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深度捆绑中国市场 再“合资”江淮进军燃油商用车市场

刘晓林2017-11-27 22:50

(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刘晓林 11月27日晚间,德国大众汽车集团对外发布公告称,大众汽车集团、大众汽车集团(中国)当日与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淮汽车)签署谅解备忘录,探讨并计划建立多用途汽车研发销售合资公司,合作意向包括内燃发动机车型和新能源汽车的研发、销售工作。

公告称,三方计划共同研发、销售多用途汽车(包括但不限于皮卡、 MPV、电动商用车等)车型,确定将共同探讨潜在的合资企业模式。“此次达成的全新合作,是大众汽车集团与江淮汽车继今年6月在新能源汽车领域正式签署合资企业协议之后,深化合作的又一里程碑式成果。”

这意味着,在今年6月与江淮汽车达成新能源领域合作的基础上,大众与江淮的合作正在扩大到传统燃油汽车领域。而从进展的速度来看,双方很可能在合作谈判启动之初,就已将其设定为包括传统燃油车和新能源汽车在内的一揽子全面合作计划。

公告称,该合资企业将由三方共同持股。其中,江淮汽车持有 50%的股份,大众汽车集团与大众汽车集团(中国)共同持有50%的股份。新的合资企业计划落户于江淮汽车所在地安徽省合肥市。

通过新的合资企业,双方将在多用途汽车先进技术开发、高质量产品研发及有效市场销售等方面,积极开展全方位的合作,并通过研发推动多用途车型设计和技术领域的进步,涵盖内燃发动机车型和新能源汽车等。

对于合资运营模式和产品呈现形式,公告中并未透露细节,仅表示,“在新的合资企业中,大众汽车轻型商用车(LCV)将代表大众汽车集团担任重要角色”。大众中国方面表示,协议刚签署,没有更多信息可以披露。

对于和江淮在传统燃油车领域的合作可能性,大众汽车集团管理董事会成员、大众汽车集团(中国)总裁兼CEO海兹曼在11月中旬的广州车展上已经释放信号,在提到与江淮的合作是否可能扩大至传统车领域时,海兹曼表示,双方6月宣布成立的合资公司从法律上来说必须要满足一个条件,就是仅生产纯电动汽车。“因此,在江淮大众的框架下,我们将心无旁鹜地致力于生产电动汽车”。

但他同时表示,“在轻型内燃机上与江淮有什么样的合作,目前还没有拍板”,并强调,“如果大众要与江淮探讨内燃机上的合作,则要通过在合资公司以外的其它形式来完成。”

江淮大众是大众汽车在中国成立的第三家合资企业,由于中国产业政策规定一家外资车企只能在中国拥有两家传统汽车生产合资公司,因此,大众与江淮的生产合资公司被严格限定在只能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展开合作。而此次双方以成立研发和销售合资公司的形式展开的传统汽车领域的合作,也正是海兹曼所称的“在合资公司(江淮大众新能源合资公司)以外的其它形式”。

而对于大众刚和江淮未来在多用途车型,也即轻型商用车上不涉及生产领域的合资会采取何种模式,目前国内汽车领域有两种可借鉴的模式存在,一是最初的海南马自达模式,纯粹的技术合资,本土生产,挂合资标识。另一种则是奔驰和比亚迪的合资模式,定位为技术合资公司,合资公司开发的新一代电动汽车结合戴姆勒和比亚迪双方的技术,并共同创立及拥有全新的品牌。

大众和江淮在商用车上的市场优势都很明显,大众商用车在技术和品牌上积淀雄厚,江淮也以轻型商用车起家,在国内拥有足够市场积累。两家在此领域可谓强强合作。海兹曼表示:“我们很高兴能拥有与江淮汽车进一步深化合作的机会,在多用途汽车领域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开 发、合作共赢。”

大众汽车商用车公司董事会成员Joern Hasenfuss表示:“大众汽车在多用途汽车生产制造领域拥有近70年的历史,在中国市场,大众汽车商用车正在收获越来越多的拥趸。与此同时, 我们也在积极寻求更多的机会,通过与江淮汽车的合作,我们期望能够整合双方的经验和专业技术,共同促进中国汽车市场的蓬勃发展。”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安进则表示:“能够与大众汽车进一步拓展合作领域,我们感到非常高兴。两家企业在这一领域优势明显,互利合作潜力巨大。”在一周前的广州车展上,安进以合作伙伴的身份,首次与海兹曼共同现身,成为大众在华新能源汽车战略发布会上最特别的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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