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处罚曝*ST昆机财务造假细节

种昂2017-11-17 11:06

(图片提供:全景视觉)

经济观察网 记者 种昂 2017年11月16日晚间,震惊一时的*ST昆机(600806)涉嫌财务造假案的处罚终于落地。当日,*ST昆机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处罚告知书》”),这家公司长达三年的财务造假案细节首次曝光。

根据这份《处罚告知书》,*ST昆机涉嫌违法主要有虚增收入、少计提辞退福利和高管薪酬的方式虚增利润、少计存货虚增利润等三种手法,财务造假手段令人瞠目结舌。

造假手段一:虚增收入

经证监会查明,昆明机床 2013 年至 2015 年通过虚构合同、虚构发货单、虚构运输协议、设置账外产成品库房、提前确认销售收入等,以跨期确认收入和虚计收入的方式虚增收入,涉及客户 123 户,交易 417 笔,其中跨期确认收入 222 笔,虚计收入 195 笔。

2013 年至 2015 年,昆明机床与相关经销商或者客户签订真实的销售合同,在经销商或客户支付部分货款后,产品未发货前即提前确认收入,将当年未实际按合同履约生产、发运机床的收入跨期确认至该年度,以达到虚增当年利润的目的。

这期间,昆明机床还与部分经销商或客户签订合同,经销商或客户虚假采购昆明机床产品并预付定金,但最终并不提货,后期通过第三方绕账等方式将定金退回客户,或者直接按照客户退货进行处理,完成虚假销售。

在此过程中,昆明机床虚构合同、发货单、运输协议等单据,通过虚构交易的方式来虚计收入,以达到虚增当年利润的目的。为避免虚计收入被审计人员发现,昆明机床采用在账外设立库房的方式,将存货以正常销售的方式出库,但存货并未实际发往客户,而是移送至账外库房。

之后,昆明机床通过“二次”销售,虚构销售退回,或将产成品拆解为零配件从第三方虚构采购购回等方式处理账外存货,但原来虚计的应收账款无法冲减。为避免设立账外库房的事宜被审计人员察觉,昆明机床还要求出租外库的出租人将租金业务发票开具为运输费用发票。昆明机床 2013 年虚计收入 115 笔,共计 122,352,581.32 元,2014 年虚计收入 46 笔,共计 79,459,999.98元,2015 年虚计收入 34 笔,共计 20,203,582.87 元。

2013 年至 2015 年,*ST昆机通过跨期确认收入,虚计收入和虚增合同价格三种方式虚增收入共计48308万元,其中2013年虚增收入20010万元,2014 年虚增收入12130.9万元,2015 年虚增收入16166.4万元。该公司虚增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营业收入金额分别占公开披露的当期营业收入的 19.44%、13.98%、20.82%。

造假手段二:虚增利润

虚增收入的同时,*ST昆机还通过少计提辞退福利和高管薪酬的方式虚增利润 2960.86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员工薪酬》第二十条“企业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要求,昆明机床本应按照内退员工人数、内退福利补偿标准和应付的内退福利年限,测算相关应付福利的现值,确认当期费用和负债。但 2013 至 2015 年,昆明机床通过条件内退人数、不予全部计提内退员工福利和少计高管薪酬等方式,少计管理费用。

辞退福利方面,仅2013 年昆明机床实际有内退人员 143 人,应当计管理费用6,553,232.16 元,但财务记录内退人员 131 人,计入管理费用 5,373,902.10 元,少计 12 人,少计管理费用 1,179,330.06 元。2014年和2015年*ST昆机也都存在相同的财务造假行为。

据统计,2013 年至 2015 年,昆明机床通过少计提辞退福利和高管薪酬的方式少计管理费用 29,608,616.03 元,虚增利润 29,608,616.03 元。

此外,2013 年至 2015 年,昆明机床通过设置账外产成品库房、虚构生产业务、虚假降低实际产品制造成本等方式,多计各期营业成本,少计各年度期末存货,三年间累计多计成本 235,272,252.56 元,虚增利润 228,101,078.73 元。

面临巨额索赔

11月16日,*ST昆机(600806)发布公告称,信披违规事项已调查清楚,因在2013--2015年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拟受责令改正、警告、罚款处罚,相关责任人员被市场禁入。

在《处罚事先告知书》中,*ST昆机并没有被证监会认定为重大违法,法律责任也仅仅是“罚酒三杯”。根据证监会2014年10月17日发布的《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规定,信披违规只有被认定为“重大违法”情况下才会被强制退市,ST昆机又一退市风险解除。如果ST昆机能够在2017年实现盈利,则可以申请恢复上市。

2017年3月20日, *ST昆机公告,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告涉嫌违规,存在多项不实情况,可能导致连续五年亏损,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由于*ST昆机在2014年、2015年、2016年连续三个财政年度经审计为净亏损,公司A股股票已于2016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暂停上市。截止2017年9月30日,公司前三季度归属于股东的净亏损为20114.62万元,若2017年度不能实现盈利,公司A股股票将可能被终止上市。

如果《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最终落地,*ST昆机还将面临着投资者的巨额索赔。江苏颐华律师事务所韩友维证券律师团队表示,根据以往的案例,即使当事人在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后进行申辩,成功的可能性也极小,受到告知书中的处罚几乎没有什么悬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因*ST昆机虚假陈述而受到损失的投资者可以向违法主体提起索赔。韩友维律师表示,“凡在2014年3月29日—2017年3月20日(含)之间买入该股票,并在2017年3月20日收盘时仍持有产生亏损的投资者,均有可能获赔。”

深度调查部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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