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保护亮剑!新趋势有哪些?

张文扬2017-10-01 22:13

(全景图片)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张文扬  9月28日,一份有关知识产权的报告正式出炉。

9月29日,商务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这份名为《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与营商环境新进展报告》(简称《报告》)进行了详细的解读。《报告》共1.3万字左右,介绍了中国近年来在知识产权保护和营商环境建设方面取得的成绩。

目前,为期四个月的打击侵犯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的行动正在展开。同时,商务部发言人高峰还在28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的这次行动,是在近年来中国政府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的基础之上,专门针对在华外资企业反映比较强烈的一些问题,开展的一次专项行动,也是落实国务院今年8月印发的《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也就是39号文)的重要举措。

高峰表示,知识产权保护对于中国的创新发展是至关重要的。这次行动是多年来中国不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所做努力的延续,不是应对别的国家的调查的权宜之举。

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立法趋势正在形成。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柴海涛对此概括道,一是提高侵权违法的成本,二是扩大权利保护范围。

溯源

知识产权作为人类的一种智力活动成果,对于促进技术的发展,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对于增进全人类的福祉意义不言自明。

中国的知识产权立法始于上个世纪80年代。1980年中国加入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1982年出台的《商标法》是新中国第一次专门的知识产权的立法。

1984年中国出台了《专利法》,1990年颁布了第一部《著作权法》。在2001年加入世贸组织前后,中国国内现行的知识产权立法都作了相应修改,这进一步说明了中国特别重视在知识产权立法和国际通行的做法相衔接、相一致。

“从时间上来说,中国知识产权的立法从一开始就具有国际视野”,商务部条法司副司长陈福利介绍道,中国的立法进程是和国际上的一些公约、通行做法是互动的。目前,中国商务部先后建立了与美国、欧盟、日本、巴西、俄罗斯、瑞士等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双边知识产权跨部门的交流合作。而且这个跨部门不光是双方的政府部门,而且包括双方的业界、商协会、中介在内。“所有和知识产权相关的话题,我们都可以摆到交流的平台上进行坦诚深入的交流,”陈福利说,知识产权的各职能部门和国际上的有关国家、国际组织也有这种一对一或者对一多的交流合作。

2016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将知识产权等无形财产与有形财产保护摆到同等重要的位置。国务院先后印发了《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新形势下加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指引。

发展

柴海涛表示,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全球性问题,也是各国创新发展进程中的一个永恒主题。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虽然起步较晚,但短短三十多年就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中国政府的态度是清楚的。”陈福利分析道,面对知识产权侵权,要依法加大惩处。他介绍道,在实践当中,通过几个层面在落实,一是通过立法层面,既包括专门的商标法,第一次引入了惩罚性的赔偿制度,罚款数额从50万上升到300万,对中国来讲,在整个立法变动当中是不小的;二是司法解释层面,最高院和最高检针对整个知识产权保护需要不断出台新的司法解释,进一步完善法律方面惩处的依据。

近年来,中国制定修订了与打击侵权假冒有关的十多部法律法规。总的立法趋势是什么?柴海涛概括道,“一是提高侵权违法的成本,二是扩大权利保护范围。”

权利保护范围的扩大体现在法律制度的修订上。新修订的《商标法》首次在知识产权领域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将法定赔偿额上限大幅度提高,同时减轻了权利人主张侵权赔偿时的举证要求,加重了侵权人举证负担。同时还将声音商标纳入可申请注册的范围。

相关的例子还包括:修订后的《种子法》,将植物新品种知识产权保护列为专章进行论述,强化对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法律责任追究;国家知识产权局修订《专利审查指南》,将图形用户界面纳入保护范围;国家版权局制订《教科书法定许可使用作品支付报酬办法》,把教科书中使用已发表作品的行为予以规范,更好地保护权利人的权益;等等。

执法与司法的透明度也在不断提高。2014年,国务院先后出台文件,把政务公开纳入国务院部门的工作要求,要求所有侵权假冒的行政处罚案件,必须在作出处罚决定后向社会公开。最高人民法院开通“中国裁判文书网”,作出的生效判决文书向社会公开。柴海涛认为,此举便利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与监督,震慑了侵权违法者。

侵权假冒行为也受到了遏制。柴海涛介绍道,自2013年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170余次专项行动,加强互联网领域、农村市场、进出口环节的治理,严厉查处侵犯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遏制了侵权假冒行为蔓延的态势。

在持续打击侵权盗版的同时,中国政府还大力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2011-2016年,各级政府机关共采购操作系统、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830余万套,中央、省、市、县四级政府机关,全部实现了软件正版化。工业和信息化部大力推进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连续多年来预装率保持在98%以上。

在市场便利化方面,自2016年10月起在全国范围实施负面清单管理,96%的外商投资实行备案管理。截至2017年6月,国务院部门取消和下放了40%以上的行政审批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彻底终结。中国还积极参与全球贸易投资自由化进程,推动多方达成《贸易便利化协定》,并率先完成国内审批。

挑战

随着新技术的不断出现,特别是互联网技术以及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包括全球价值链的深入发展,知识产权保护越来越成为一个全球性的问题。

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成为世界各国面临的新挑战。文学、音乐、影视、游戏、软件等作品。互联网的高速发展一方面使这些受版权保护的作品得以广泛的传播,另一方面也给网络版权保护带来了很大挑战,有很多是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网络传播行为。

巨大的商标申请量正在对商标注册管理部门带来挑战。工商总局商标局副局长林军强介绍道,伴随着2014年商事制度改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情迸发出来,由此带来的商标注册和申请量呈现比较高的增长率。特别是申请量,三年来的数据,2015年是287万,2016年369万,今年预计在500万左右。

这些大量申请里还夹杂了一些恶意抢注的行为。林军强介绍道,商标局从2016年的下半年已经开始关注这个问题,还特别关注了申请阶段恶意抢注的行为,在研究它的类型,并且想探索在审查阶段遏制这种恶意抢注行为的可能性。

今年1-8月,全系统立案的商标侵权案件达1.5万件,案值2.03亿元。林军强所在的工商总局已经向全系统下发了文件,从今年9月到明年2月开展名为“溯源专项行动”的商标专用权保护专项行动。该专项行动保护的重点包括驰名商标、地理标志、涉外商标、老字号商标等。

侵权假冒的违法犯罪行为这几年还出现了新的变化,柴海涛将其归纳成五个特点:“一是线上线下一体化,二是区域分布碎片化,三是产销分工精细化,四是物流和支付信息化,五是违法行为组织化。”柴海涛表示,加强跨区域的合作成为应对的新措施。

柴海涛介绍道,近年来主要加强了三大区域板块的合作,加强跨部门跨地区的联合打击和惩处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这三大区域合作涉及长三角与泛珠三角地区、京津冀华北地区和从东贯到西的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沿线省份。目前,行政执法部门、公安机关与电商平台企业加强合作,共同利用大数据进行联合整治。

大国资新闻部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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