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设独立上市政策小组 港交所依然拥有审批主导权

老盈盈2017-09-15 21:43

经济观察网 记者 老盈盈 9月15日下午,香港证监会发布《证监会及联交所发表有关上市监管的联合咨询总结》》(以下简称《咨询总结》)表示,一个新的上市政策小组将在证监会及联交所以外成立,作为建议、咨询及督导平台,双方可在此就对监管或市场具有更广泛影响的上市政策深入讨论。值得注意的是,上市政策小组不会具有制订规则的权力,而其建议亦不会对其成员所代表的组织具有约束力,这意味着港交所依然拥有上市公司审批的主导权。

港交所依然拥有审批主导权

9月15日傍晚时分,港交所官网上发布了《有关建议改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上市监管决策及管治架构的联合咨询总结》。

《咨询总结》表示,上市政策小组将不会是联交所或证监会辖下的委员会,而是依照证监会与联交所之间的谅解备忘录安排组成。上市政策小组将由咨询档所建议的上市政策委员会成员,并加入港交所董事会两名非执行董事及证监会董事局两名非执行董事组成。香港一位投行人士向本网记者表示,在证监会及联交所以外设立新的上市政策小组,对上市事宜进行督导,而且在这个上市政策小组里港交所和证监会加入成员的比例是相当的,更加中立和客观,总体来说对上市企业是好事。

值得注意的是,《咨询总结》里亦表示,上市政策小组将作为其成员的重点平台以供提出及讨论新政策建议,上市政策小组不会具有制订规则的权力,而其建议亦不会对其成员所代表的组织具有约束力。“这意味着这个政策小组不会有太多的决策权力,港交所依然拥有审批主导权。”上述投行人士表示。

今天在发布会上,香港交易所主席周松岗先生表示:“对这些新的挑战。在新架构下,联交所将继续是上市发行人的前线监管机构,联交所的上市委员会亦将继续根据《上市规则》作出上市决策,包括决定申请人是否适合上市。香港交易所和证监会继续通力合作,迎接各种挑战,让我们的市场继续健康发展,保持一贯的优质与高效。”

港证监行政总裁欧达礼表示,证监会在作把关的工作,是幕后的工作,是根据法律条文去监管,而联交所则是前线。不过之后有些工作证监会也会站到前面,比如处理严重的市场违规行为,会引用法律条文去干预。证监会和联交所双方的权责界限很分明,是否适合上市还是由联交所决定。

上市监管委员会遭搁置

去年6月,香港证监会与港交所宣布,就改善香港市场的上市监管事宜联合发表咨询文件,建议成立两个新的委员会,即上市监管委员会和上市政策委员会。前者负责审批涉及上市合適性、即有重大爭议的上市申请个案,而一般上市申请仍由上市委员会负责;上市政策委员会则就上市政策及条例修订事宜作出决定。

不过,咨询文件引起市场极大迴响,按照香港现行的上市审批制度,主要由港交所上市科和28名业界人士组成的上市委员会负责,香港证监会在最后有否决权。反对者主要认为“上市监管委员会”的设立,形同架空上市委员会的职能,而且前者仅由证监会及上市委员共6名代表组成,代表性不及由28名不同专业界別代表组成的上市委员会,甚至有业内人士质疑香港证监会的“改革”意在独揽新股发行审批大权。

对于咨询结果,外界一直流传着诸多猜测。此前曾有消息称有关设立“上市监管委员会”的建议,将不会推行;另一建议的“上市政策委员会”则将落实,但职能大为削弱。预料由上市政策的决策角色,倾向为政策制订提供意见,亦不会担当上市科人员表现的评核工作。也有消息表示香港证监会将放弃上市流程改革计划,其意更深地介入上市流程,而是着眼于更好利用其现有权限,更积极地质疑甚至阻止IPO和资本募集申请。

而最终的咨询结果是新设上市政策小组、并搁置设立上市监管委员会,不少业内人士认为是香港证监会的让步,但港交所总裁李小加在会上解释了证监会与联交所的关系,“大家觉得证监会往东,我就要往西,其实我们之间没有利益之争,只可能有不同观点,但大方向是相同的,都是为了香港市场更好的发展。”李小加称。

华南新闻中心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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