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忆里的那只“猎犬”

李大兴2017-10-11 16:45

(图片来源:全景网)

我在15岁的时候,相当喜欢自制格言与准则。如今还记得很清楚,而且没有太大改变的,是“一不后悔,二不怨天尤人。”不过做到多少,自己也未必很清楚,古人云“取法乎上,仅得其中”,真是太精确不过了。少年时对自己所见容易深信不疑,更认识不到标准定得太高等于没有,何况我们的传统里,有很容易就流于一边立牌坊,一边行为不端的倾向。

也是在15岁时,我读了《罪与罚》,深受震撼,陀思妥也夫斯基作品里那种非理性的巨大力量第一次击中了我。长大以后,《卡拉马佐夫兄弟》让我明白小说可以深刻到让人不忍再读下去。幸好《卡拉马佐夫兄弟》实在太长,在匆忙的快餐当代,很少人有时间去读。

积存了半个世纪的记忆之后,加之性格使然,我自然多了几分通达:生命的苦难,人性的黑暗,更多的时候是无法面对的,大多数人也是经不起考验的。在仲夏溽热的夜晚,啜着普洱茶,一起回忆半个世纪前的往事,七号大院没有灯,夜色深不可测。

一个低沉缓慢的声音在夜色中升起:“一片宽阔的平地,中间立着两根大石柱……月光把那块空地照得很亮,那因惊恐和疲惫而死的少女就躺在那块空地的中央……”

1968年夏夜的花园没有风,月亮和星星都不知道躲到哪里去了,只有十几双八岁到十岁的孩子眼睛,直直瞪着一个脸涂得墨黑,一双大眼睛很明亮的的大孩子。朱恒那年十五六岁,平常面红唇白,头发留得相当长。在那时,留这么长的头发是需要勇气的,长发看上去不够革命,反而有小流氓或者二尾子的嫌疑。不过,朱恒天生奶油小生的模样,怎么看上去都不太工农兵,但是私下里总被议论说他挺好看的。那时候奶油小生这个词还没有流行,人们背后说起朱恒有点酸溜溜:“小白脸”、“长得跟女孩儿似的。”

后来我读了原著才知道,朱恒几乎是全文背诵《巴斯克维尔的猎犬》,花园夏夜的故事讲的生动而毛骨悚然。那时候围着花园的几栋楼没有人住,好多扇窗户玻璃被打碎了,用报纸糊着,外面钉上木框,看上去也有些森然。朱恒讲着讲着,忽然停顿下来。在寂静中过了不知有多久,突然亮起一个手电,照着在强光中仿佛没有血色、长长伸出的舌头。孩子们大叫起来,四散奔逃。

第二天上午我在大院里游荡时,看见朱恒踽踽独行,我和他打招呼,他心不在焉地看了我一眼,却好像不认识一样。不被人搭理是件有挫折感的事,回家告诉母亲,母亲说,别理他,他受了刺激。可是母亲却不告诉我朱恒受了什么刺激,大院的成人世界乱糟糟的,我还不很清楚,我的年龄也还不足以明白事情的前后顺序、因果关系,只有一幅幅画面因刺激的深浅,或清晰或模糊地留存在脑海里。

几乎半个世纪之后的夏夜,部分当年的发小聚首在北京一家仿四合院的餐厅里。我是第一次参加,初次重逢他们,无论彼此认得出或者认不出,都免不了一阵惊呼。曾经的孩子王、调皮鬼、特别能打群架的拼命三郎现在都退休了,连他们定格的社会身份如商人、编辑、教授、警察、海归、官员也已成为过去。时光刻在鬓发和脸庞上,灯光映在金色的啤酒上,往事在杯觥交错之间,有一搭无一搭地呈现。

“你还记得朱恒吧?”最年长的“大皮靴”问我。他是老初三的,银白光亮的头发还相当浓密,整齐地梳向背后,戴一副金丝眼镜,大概是酒已经喝得有点热了,解开了白衬衫上面三个扣子,露出已没有光泽,略有一点松弛的胸部。大皮靴当年十分精壮,平板寸头,因常年穿一双军用皮靴而得到这么一个绰号,真名反而被很多人忘记。据说他父亲是转业军人,不过也有人说本是国民党军人,后来投诚过来的。大皮靴为人仗义,又特别敢打架,在大院里一直是一拨小孩儿的首领。凡事都是有代价的,大皮靴因为打架至少进过一次局子。幸亏他不久后就去农村插队,1970年代初又当了兵,从此改邪归正。现在他看上去一半像退休教授、一半像江湖老大,退休之前他是一家国企的老总。

我当然记得朱恒。见到大皮靴我还隐约想起,朱恒曾经和大皮靴打过一架。我向大皮靴求证,他告诉我那是真的。“他约我妹出去玩儿,我妹那么小,我当然不能不管。”我想象不出,根本不是对手的朱恒和大皮靴打架是怎样一种情景。“我一拳就把他打得流鼻血了。”但是朱恒没有退缩,反而更勇猛地冲上来。“我再一拳就把他打倒在地上。”但是朱恒翻身爬起来,满脸是血,大声吼叫,毫无章法,手脚并用,不要命地扑上来,一次又一次失败。“打架我有经验,我知道这么打下去是要出事的。我对朱恒叫‘你疯了,你疯了’,可是他根本不听,好像真的疯了。”最后,大皮靴落荒而逃。“我突然觉得他是条汉子,我不想伤害他,而且我知道他父亲死得很惨。”

我一点也想不起来朱恒的父亲是谁了,更不清楚他父亲是怎么死的。整整半个世纪后,才第一次听说这个事件,却也不奇怪,因为他的父亲是外单位的,母亲在七号大院工作,分了两间平房。朱恒的父亲原先是英语翻译,后来改学俄语。他酷爱侦探小说,后来英美的侦探小说不让翻了,他就改译苏联的反特小说。文革一开始这两者都成了他的罪状,他简直理所当然地就被打成了特务,是美国的,还是苏联的或者是双料的,一直也没有说清。被打成特务的大有人在,所以他倒也没有进监狱,只是经常被关在本单位不让回家。大皮靴说朱恒的父亲性格很开朗,举止文质彬彬,看上去不像是会自杀的人,可是有一天被发现陈尸在单位办公楼下,显然是坠落身亡。“朱恒从小受父亲影响,读过许多侦探小说。他不顾别人阻拦,冲上去看了父亲的遗体倒在地上的模样。他从不曾相信父亲是自杀的。他对许多人讲过:父亲的表情一脸惊恐,死不瞑目。”

无论怎样,人死了,而且盖棺论定是畏罪自杀。生者的处境变得更艰难一些,不过生活也还在继续。朱恒有没有再去找大皮靴的妹妹小小,连大皮靴自己都不知道。我却有一个模糊的印象:小小个子并不小,是个好看的姑娘,大眼睛、双眼皮、嘴也不小、厚嘴唇,看上去有点像洋娃娃。

我小时候信奉“谁不理我、我就不理谁”的原则,所以后来我就不和朱恒打招呼了。中学生上山下乡的大潮中,有一段时间朱恒也不见了。不过第二年冬天,在我兄长和他们的同学们还在远方战天斗地、顿顿吃清水熬白菜时,朱恒忽然又出现在大院里。在农村伙食太差,坚持不住回北京打两天牙祭的大院孩子大有人在,隔三差五就能看见一个。街道居委会组织的深更半夜查户口,目的之一就是把这些人逮起来办学习班,然后强制赶回插队所在地。

我不知道朱恒是怎么躲过查户口和居委会的小脚侦缉队的,但感觉他好像回来以后就没再走,只是很少出现,居无定所。大约因为需要活得隐蔽,他再也没有给孩子们讲福尔摩斯。

我自己开始长大,长大的标志之一就是敢于一个人黑灯瞎火在野地里乱转。有一天晚上,我到花园灰楼拾级而上。楼梯有一点朽了,吱呀作响,在寂静黑暗中感觉声音格外响。快上到二楼时,我忽然隐约听见远处有轻微的脚步声和喘气声,我紧走两步上了二楼回廊,却听不见了。从回廊伸出身子向下看,一个身影匆忙而轻轻地走过,仿佛是朱恒。又过了半分钟,从一楼的另一头出现了另一个背影,朝另一个方向悄没声地消失在夜色中。我看不清是谁,但感觉是个女孩。

我不久后从七号大院搬走了。有的人从此不再相见,只在不经意之间听说一点消息,却仍然印象深刻。上世纪80年代中期,留学日本的文科生组织了一个协会,定期举办活动。有一次我在东京找史料,恰好赶上了,就去听了两个可听可不听的讲座,结束后照例是聚餐,然后再去酒吧喝酒,人与人就这样熟络起来。林桑来自北京,在东京一家私立大学读中国文学硕士,说话爽快,嗓门挺大,到了日本都没改过来。聊着聊着,提到我小时候住过七号大院,林桑便说:“我认识一个写小说的,就住在那个大院里,名字叫朱恒。”我从未听说过朱恒写小说,不过那时我很少想起七号大院,已经很隔膜了。外面的世界很精彩,过去的事情无暇顾及。回过头去想,其实也就是这两年的事,当流年真的似水,走出去很久也很远,却又好像越来越走进曾经的起点。

林桑告诉我,朱恒用了好几年时间办病退回到北京,这期间他在家自学英语,翻译他父亲留下来的那些侦探小说。文革一结束,他就考进了一家出版社当翻译。这时候文学开始热起来,他也就开始写小说。不过他最初的作品没有地方发表,被认为色调阴暗、场景恐怖等等。后来他改写效仿《一只绣花鞋》那样的故事,场景都设置在清末的老北京或者民国时的上海滩,就顺利得以发表了。“他有一个短篇写得很不错,手抄本在北京的文学圈子里传阅了好一阵,可是一直发表不了。就是写一个大学生,书读得很好,但是没有要好的同学,也没有女朋友,有时无聊、有时烦躁。有一天他就想到去偷东西,尽管他的家境并不差。做小偷得手的感觉让他很兴奋,于是他接着去偷。然而这一次他被两个看店的老人发现,想要活捉他。在逃跑时,他用带去撬锁的铁棍打老人,结果打死一人,因此被判死刑。”“这不是小说,这是真事。我太知道这个案子了,因为那个杀人的大学生和我同名,为此我不知道被别人开过多少次玩笑。”“我也知道这个案子,朱恒把它改编成了推理小说,里面有悬念、有心理分析、还有破案过程,写得很好看。”“是啊,这个案子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他听到自己因为杀人被判死刑时,一点也没有显示情绪上的波动,就好像这件事和他自己无关一样。我当时就在想,他是学法语的,一定读过加缪。”

八十年代连电子邮件都没有,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往往说断就断。我和林桑互相交换了电话号码,可是专业不同、城市不同,一面之缘也就仅仅是一面之缘;朱恒的小说我从来没有看到过,也就忘到了九霄云外。

大皮靴到后来喝得有点高了,说话啰嗦起来,还有点前言不搭后语。不过这样也许更真实,他从小就是孩子头,长大后有很多历练,所以不多喝两杯,讲话总是很有分寸的。“哈,你还知道朱恒写过小说!那你听说过他和小小的事吗?”我说我一无所知,他就开始絮絮叨叨地讲。不过他当了整整十年兵,中间发生的事情其实所知无几,而且哥哥对妹妹的了解往往是想当然。大皮靴主要在说小小,告诉我小小先当了文艺兵,后来又考上文工团回到北京,载歌载舞了几年以后,又考上了大学,是全家的明珠和骄傲。他一边说,一边从手机里找出小小的照片给我看。这是我第一次看到小小长大以后的模样,那真是让人看一眼就会记住。不在于她多么漂亮,而在于眼睛有一道薄雾般的睫毛、神态之间有一种不羁的热烈,让我联想起梅里美笔下的卡门。

另外一个发小走过来,关切地问:“大皮靴,你没事儿吧?”大皮靴一挥手:“去去去,我好着呢!我给老四讲讲小小的事,他什么都不知道。”其实大皮靴对于小小和朱恒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未必清楚,他能告诉我的,也只是一些片段的史实。可以确知的是,从文工团时期到大学毕业,小小和朱恒一直有来往,中间有没有分分合合的中断、来往到什么程度,别人并不知道。但是小小上大学时说过,她不会嫁给朱恒,因为朱恒“看侦探小说看出毛病来了”,什么都要分析推理、什么都要侦查。“他很聪明,也很善良,但是我想谁也受不了他。”

大皮靴从妹妹那里听来的也就是这么多,还有就是朱恒的一些怪行,比如他习惯性的不辞而别玩消失,但过不了几天就回来,对去过什么地方讳莫如深。小小大学毕业的时候,已是大龄女青年,家人师友无不关心她的终身大事,她却事先和谁都没讲,飘然转身去了西藏。

朱恒父亲平反后,原单位给家属落实政策,没有子女需要照顾,就给分配了一套一室一厅的单元房,这在1980年代初期是巨大的福利。年届而立、小有名气、还有房子的朱恒,一时间成了金牌王老五。他搬出了七号大院,小小也去了西藏,此后几年里,很少有人见到他,他也似乎不再和大院的发小们来往。偶尔会飘来一些传闻,比如说朱恒找了一个女诗人,戴眼镜、每天抽一包烟,他们是领了证还是同居谁也不清楚,不过没有多久就分手了。再后来朱恒哥哥留学远走海外,母亲去世,只剩下他自己一个人,他就娶了照顾他母亲的小保姆。有一段时间,据说他自己被照顾得不错,有些白白胖胖的气象了。“我觉得,大约从这时起,他的症状就开始明显了。他会经常觉得有人在追杀他,于是他就给单位和老婆分别留一个纸条,然后就躲出去,不知道去了什么地方,也说不好多久以后会回来。他老婆是一个外地小姑娘,只好来找在七号大院当保姆时认识的那些人,于是朱恒有病的消息在大院里不胫而走。”说到这里,大皮靴的声音开始有点激动,我赶忙给他递上一杯茶,这才注意到聚餐的发小们都围在了他身边。大皮靴摇摇手:“谢谢弟兄们,我没事,都快30年过去就没有什么过不去的了。”“小小死了。”他说完这句话,停顿了一会儿。他没有告诉我,我也就没有问小小是怎么死的。“本来是给父母准备的墓地,却先写上了小小的名字。安放骨灰的那一天,熟识与不熟悉的发小都来了,但只有朱恒跪在地上一直没起来,谁和他说话他都听不见了。在此之前,我对他是一直有看法的,可是当时那种情景让我一下抱住了他。”

从公墓回来,大皮靴和他的父母身心俱疲,好些日子都缓不过来。过了快两个月,天气转秋凉,大皮靴才想着该去再看看妹妹。到了公墓门口,看门大爷对他说:“你那位表弟真好,每天过来看你妹妹,一陪她就是半天。”大皮靴震惊了,他一回到城里就去找朱恒,却见他家又变得凌乱不堪,显然是恢复了单身的生活。朱恒很平静地告诉他:“这是我和小小约好的事情,你尽管放心。”接下来的一句话,让大皮靴彻底放弃了去说服朱恒的想法。“我找到杀死我父亲的凶手了。”

一个发小叫了辆滴滴专车送大皮靴回家了,我和另外几个换了家店继续喝啤酒。后海湖波荡漾,夏夜温暖繁华,萨克斯管令人沉醉。在这样的时刻,所有遥远的往事仿佛那么不真实。“朱恒还在吗?”“还在呀,好像最近还可以。他20多年前安定医院几进几出,后来就好多了。不过经过多次治疗后,以前的事好像都记不大清了。他大概活得还挺平静,就是做不了什么事了”“是啊,也许遗忘是最好的药。”

我一边说,一边忽然想起在七号大院花园里听到朱恒背诵《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的声音:“最后的一抹晚霞也在西方消失了,夜降临了沼地。在紫色的天空中,闪烁着几颗半明半暗的星星……”

(作者系作家,现居美国芝加哥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