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给蓝迪做一碗疙瘩汤

刘塍2017-09-16 00:41

刘塍

偶尔怀念下雪的日子,顺带就想起冬日晚间非常有心情做顿疙瘩汤。大碗疙瘩汤不会那么快就凉下去的,顺便找找那头疯出去半天的黄狗。找块露在雪外的大石头不容易,从容坐下,吸溜一口,不出声地嚼吧,直楞着耳朵听黄狗轻吠。想象它被厚实的雪层吸得深一脚浅一脚的没出息样儿,实在不忍心不给它剩小半碗。

不管有没有黄狗扑来,一碗疙瘩喝完,真该回去了,零下二十多度,再美的风光也得有起码的温度。

我每每羡慕蓝迪每天都能看到静谧明亮的雪原,水墨皴法的峡谷。

但我敢说,他一定羡慕我托着一碗疙瘩汤,出门去找黄狗。

如果他能喝到一碗热气蒸腾的疙瘩汤,我敢相信,他不会把自己弄到失踪。

蓝迪是个普通人,美国“巨杉和国王峡谷”国家公园的巡山员。但他实在不是一般的职务人员。他是一个传奇,美国的传奇,更是生命的传奇。

巡山员都是传奇,蓝迪是传奇中的大咖。不,应该是圣经。他跟父亲不一样,父亲当初带着全家来到国家公园附近的村子就职,目的是能见到更多的野花和植物,能在晚饭后在山野中散步。蓝迪跟众多冒险家不一样,他们是为了征服一座又一座山峰,在13天内登上10座山峰,把自己的名字勒刻峰顶。他跟假期到公园露营野炊的休闲人士也不一样,他们暂把流光抛,生火造饭,吃喝嬉闹之后,留下一片人间烟火味儿,回去逢人夸口。

张爱玲《谈跳舞》中说,文明人要原始也原始不了;他们对野蛮没有恐怖,也没有尊敬。他们自以为他们疲倦了的时候可以躲到孩子里去,躲到原始人里去,疏散疏散,其实不能够——他们只能在愚蠢中得到休息。

每次假期结束,进山时,直升机会把蓝迪需要的食物送到他的小小哨所,他要待在这儿三个月,甚至更长时间。罐头装的几样简单食品,肉,酱料之类。

蓝迪讨厌任何工业废弃物,游客扔下的一个纸团都当垃圾捡起来装进背包,送到山外去。罐头也是工业产品,可以理解他的消化不良。

如果我教会他做疙瘩汤。他可以带更多小麦面粉,疙瘩汤的做法非常简单。尤其是,比他现在做的任何食物都更容易与山野融合在一起,留下更少的废弃物。更没有工业的味道。

如果他喜欢,可以稍微点一些老抽或生抽。感冒想发汗可以加些胡椒粉。打个散鸡蛋当然更好。一碗,两碗疙瘩汤也许还是喝不饱,主食得般配,酱牛肉,酱鸭,烧饼,油条,都不错。大饼卷肉也很好吧。有新鲜的小咸菜儿当然最好。

蓝迪有什么就吃什么吧,疙瘩汤足够他美滋滋了。

仔细地看完《山中最后一季》,虽然一直揪着心,但看了后面忘了前面,越来越靠近蓝迪时,感觉却越来越模糊。蓝迪的失踪一直牵挂着我的心,我对他每天巡山的路径,失踪后的搜寻路线,根本无法形成一个空间想象,我只动容他跟黑鸭子的聊天儿,就像我跟黄狗分享疙瘩汤。

黑鸭每个夏天会短暂来高山湖泊栖息一阵子。蓝迪说他被一只黑鸭“采访”过,采访问题是这样的:“你怎么找到这份工作的?”“一个人在这儿孤独吗?”“你吃饭怎么解决?”

“你整个夏天都要待在这儿吗?”

蓝迪回答说:“鸭鸭,我整个夏天都必须待在这儿。”“夏天待在这儿这么悠闲,那剩下的时间都做啥?”

蓝迪给鸭子看了看装满登山客垃圾的背包,都是那天下午捡的,说道:“嗯,在这儿可不悠闲啊。”

蓝迪被好几种不同的鸭子采访过,有一年甚至和一只花栗鼠一起吃过饭。“在阳光下和一只花栗鼠悠闲地共进午餐,我和它都很友善,也都很满足。它有点儿胆小,我的身材比它大很多,它害怕是必然的,不过只要我是一个人,它就和我很好,我们的友谊维持了一天。”

蓝迪端着疙瘩汤慢慢地靠近过去,花栗鼠稳稳地蹲坐在后腿上,两只前爪抱了拳,上下拜了几拜,粗大的胡须抖动着,大鼻头儿已经凑了上来。

蓝迪故意把自己弄到失踪,肇因就是外遇。这是调查结论。也是他的同事和《山中最后一季》作者的结论。

蓝迪一直希望妻子朱蒂到山上陪他,朱蒂也一直尽量上山陪他,因为蓝迪确实带引着她体验了太多的美。但是几年之后的一段时间里,朱蒂似乎总能找到借口缩短进山时间,不是要带暑假班,就是有事得将旅程减少到一两周,而不是像两人结婚初期那样待上一个月。不过朱蒂的家人老出状况也确实是客观障碍,让她脱不了身,而且恰巧总是发生她可以上山与蓝迪相聚的那几周,让蓝迪愤恨不已。

朱蒂说:“再说,我又不是南丁格尔,永远都和颜悦色。”蓝迪对访客一向不假辞色,期望和要求都很高,对朱蒂更是严格。有一回两人去巡逻,朱蒂的登山鞋太旧,一只脚的鞋底脱落,蓝迪立刻大发雷霆,觉得她太粗心,没有事先检查鞋子的状况。朱蒂在哨所把抹刀挂错位置,他也会马上指正。“山上是他的地盘儿,”朱蒂说,“一切都要按照他的规矩,有时真的很讨厌。”

这是两人的根本分歧,看似生活细节和人格差异,实质是生命体悟的分歧。蓝迪希望朱蒂成为他山野生活的一部分,有机组成部分,但朱蒂做不到。两人都没错,事实上蓝迪的错更多一些。于是,他有了婚外情。

为了完美而出轨,出轨毁掉了完美。这是一个他无力修复的矛盾。于是,他选择了结束自己的生命。

他不是主动的自杀,而是准备了充分的失踪条件。

他消失在山野之中,掩埋在雪层之下,有风吹过,有野兽啃啮,尘归于大地。

“我不愿意留下所谓伟大的声名,我宁愿隐匿自己的足迹,只有接近的人才听得到我的声音,也从不随声附和。”“山中不缺我一具尸体”,蓝迪明显是故意让自己失踪的,这个意愿,只要看过他日志的同事都应该知道。但是,明显超过搜救期限的搜救行动不得不结束后,不得不宣布他失踪死亡之后的五年里,他的同事一直都没有放弃找到他。也许是入土为安的古老信念,也许是不愿意承认他确实这样安排了自己的生命。总之,这种寻找是对蓝迪生命历程的最好梳理。

他们如愿了,五年后的七月里的一天,三位步道修筑队的特别队员发现了蓝迪的背包和用具,以及残留的骨骼。《山中最后一季》的作者是从搜寻蓝迪开始追叙蓝迪一生的,随着认识、熟悉蓝迪的人们对蓝迪的回忆和介绍,蓝迪的形象逐渐丰满凸显而出。一个极其卓绝但毕竟平凡的职务人员,为何引起如此广泛的关注?尤其是,他的同事,他的上司,为何如此牵挂这样一个大男人?

“我是人,我体验着人类的情感:喜悦、沮丧、孤独、爱。最崇高的就是爱,爱这个世界,爱万事万物,爱生命。在山上,爱比较容易,我爱过一千个高山草原和山峦。”“要彻底觉察活着的每一天,深刻感受自己所在的这个世界以及身处其中的自己。不要在大地上盲目行走,追求成就,却不晓得要迈向何处,何处可以轻轻走过。”

寻找蓝迪,是对生命绵密轻柔的体验,而非震撼于蓝迪的惊人壮举。

看罢全书,我倒希望别找到蓝迪,哪怕一粒纽扣。

起身走到窗前,看看外面。一个背着书包的男孩,一边走一边吃着什么。看着他,我心里暖融融的。路边一个放学回家的男生,边走边吃着什么。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注意。我恰在那时站在窗前,看见了他。因为他是我的儿子,我知道他放学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