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家公司建“行业组织”、组微信群协议垄断13次 被罚4.5亿

2017-09-27 19:14

(全景图片)

经济观察网 实习记者 田进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对“西北氯碱联合体”的18家聚氯乙烯树脂(简称“PVC”)经营企业开出一纸4.57亿元的罚单。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公告,国家发展改革委在今年年初接到相关举报后便进行了反垄断调查。调查结果显示2016年3月至12月期间,涉案企业以“西北氯碱联合体”的名义先后召开6次会议,交流市场行情、讨论产量销量,并通过微信群达成了13次价格垄断协议,共同联手推高了PVC价格。

中国石油与化工行业协会信息与市场部主任祝昉向记者介绍道,PVC价格自2012年以来一直处于低迷,但2016年下半年出现反转开始上涨,一段时间内行业利润超出以往利润的平均水平,下游企业因成本负担加重而意见纷纷。

据悉,“西北氯碱联合体”由行业内多家公司于2015年年初自发组织形成,因氯碱企业多数分布在西北部,早期参会企业也集中在内蒙、宁夏、新疆、陕西等西北地区,会议也由此得名。后来,山西、山东、河南、甚至四川等地区的部分PVC企业也参与进来。

其中,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作为“秘书长单位”和“理事长单位”,先后牵头组织了“西北氯碱联合体”的六次会议,并通过微信群多次主动提议涨价,在案件中起主导作用。

会议早期主要议程是成员企业就自身产销及经营等情况做报告,并探讨当前市场现状及短期行情走势。为应对行业低迷,参会企业在多次会议中达成一致,对PVC实行保价、提价等相关措施。

作为“西北氯碱联合体”成员之一,英力特的9月7日公告也显示其组织的统一性。2016年7月,相关氯碱企业在“联合体领导交流”微信群中提议,从8月1日起统一提高PVC产品销售价格50元/吨,英力特回复:“执行”;2016年9月,相关氯碱企业在微信群中再次公布《PVC价格执行表》,明确约定了各区域及出厂自提最低限价,英力特再次予以回应支持。

对于此次“西北氯碱联合体”违反《反垄断法》的行为,国家发展改革委也指出了其中的危害。一是排除限制了市场竞争。违法行为严重排除、限制了PVC市场的竞争秩序,也不利于通过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推进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二是加重了下游企业成本负担。。三是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PVC售价快速上涨,导致下游家具建材、家用电器、建筑型材等产品的价格上涨,增加了消费者的负担

“从长远来说,价格垄断对PVC生产的产业链是损害的。如果生产经营违背市场规律,最后一定要吃亏的。” 祝昉也对记者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