小令,乃截取乐舞一段,音声调激越,词中“教坊犹奏别离歌”,将《破阵乐》奏成了“别离歌”,那不是亡国之音是什么?《破阵子》也变调了,由铿锵而沉吟,由激越而幽咽,由铁马金戈变成“垂泪对宫娥”。

这样的诗,若放在中国传统里来看,可以作为“政治正确”的反面教材和帝王学的一个失败案例,而且是不带一点英雄气概的没出息的案例。可就诗论诗,却是难得的好诗,难得的艺术任性。

诗人一起笔,就是“四十年来家国,三千里地山河”,千言万语,都拢在这里了。就这两句,收敛了激越,慢慢道来,有一种不失身份的沉郁,显得人贵气诗亦贵气。紧接着,天堂沦落,他喟然一叹:“几曾识干戈”?由君王变作臣虏,本来就要天崩地塌的架势,被他的一个自问解脱了。

他早已想好了后果,也做了选择,那就是“沈腰潘鬓消磨”。沈约腰细,潘安鬓白,都是美的标志,他也要像沈、潘那样,死也要“带着美去死”。虽说“仓皇辞庙”,但还得有个君王的样子,他总不能对着教坊中人和宫女们说他亡国了。于是,他们还在为他演奏《破阵乐》,可他怎么听,都觉得变了调,《破阵乐》变成了“别离歌”,乐里似有默契,那是对于死的默契,“带着美去死”。人性之中,还有比这更激越的吗?他却不带一点悲壮的声色,已然选择,便无话可说,只是还有宫女,她们怎么办?

“垂泪”二字,对于情感的拿捏,分寸却恰到好处,有着任性亦任情的从容静美。愤怒与悲哀,都是人之常情,此刻却显多余,不光怒发冲冠、挑灯看剑显得多余,就连凄凄惨惨戚戚也多余,情感的多余宣泄,并非悲剧的本色,被理性节制的悲哀,以及坦然接受命运的安排,才能放出悲剧的光彩。

悲剧的尺度

中国传统诗话,有对悲情的品味,却罕有对悲剧的审美。

对于李煜词,世人多从悲情的层面上解读,没有作悲剧的理解。当士大夫群体人格的“艺术伦理”面对李煜的“艺术任性”时,悲剧的理解基本处于失语状态,幸亏王国维,在叔本华与尼采这两头悲剧狮子发聩下,突破了传统语境的屏蔽,去探寻一个生命个体的悲剧精神。

就民族性而论,中国人不太有悲剧精神,“感天动地窦娥冤”是冤剧,不是悲剧,剧中有冤情,有悲情,就是没有悲剧精神。因为,悲剧精神不怨天,不尤人,但要爱命运。

按照古希腊人对于悲剧的理解,演出时,若悲情过度,催人泪下,悲剧诗人非但不能受奖,反而要被罚,何也?正如情感必须服从理性,人类应该接受命运,这就是悲剧精神。是王国维第一次用了悲剧精神的尺度来衡量中国文化,为中国文化打上了他独立人格和个体命运的烙印。

他用悲剧精神的尺度衡量《红楼梦》,衡量唐宋词,还衡量了他自己。

在《人间词话》里,他放下中国诗话传统的神韵、性灵、格调等优雅的陈词,另辟“境界”一说,于《人间词话》所有诗人中,特别用悲剧精神的尺度衡量了李煜,宛如面对自己。当“五十年来唯欠一死”的王国维,相遇“沈腰潘鬓消磨”李煜词时,两个赤子的灵魂,会怎样的共鸣?

那真是一个性情天才遭遇另一位性情天才,一个个体生命体认另一个个体生命的诗谶。诗人就是诗人的事,别跟诗人讲政治,这是后主的脾气,而且一讲就俗。当年毛泽东批评“书生办报”时,就拿李后主举例子,说“南唐李后主虽多才多艺,但不抓政治,终于亡国”。其实,“亡国”又如何?古今中外,文明史数千年,何曾有过不亡的国?亡是都要亡的,不过时间早晚的问题。南唐是亡了,可那个灭了南唐的宋不也亡了?当然也有不亡的,李煜的诗就没有亡,他的诗已经存在了上千年。

而害死他的人,从死的那天开始,就彻底死了,也许在《宋史》里还有个“本纪”什么的,可那已是历史的遗迹,对于今人基本不发生影响。而诗人就不同了,诗人的本质是诗,他的生命还在诗里流传,他的情感还在感动今人,他的精神还在影响我们,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他依然活着,因而具有现代性。就此而言,政治的现实功利性敌不过诗性,若非以制度化来传承,就当是过眼烟云。

政治家若想不死,就要建制,要在制度上留下他个体生命的印记,就如秦始皇帝,只要中央集权和君主专制还在,他就没死,还活在制度里,要不,何以今日还有人言必“秦始皇”?

不过,制度也有历史的局限性,它虽然可以超越朝代,可以用千年的尺度来衡量它,但它不可能永远存在。一种制度用到了头,就要终结,例如帝制。帝制已死,即便你能言必“秦始皇”,也不能真的就做皇帝;即便你有做皇帝的胆,再也没有做皇帝的命,不信请看袁世凯和张勋。

而人性不然,具有永恒性,即便考虑到进化的可能,那起码也是万年的尺度,更何况诗性和理性,都在人性的精微处,人的进化,如果不出太大的意外,应该表现为诗性和理性的进展。因此,诗人李煜,要比制度化的李后主高贵,不仅比制度化里不及格的后主高贵,也比制度化中的帝王高贵。

制度化的等级高贵有着明显的时效性,难以长久,而诗性的高贵则不朽。当诗人李煜以赤子之心呈现诗性,以个体人格开显命运,让不确定的政治生命担待必然性的悲剧精神,那就不仅感动了古人,还会感动今人,乃至于后人,这样,他就有了永恒性——超越自然和历史的生存。

法国诗人缪赛说,最美丽的诗是最绝望的。《虞美人》就是李煜的绝命词: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

雕栏玉彻应犹在,只是朱颜改。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公元978年,七夕日,李煜诞辰,小周后问李煜,祝寿唱何词?李煜惨然道“即用此词”,小周后读罢,恐生不测,欲止又不忍。宋太宗闻得“故国不堪回首”,即命赐酒,鸩杀之。不久,小周后哀绝而亡,而暗恋李煜一生,且陪其终老的女官黄保仪,亦投缳自尽。诗人死于诗,可谓死得其所。大多人习惯说“死去原知万事空”,但那是针对物质而言的,对于精神来说,死是一个新的开始,尤其他带着凄美的绝命词去死,把一腔赤子之心,家国情怀,放在明月中,泊在春水里,让“一江春水向东流”,带他到永恒。

(作者近著《落花一瞬——日本人的精神底色》中信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