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京津冀28城空气质量:北京PM2.5降32.1% 晋城升幅达139.1%

董瑞强2017-11-14 20:15

(图片提供:全景视觉)

经济观察网 记者 董瑞强 近日,环境保护部向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相关省和城市人民政府发送《关于通报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2017年10月环境空气质量有关情况的函》(下称《通报》),并对“2+26”城市10月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和同比变化幅度分别进行了排名。

值得注意的是,“2+26”城市中有17个城市PM2.5月均浓度同比下降,保定、北京和石家庄市降幅排名前三,分别下降34.4%、32.1%和31.0%,其余11城PM2.5月均浓度同比上升,晋城、邯郸和焦作市升幅排名位列前三,其中晋城PM2.5月均浓度同比上升高达139.1%,邯郸和焦作分别上升62.7%、51.2%。

据《通报》所示,2017年10月“2+26”城市PM2.5月均浓度范围为45-83微克/立方米(μg/m3),平均为61μg/m3,同比持平。其中,济宁、濮阳、郑州和安阳市(并列第3位)依次位列月均浓度较低前三,邯郸、石家庄和邢台三市却排在月均浓度较高前三。

另外,环保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通报》旨在进一步督促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相关省和城市人民政府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下称《大气十条》)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下称《攻坚行动方案》)有关工作要求。

环保部在《通报》中指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环境形势依然严峻,据预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秋冬季气象条件整体不利,大气污染物扩散能力较差,进一步增大了实现任务目标的难度。

环保部强调,各地要充分认识当前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对照《大气十条》和《攻坚行动方案》目标任务清单,加大督查督办力度,采取针对性更强的措施,提高治理效果,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确保完成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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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环保新闻部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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