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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庙堂和江湖之间——杰斐逊的启示

观察家•书评 频道

周泽雄 11-16 15:05 听报

【笔墨事功】

笔者偏爱思辨英雄,对政治领袖较难抱有情感上的认同。政治领袖大多生活在政敌和阿谀之徒的环伺下,是非功过牵连众生,历史影像总是包含着巨大失真,他们不是被形容得过于伟大,就是被描画得过于邪恶;他们不是神,也不是鬼,却经常置于神鬼之间。我们不容易见到真实可信的大人物,训练有素的学者,也未必擅长用平常心看待乔治·华盛顿或阿道夫·希特勒。来自光明系或暗黑系的强光,会使人头脑晕眩,判断力下滑。

出生于1743年的托马斯·杰斐逊于我是一个例外,他固然是名垂青史的政治领袖,但忽略其总统生涯,他也能凭出众的学者修养和激情勃发的知识分子成就,令人心驰神往。美国《大西洋月刊》2006年12月邀请10位历史学家投票选举美国最具影响力的百位历史人物,杰斐逊位列第三,仅次于林肯和华盛顿。林肯、华盛顿名次居前,缘于不可复制的国家功勋:前者“拯救了国家,解放了黑奴,再造了美国”,后者“缔造了美利坚合众国,赶走了一个国王,也拒绝成为国王”。杰斐逊获选则由于思想上的建树:他是“《独立宣言》的起草人,写下了美国历史上分量最重的六个字:‘人人生而平等’”。就是说,他不是凭一桩改变历史的标志性事件(那多少得仰仗机遇),而是以其理高词俊、与世推移的民主思想,在更加宽广的历史时空中惠及后人。亚伯拉罕·林肯将“杰斐逊看作自己政治灵感的源泉”,尊他为“美国历史上最杰出的政治家”,宣称“杰斐逊的原则就是自由社会的定义和准则”。约翰·肯尼迪总统1962年在一次荟萃了诺贝尔奖得主的庆祝晚宴上说的一段话,则肯定了杰斐逊的现代性和博学多才,他说:“在我看来,这是白宫有史以来最非凡的一次聚会,汇聚了众多英才和人类智慧的结晶,如果说有遗憾的话,那就是少了已离开我们独自用餐的托马斯·杰斐逊。”

杰斐逊的才能极为全面,出任总统只是一个不得已的选择:为了挽救美国的共和体制、避免它堕入君主制的深渊,他被迫离开自己装满了书和葡萄酒的蒙蒂塞洛庄园,通过竞选入主总统府(当时不叫白宫)。如果活在今天,他多半没有兴趣竞选总统。使命高于志趣,又毕竟不同于志趣。依他的志趣,多年前担任美国驻法公使时(当时四十多岁)就已郑重宣布,该岗位将是他“毕生担任的最后一个职务”:

然后我打算回家,退出政治生活(我当初是迫于形势才进入政治生活的),投入家人和朋友的怀抱,并且致力于更适合我的志趣的研究工作。

他未能如愿。实际上,他非凡的公职生涯正在徐徐展开。杰斐逊之前担任过弗吉尼亚州州长,卸任驻法公使后,又担任了国务卿、副总统及两届美国总统,差不多参与了所有政府要职。他承认:“每个人都负有为国效力的义务,这一义务与他所获自然与命运的馈赠相当。”他之“所获”甚丰,只能依“能者多劳”的现实原则,为国家多做贡献,哪怕内心极不情愿。

我很少把杰斐逊看成总统,并非出于个人观察,杰斐逊本人亦作如是观。晚年的杰斐逊自撰墓志铭,陈列了三项他引以为傲的人生成就,分别是:起草美国《独立宣言》,执笔并制定《弗吉尼亚宗教自由法规》,创办弗吉尼亚大学。——看,在他内心排序里,担任美国总统八年,任职期间运用高超权谋从法国皇帝波拿巴·拿破仑手中以每英亩3美分的旷世低价购得路易斯安那地区,使当时的美国领土增加了一倍多,还派遣西部远征队,使美国的潜在领土首次拓展到太平洋沿岸,如此殊功,居然不值多叙,被强行剔除在三甲之外。作为照应,杰斐逊当年的政敌在表达反对声音时,倒也是这么做的。他们不会贸然否定杰斐逊的学识——那太鲁莽了——不,他们会加以肯定,以便依照“尺有所长、寸有所短”之理,强调他不配当国务卿或总统。比如有人会说,杰斐逊是“文学家,那么就应该作为一个文学家退位。他的位置不在密室里,而在他自己的小书房里”。杰斐逊最大的政敌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在报上批评杰斐逊时,在写出夺命的“但是”之前,会用这样的软语温言进行铺垫:“杰斐逊先生……在世人眼里是温和、谦逊、与世无争的哲学家……”总之,相比否认他的执政才能,贬低杰斐逊的才华学识要危险得多。

在视杰斐逊总统为知识分子时,我意识到了个中难点,即,那原是两个相生相克、水火不容的角色,一如矛不能兼为盾。知识分子就其使命而言,注定成为权力的警惕者和批评者,他们天生应该远离权力,以保持独立性和中立性;总统又正好是那个掌握了最高权力的人,因而势所必至地成为权力的辩护者兼捍卫者。如果杰斐逊将总统使命与知识分子抱负分阶段实施,只在未掌大权时才履行知识分子责任,一俟公职在身即搁置知识分子冲动,这份矛盾就算调和了。但他不是这样,杰斐逊年少成名(学生时期,他就与两位导师及当时的殖民地总督福基尔“结成一个四人集团”,频频举行雅集),三十来岁后更是长期身居要职,除了退隐到蒙蒂塞洛做庄园主时期,他从未失去过权力;即便在隐退期间,他对现实政治的影响力也从未少歇。

一边批评权力,一边行使权力,庙堂之高与江湖之远,同时构成他的人生两极。他优游于朝野两界,将貌似不可兼得的两种身份,调理得水乳交融。也只有他这样的总统,在总统府专辟一间化石陈列室,人们才不会觉得突兀。

的确,我从未见到有人如杰斐逊那样握有大权,却如此热衷于批评权力;从未见到有人如杰斐逊那样热衷批评,同时又像一位真正爱民如“神”的总统,时时处处为美国的国家利益操心,哪怕他内心深处又极不愿意成为总统。附带一说,类似“爱民如子”这种东方观念,在杰斐逊的世界里并不存在。他信赖人民的理性,并不自以为高人一等。

杰斐逊说过:“我发誓要反对一切束缚人的心灵的暴政形式。”他“宁爱有危险的自由也不愿自由自在地做奴隶”,他对人们可能遭受奴役的前景充满厌恶和痛恨,以至评价法国大革命带来的种种暴力时——当时他正好在巴黎,不仅目击了这场革命,还部分地参与其中,并且感受到了亡友之痛——不避夸诞地表示:“即使国家只剩下一个亚当和一个夏娃,只要他们是自由的,也胜于目前的状况。”杰斐逊在巴黎获悉新生的美国正遭遇一场叛乱,他似乎浑然忘记了自己作为国家大使所必须拥有(或至少假装拥有)的官方立场,在致另一位美国外交官的信里,以一种公正到不食人间烟火的态度写道:

我们13个州独立已有11年。11年里发生一次叛乱,等于每个州一个半世纪发生一次。哪一个国家历经一个半世纪的风云变幻而没有发生过一次叛乱?哪一个国家能维护其各项自由,如果它的统治者不经常受到警告,知道人民保持着反抗精神?让他们拿起武器好了。纠正办法是使他们认清事实,赦免他们并使他们安定下来。一两个世纪内丧失几条生命意味着什么?它意味着自由之树必须经常用爱国者和暴君的鲜血来浇灌,使之鲜绿常青。鲜血是自由之树的天然肥料。

最后两句话,也是杰斐逊最为人偏爱的格言,我仅在美国影视剧里,就不下三次听到有人引用它。尽管它作为一种观点颇值商榷——与马基雅维里齐名的弗朗切斯科·圭恰迪尼说过完全相反的话,而且我认为更有道理:“公民们的鲜血,是暴君统治得以稳固的胶泥。愿人人奋起,不让此类建筑出现在他们的城市。”——但谁能否认杰斐逊的表达格外生动有力呢?杰斐逊的话固然是写在信里的,但和胡适一样,除非另有说明,他并不认为自己的信件属于私人秘函。通常他会誊写每一封信并妥加保存,为后人保留一份历史资料。

杰斐逊是以起草《独立宣言》而名扬天下的。说到这份起草权,才华上他固然是不二人选,但权力场上的事,哪有依才华大小决定座次之理,我们唯有感叹当年美国群贤识人用人的雅量。除了德高望重的本杰明·富兰克林博士不持异议(否则,他就是最有资格的人),后来成为美国第二任总统的约翰·亚当斯执意让贤,则是更直接的原因。两人都曾与杰斐逊共事多年,对杰斐逊的才华深有体认,再加杰斐逊之前已经凭一篇《英属美利坚权利概述》的小册子广获好评,不仅华盛顿将军见识了他的才华,恼怒的英国统治者更是将杰斐逊列入一份“公敌名单”。如此,年仅33岁的杰斐逊稍事谦让,回到临时寓所奋笔疾书。

后人见到的《独立宣言》有过修改,杰斐逊针对英王乔治三世的惊人控诉,被软化了。当年的北美13州殖民地人民固然追求独立,但出于文化传统和私人情感,他们不愿意与英王过于决绝,打算用更温和的方式达到目的。同时遭到删节的还有针对奴隶制的谴责。和所有自视甚高的作者一样,杰斐逊不认可他人的修改,他在《自传》里特地保留了原始文本,并强调指出:“即使这些更改也仅仅对文章作了不应有的强调,因为只有文章是我的,思想是全体美国人的。”他既像一位高瞻远瞩的哲人,在《独立宣言》里纵论人类的普遍权利,又像一位无畏的知识分子,视君王的威权为玩偶,将鞭挞君王看成笔墨乐事。他对每一个欧洲君王都满怀鄙夷,在一封信里写道:

我在欧洲的时候,经常研究当时欧洲在位的一些君主的特征以自娱。据我所知,路易十六是个傻子,尽管在对他进行审判时为他作了辩护。西班牙国王是个傻子,那不勒斯国王也是个傻子。他们在打猎中度过一生,每星期派出两名信使,行走1000英里,以便相互了解他们前几天都杀死了哪些猎物。撒丁国王是个白痴。所有这些人都是波旁家族的成员。葡萄牙女王天生是个白痴。普鲁士国王——腓特烈一世的继任者,身体和头脑都仅仅是头猪。瑞典的古斯塔夫斯和奥地利的约瑟夫都是地道的疯子,而英格兰的乔治则是穿疯人穿的紧身马甲的。

据说,各殖民地代表在宾夕法尼亚议会大厦里表决通过《独立宣言》的那一天,天气燠热,附近一座马厩的马蝇飞进大厅,嗡嗡乱叫,令“穿着高贵的尊贵代表”大为困扰,“他们拿着手帕,大力地驱赶着马蝇……最终导致他们没耐心延迟《独立宣言》的表决。于是,他们匆忙结束了这一项重大的议题。”英国历史学家保罗·约翰逊在《美国人的历史》里评论道:“幸好这样。如果大会决定要辩论杰斐逊那些包罗万象的设想和主张,并用口头妥协来解决他们的分歧,那么,他的笔所创造的魔法就肯定会被祛除,而世界也会因此而更加糟糕。”——万幸,重要关头,马蝇成了自由女神的使者。

后话是,杰斐逊对英国君王的大不敬,导致英军在独立战争期间派出一支部队,前往蒙蒂塞洛抓捕杰斐逊。若非有人及时报警,使他提前5分钟逃脱,杰斐逊可能被抓到英国受审。

约翰·亚当斯与杰斐逊不和后,悻悻地表示《独立宣言》是“戏剧表演”,“杰斐逊轻而易举便获得了这场表演所有的舞台效果,他赢得了所有的荣耀”。这话不够诚实,只能说明《独立宣言》的确影响极大,连雄奇的亚当斯的心态都随之变坏。亚当斯之前说过:“我极其欣喜地看到,《独立宣言》的措辞具有高尚的格调,到处迸发出雄辩的才华,尤其是在抨击黑人奴隶制的问题上。”

美国召开费城制宪会议期间(1787年5月25日至9月17日),身在法国的杰斐逊未能恭逢其盛,但他起的作用并不小。他从来就是消息灵通人士,会议期间不断地与后来被称为“宪法之父”的詹姆斯·麦迪逊通信交流,提示宪法的方向。他这段期间的大量书信,主要包含三方面内容:一,强调权利法案的重要性;二,强调三权分立;三,反复告诫终身总统的危害性,强调通过宪法,用严格的任期加以限制。假如这些信件隐去作者名并在报上发表,读者极可能以为作者是一位对政府权力抱有最高警觉的知识分子,他们绝不会想到作者正是一名政府高级官员。杰斐逊在致亚当斯的信里写道:

理智和经验告诉我们,可以多次连任的行政首脑等于是终身任职。当一两代人证明这是一个终身职位以后,在任何情况下都值得为它耍阴谋、行贿、使用暴力,甚至值得外国进行干涉。美国由一个亲法或亲英的人统治将会对法国和英国产生巨大影响。一旦上了台,掌握了联邦军权,没有议会的帮助或制约,就很难把他撵下台,哪怕你能说服人民不投他的票。我但愿总统四年任期满后永远无资格第二次连任。

真正的知识分子不会是狭隘的爱国者,他们认为,永恒正义的法则拒绝栖身并止步于自己恰好从属的那个民族和国家;当自己的国家或民族触犯了道义,他们即使被骂成“卖国贼”,也会执意批评,“虽千万人,吾往矣”。他们相信,爱国心固然会提升正义的声量,更多的时候则会混淆正义的实质。但杰斐逊有所不同,作为总统知识分子,他属于一个人迹罕至的特殊阵营,近乎独处。他在谈论权利、自由等论题时总是高屋建瓴,动辄以“全人类”开笔,显出超然的哲人胸襟和全球眼光,但说到对美国的爱,他又比任何人来得诚挚、热烈和无微不至。

1814年9月,年逾七旬的退休总统杰斐逊从报上获悉,英军进犯美国首都华盛顿时,不仅火烧总统府,还烧毁了国会图书馆连同其所有藏书。杰斐逊悲愤之余,作出了一个违拗个人性情的举动,他致信国会图书馆图书委员会主席,愿意将自己珍藏的近一万册珍贵图书,有偿提供给国家。价格不是问题,他提的建议是:

书可以由国会自己指定的人估价,以公家方便的方式支付。例如,国会可以按法律规定每年分期付款,或者放在国会最近借的或本届国会将要借的任何一笔公债里,暂时可以不付,等和平繁荣的日子到来再付。尽管如此,他们立即就可以使用这些书,因为只需要18辆或20辆货车就可以在两周内一次把它们运到华盛顿。

杰斐逊嗜书如命,自称“收藏书籍至今已有50年,不辞辛劳,不惜代价,不放过任何机会,才达到了今天的规模”。他寓居巴黎时,有一两个夏季,利用每个空闲的下午跑遍所有大书店,亲手考察每一本书,只要确信该书内容对美国有帮助,不管多么昂贵,“都买了下来”。他家里“差不多所有的书都装订得很好,其中许多是精装,而且是现存最佳版本”。他为了满足购书欲,还背负了沉重的债务(对葡萄酒的追求也使他的债务更趋沉重),直到83岁去世时,债务仍未缓解,甚至还变本加厉了。据当年《国民通讯员报》报道,杰斐逊贡献的藏书“无论从选本,还是从珍藏价值以及内容价值来看,都是无价之宝”。它们日后构成了“新国会图书馆的镇馆之宝”。

杰斐逊具有当时一流学者和思想家的所有品质和才能,保罗·约翰逊认为,“就学识全面、天赋才华、领悟能力和成就造诣而言,从未有过哪个美国人可以跟他相媲美,几代受过教育的美国人都把他看得比华盛顿和林肯更高。”除此之外,他还具有学者或思想家普遍匮乏的一项特质。考察他在欧洲的行为,他内心若非对美国怀揣着一种未便与人道及的超级抱负(我相信连乔治·华盛顿都没有这个抱负),就极难索解。他虽然也喜欢巴黎的社交和艺术场所,期间还与一位优雅女性维持一种“准恋爱”关系,但他在法国及周边国家游历时,不寄情山水,不托物言志,倾心于一切可能移植到美洲并帮助美国发展的事物,不管是动植物、农产品还是寻常的发明创造,都在寻访之列。为了美国的城市建设,他每到一个城市都会亲自收集该城的设计图。他本人还是优秀的建筑设计师,曾“奉命”设计了一座州议会大厦及一座监狱。人们在5美分硬币背面看到的那幢风格古典的建筑,就是蒙蒂塞洛主体建筑,杰斐逊是设计者。

新生美国的国际地位,也为杰斐逊日日牵挂。法国博物学家布丰伯爵曾认为“新世界(美洲)的动植物是低等的”,杰斐逊耿耿于怀,后不惜重金在费城买下一张“极其大的美洲狮狮皮”,经由迢迢大西洋寄给布丰,以正其讹。他在报纸上看到有人将一项发明(用一整块材料制造的车轮)归功于英国人,立刻致信一位法国朋友,请求他“为报纸写篇文章,为我们的农民恢复荣誉”。杰斐逊有板有眼地认为,该项发明其实是“(美国)新泽西农民第一个做的”。

杰斐逊曾应邀为两位美国旅行者写过一篇《旅游须知》,他在提供了若干老到建议后,又以“美国人应注意的目标”为题,要求他们留意“可以运往美国的有用或讨人喜欢的动物。各种适合菜园栽培的植物,视各州气候而定”,他还写道:

每个国家的政治就其有关内部事务而言很值得研究。要研究它们对人民幸福的影响。要利用一切机会到工人家里去,特别是在他们吃饭的时候;看看他们吃些什么东西,衣服穿得怎样,他们干活是不是必须过分辛劳,政府或地主是不是把他们过多的一份劳动果实取走,他们称之为的私人财产、人身自由等等是立足于什么基础上的。

这根本不是“旅游须知”,而是见缝插针地为国家培养未来的建设者。与此同时,他又多次强调自己无意公职。他的确太奇特了,一边保持对权力的批判,幻想着回到蒙蒂塞洛,“以宁静的科学研究为业”,而一种属于总统的抱负,又分明一直蛰伏着,若隐若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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