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金融“大家谈”|黄震:尊重消费金融创新链的内生逻辑

黄震2017-11-27 13:33

黄震/文

关于消费金融在新时期培育经济新动能方面的重要意义和突出贡献,前面嘉宾讲的内容我大都是有共识和深表赞同,特别是从法律角度分析监管创新的思路和措施,刚才杨东教授和后边邓建鹏教授都是非常资深的法律专家,所以,我就不重复讲了。今天我想从一个创新链的视角分析消费金融的问题,希望有关各界能够理解和尊重消费金融创新链的内生逻辑,落实党中央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最近中国消费金融的发展动因主要是由于网络消费的成为一个主要的驱动力。在我国创新型国家建设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技术创新驱动发展带来的巨大变化,由此而形成了一个创新的生态链群,网络消费金融的创新链有其内生的逻辑。通过这个内生逻辑分析,我们发现如果监管者不在这个创新链之中,不是内生逻辑的一个构成因素,监管政策不能成为消费金融创新链的内生要素,可能依然会不奏效和不管用。因此,如何让有关监管政策变成消费金融的内生规则、内生要求或者内生标准,是研究者必须要完成的一个工作。

消费金融的内生逻辑是一个基于生态链才会形成的认知,如果我们离开整个生态链的关联性和逻辑性,简单地把某个东西植入消费金融体系,往往会变成野蛮的外来力量,成为干预或者打击创新链的因素。根据我们初步的观察,我国网络消费金融创新链的演化大体上可以分为如下几个环节:

首先,在技术创新过程中,新供给驱动了新消费。特别是ICT技术的融合、电商平台的出现和第三方支付这三个新技术成果,有力地支撑发展了新消费。在种意义上印证了技术经济学一条定律:供给创造消费。正是因为有了这些信息通讯技术的新供给,创造了信息通讯领域的新消费。所以,我们华夏新供给研究院的工作非常有意义,倡导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也卓有成效。

其次,创造新消费过程中,新用户支撑着新消费。在信息通讯技术融合和普及到已经变成底层技术和基础设施之后,80后、90后、00后等互联网原住民快速成长起来,当然也包括60后、70后等互联网移民,他们迅速成为了新消费的主力军。互联网用户熟悉互联网的特点,养成了互联网的用户习惯和消费习惯。这一批人追求的美好生活是希望更多在互联网上能够随时随地享受各种产品服务。网购、手游、这些新的消费,是这批90后、00后支撑着快速成长起来的。

第三,新场景培育新消费。尤其是我们国家倡导互联网+战略之后,我们的网商、微信、O2O、共享单车、共享汽车等等这些各种场景培育我们去进行更多的消费,特别是在这批年轻生力军的参与下,这些消费场景技术支持越来越多营销创新。消费者随时随地应用的移动互联网新场景,社交网络的口碑营销,微博直播与电商结合,线上与线下融合互动,创造了更多的新消费场景,激发和唤起消费者新的消费需求。

第四,新投资融合新消费。过去我们的消费和投资被认为是截然分开的,但今天很多消费被人们认为是投资。比如我们做很多众筹,这个众筹既把你当成一个消费者,也有投资的成分在里面,虽然众筹现在没有大规模发展起来,但还是有些做得不错的平台。就像教育、美容、旅游这些产业,人们过去都认为是消费,但是一些年轻人认为是投资。最近我观察到很多街边门店经营不下去了,但是各类教育培训机构依然火爆。很多家长起早贪黑,周末加班带着孩子进行培训。这些人力资本的投资,这样促进了新消费的发展。

第五,新消费拉动新产业。我们的新零售、新制造,新服务,这些年不断的涌现,消费这种拉动效应非常明显,在全球低迷时刻中国经济为什么能持续发展?主要是我国巨大的人口规模形成的市场规模效应,我国人口红利以消费能力的方式释放。所以,中国人口红利拉动、消费拉动形成了推动新兴的产业快速发展的巨大能量。比如我们这些年看到的有关互联网各个层级的应用,都是因为中国的互联网用户群体特别庞大造成的。

第六,新消费需要新金融支持。陈教授说“工业革命不得不等候金融革命”,确实。新消费内生的需要呼唤新的金融,因为中国的二元金融结构,传统金融、银行、消费金融公司不能满足广大消费者的需要,特别是80、90、00后的这批年轻人他们在银行可能是没有信用记录,并且很难获得银行贷款。需要有一种金融服务的方式支持他们的正当消费,这也就是我们国家这些年P2P借贷,网络小贷、众筹等模式兴起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

这些新的消费金融服务方式切入各种场景之中,服务于新兴群体。在这个创新和服务过程之中,他们也会可能因为缺乏整个生态配套,特别是我们观察中国的金融基础设施,包括支付结算、征信服务、风险管理等等需要有更多的机构来提供服务。中国当前很多问题不是因为创新真正的过头了,而是创新还有很多的短板和掣肘造成的。我们的新金融不仅是要有服务于直接用户,还有后台的风控、信用的评级、贷后的管理等等。

这些年新金融领域的创新链也正在延展中,最初的创新大都是交易技术,后来是风控技术,再到安全技术,现在终于提出要发展监管技术。新金融的发展是响应当前新消费的需要,满足人们对于美好生活追求的方式。最近几年新金融发展过程中确实有一些乱象,也有打着新金融旗号的违法犯罪现象,但是乱象不是主流,也不是初衷。只有回归初心,回归主流,新金融依然在消费金融生态链中应该继续创新,而且可以大有作为。

基于新技术、新供给、新用户、新产品、新投资、新产业等等而形成的一个消费金融的新时代需要有新的思维、新的技术和新的监管,并且形成内生的逻辑闭环,只有用新技术来支撑我们的新金融,新消费才能持续健康发展。我们需要警惕以监管的名义制造了新的风险,打断了原本内生创新链的延展,因此,新金融也呼唤新监管。如果沿袭传统的监管模式或者监管思路来监管新金融,必然会出现一些不能兼容的问题。最近我国也提出一系列新的监管思路,提出穿透式监管,倡导发展监管科技,在传统分业监管和机构监管之外,探索行为监管、功能监管和综合监管。

这里面有四个方面主要关系平衡:第一是中央政策和地方的执行如何进行平衡,比如网络小贷公司的地方审批和中央进行风险整治。第二是分业监管和各部门的协调问题,有了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这种设置之后可能会有好转,但是问题依然会有。第三是机构监管与行为监管、功能监管如何协调包容。第四是短期治理和长效机制的建设的平衡。目前消费金融发展过程中依然面临考验、需要认真探索的问题还很多。让网络消费金融的风险管理、安全保障和监管创新顺着创新链进一步延展拉伸,不是简单从外在插入或者植入一些新因素。监管和创新一样需要敬畏金融发展规律,共同遵从新消费创新链的内生逻辑。

(作者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此文根据作者11月24日在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和中关村互联网金融研究院主办的“消费金融市场发展与监管”研讨会上的发言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