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住建部: 防止小产权房通过不动产登记合法化

张恒2017-09-20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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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 记者 张恒  今天(9月20日)下午,国土部、住建部联合发布《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解决解决不动产登记“中梗阻”问题。“药方”特意指出,要防止小产权房通过不动产登记合法化。

国土部一位负责人告诉经济观察网,目前全国范围的不动产登记进展迅速,正在进行后期工作,这涉及到地方登记材料是否全面、是否电子化等问题。防止小产权房合法化一直是国土部关注的问题,在现行的政策条件下,多个政策的制定都将防止小产权房非法交易考虑进去。

房屋登记数据9月底前上交

上述国土部人士提到的材料移交问题,就在这次两部委的“药方”里,《通知》提出,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前已经形成的房屋登记纸质资料要移交至不动产登记机构,确实难以拆分移交的,应复制移交,复制移交的资料应与原件一致,并于年底前全面复制移交到位。

为避免重复建设,保证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使用电子数据的一致性,《通知》提出的期限是,房屋登记的电子数据应在9月底前全面完整地拷贝给不动产登记机构。

对于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机构分设的地方,《通知》要求按照“进一个门、跑一次路”的原则,实现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的有效衔接,切实做到便民利民。凡是能够通过网上办理的房屋交易和不动产登记事项,不得要求当事人到现场办理。

防止小产权房通过不动产登记合法化

关于历史遗留问题,《通知》指出,针对目前各地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出现的历史遗留问题,不动产登记机构和房屋交易管理部门要加强配合,共同协商推动地方政府依法合规分类妥善处理,及时解决问题。

经济观察网发现,“防止小产权房通过不动产登记合法化”被单独地列为一个条目,虽然没有更多细则,但足见两部委的重视程度。

《通知》中明确强调,将二手房与新建商品房纳入统一的房地产市场管理,加强监测、监管和调控。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后,房屋交易和不动产登记信息要通过网络实时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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