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严投行内控新规来袭 三板业务或首当其冲

姜鑫2017-09-12 15:20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姜鑫 尽管证监会副主席李超在8月30日《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培训视频会上的讲话已经让袁悦(化名)有一种预感,但没想到监管的脚步会来得这么快。

上周五(9月8日),证监会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新上任不久的新闻发言人常德鹏一下子带来了几个重磅消息,对于从事投行业务的袁悦来说,正在征求意见的《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引》)无疑是影响最大的一个。

在8月30日培训视频会上,证监会副主席李超谈到“部分部门风控存在盲区,比如投行”的讲话依然清晰,史上第一个投行业务内控指引就已经悄然来袭。

这一被投行圈内成为史上最严内控新规的《指引》亮相,一时间,袁悦的朋友圈被刷了屏,“行业要变天了,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即将成为过去式……”“大包干玩完了,小券商可能会愈发艰难”……

新闻发布会上,常德鹏表示,证监会制定《指引》的首要目的就是聚焦投行类业务经营管理中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通过明确业务承做实施集中统一管理、健全业务制度体系、规范薪酬激励机制等方面的要求,着力解决业务活动管控不足,过度激励等导致投行类业务风险产生的根源性问题。

尽管内心对于奖金递延发放的做法是抵触的,但是袁悦也清晰地认识到行业里“一锤子买卖”的现象不在少数,拿钱走人把风险留下的做法的确有待规范。

在袁悦和其他不少同行看来,短期来看,很多做新三板业务的同业伙伴或许首当其冲。

分支机构受限 三板承做业务受影响

“证券公司应当对投资银行类业务承做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明确界定总部和分支机构的职责范围,确保其在授权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证券公司分支机构不得开展除项目承揽等辅助性活动以外的投资银行类业务。单一从事投资银行类业务的证券公司分支机构除外。”《指引》第二十条做出了明确规定。

这也意味着,承揽业务外,证券公司分支机构将不能再从事承做业务。在袁悦看来,这对部分在营业部从事承做业务的同业人员来说是重大的打击。

2013年底,新三板市场开始扩容,挂牌企业数量呈现几何式增长的态势,不到四年时间,新三板就已经有一万家企业挂牌,对于人员配置并不多的投行部来说,纷至沓来的三板业务使他们应接不暇,面对钱少而量大的新三板业务,不少平时从事承揽业务职能的营业部和分公司人员开始从事承做业务。

“最近这两年新三板项目非常多,原来从事投行业务的人根本忙不过来,与IPO相比也积极性也不高,在这种情况下,不少营业部的人开始做这块业务,个别券商甚至有几十人。后来不少公司应股转系统要求成立了场外市场部,专门来做新三板的业务,但仍有很多与投行业务放到一起。随着市场的常态化发展,一些做新三板业务出身的人开始把注意力放到其他投行类业务上”袁悦对经济观察网记者表示,“以后这些人要么划到总部投行业务部门,要么就只能放弃承做从事其他机构类业务,而投行业务部门不可能接受这么多人,可能也会进行选拔。”

薪酬机制大调整 奖金递延发放

在袁悦朋友圈被吐槽最多的,是关于激励和薪酬机制的调整。

《指引》第二十七条表示,证券公司应当根据投资银行类业务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薪酬考核体系,合理设定考核指标、权重及方式,与不同岗位的职责要求相适应。证券公司不得采取投资银行类业务团队按比例直接享有其承做项目收入的薪酬机制。

紧接着,《指引》还要求证券公司不得将投资银行类业务人员承做的项目收入作为其薪酬考核的主要标准,应当综合考虑其专业胜任能力、执业质量、合规情况、项目收入等各项因素。

此外,证券公司应当建立业务人员奖金递延支付机制,不得对奖金实行一次性发放。奖金递延发放年限原则上不得少于3年。投资银行类项目存续期不满3年的,可以根据实际存续期对奖金递延发放年限适当调整。

“券商前后台的收入差距可能不会有那么大了”,在袁悦看来,行业内人员流动性并不低,大部分情况下是一个团队长带走了整个项目,发了奖金调了职级就跳槽的情况更是比比皆是。

从数据看,在券商、银行、保险三大行业内,券商员工的平均工资是最高的。Wind资讯统计显示,34家券商上半年合计应付职工薪酬571.89亿元,员工数也19.43万人,平均薪酬达到29.44万元;25家上市银行上半年合计应付职工薪酬达2012.93亿元,合计总员工数量221.56万人,半年平均薪酬为9.09万元;而6家上市保险公司上半年合计应付职工薪酬375.15亿元,平均员工薪酬为6.35万元。

强调内控标准 大包干寿终正寝

8月30日《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培训会议,总结了近期行业发展现状、取得的成绩以及存在的问题,明确了对行业的监管要求。其中提到了要构建有效合规风控体系,形成自我约束长效机制,夯实健康发展基础。强调了要着力回归本源,做大做优投行主业,提高资管业务主动管理能力,丰富金融服务和产品种类,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水平。并且提出要加强风险防范,稳妥化解存量业务风险,着重防范流动性风险,加大重点领域风险管控力度。

在上周五证监会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常德鹏提到要完善以项目组和业务部门、质量控制、内核和合规风控为主的“三道防线”基本架构,构建分工合理、权责明确、相互制衡、有效监督的投行类业务内部控制体系。同时,明确各内部控制职能部门的职责范围,通过引导项目组和业务部门加强一线执业和管理,质量控制实施全过程管控,内核、合规风控等严把公司层面的出口管理,督促各方归位尽责,避免因职责因分工不清晰导致实际工作中职责虚化或重叠的问题,提高投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效率。

具体来看,《指引》第十四条要求证券公司应当设立内核委员会作为非常设内核机构。内核委员会委员应当包括来自证券公司合规、风险管理等部门的人员,并根据各自职责独立发表意见。第二十五条要求证券公司投资银行业务部门应当建立项目管理制度,及时掌握项目情况和业务人员的执业活动。

同时,证券公司应当为投资银行类业务配备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的内部控制人员,独立开展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工作。投资银行类业务专职内部控制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投资银行类业务人员总数的1/10。

在袁悦看来,对于中小券商来说,建立“三道防线”是个不小的工程。“目前很多券商只有项目组和内核两层风控,尽管有质控部门也非独立设置,而以后这套设置将成为标配。”

而这些,均直指行业存在的“大包干”现象。一直以来,不少中小券商的投行的团队都是类事业部制,从承揽到立项各条线业务全都负责。“公司既不用承担高昂的投行人员费用,还可以迅速做大规模”,袁悦告诉经济观察网记者,这样做的风险是很大的,由于公司没有进行足够的风险上的把控,会出现各种项目。

袁悦意识到,或许当监管层公开关注行业合规风控基础薄弱时,变化就已经开始了

金融机构新闻部记者
关注证券、新三板、保险行业与上市公司相关领域。擅长深度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